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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报综合外媒报道 近日,国际治理创新中心官网刊文称,国际社会应通过新的合作提高数字治理能力。
互联网的发展以开放和去中心化为特点。有支持者认为,开放的互联网是世界自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互联网进行全球治理会限制其发展。近年来,在没有统一国际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各个国家、私营部门以及地区利益产生了一系列的治理规则和结构,这些规则和结构限制思想或数据在国家内部或跨国界的传播,从而保护各自的商业利益,造成了全球数字治理体系的割裂。
由于缺乏统一的治理规则,大型数字平台在市场上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在网络世界的经济与社会利益。有数据表明,数字平台的反竞争行为会弱化创新、减少消费者的选择权。在很多国家,数字平台还可能会挑战政府的行动。文章认为,世界各国要积极寻求新的治理方法,解决国际体系中的这一结构性问题。各国政府须团结起来,找到共同的解决方案,并通过完善现有机构或创建新机构实现数据和技术的自由流通,推动竞争与创新,保护公民利益免受伤害。
文章建议,世界各国可通过设立数字稳定委员会来管理全球大型数字参与者,以应对数字技术引起的全球复杂政策问题。数字稳定委员会将协调标准、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监测技术发展情况并评估这些技术引起的漏洞,与其他多边机构保持一致,并确保民间组织和发展中国家派代表参与讨论等。文章强调,设立数字稳定委员会的目标并非将正在进行中的工作全盘推倒,而是将全球范围内值得关注的数字治理倡议纳入其中,在进行全面协调的同时填补相关空白,从而体现更广泛的全球利益。
(王俊美/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