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报综合外媒报道英国一项研究显示,许多证明“心理社会干预”疗法有效的科学研究未声明研究者与研究课题之间的商业利益关系。但是,根据英国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和阿伯丁大学的学者合作完成的针对此类项目的调查显示,此类项目的作者会从项目中获得经济利益,但这种利益关系经常未能公开。该项调查的主要执行人、剑桥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教授曼纽尔·艾斯纳(Manuel Eisner)说:“如果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决策者相信引入某一商业化‘心理社会干预’项目的效果将优于其现有的心理治疗方案,我认为无需反对,但这样的决定必须基于公平、透明的研究证据。
关键词:利益关系;心理社会干预;显示;疗法;研究证据;国家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曼纽尔·艾斯纳;英国剑桥大学;样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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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报综合外媒报道 英国一项研究显示,许多证明“心理社会干预”疗法有效的科学研究未声明研究者与研究课题之间的商业利益关系。
现今,许多国家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会为患者开出“心理社会干预”(psychosocial intervention)的处方。“心理社会干预”项目通常由心理学、医学等相关领域的学者和从业者设计,以商业化的方式高价出售给国家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有研究证据显示,此类项目能够为遭遇心理困扰的人提供有效的帮助。但是,根据英国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和阿伯丁大学的学者合作完成的针对此类项目的调查显示,此类项目的作者会从项目中获得经济利益,但这种利益关系经常未能公开。
研究者选择了4个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的商业化“心理社会干预”项目,搜索2008年至2014年间刊发的涉及这4个项目中的科研论文,发现在136篇论文的作者中,至少有1人同时也是项目的主要设计者。由于有两篇论文的编辑不同意参与此次调查,实际样本量为134篇。在这134篇论文中,有92篇论文没有发布作者利益关系声明或者声明写得不完整或有误导性。附有合乎规范的利益关系声明的论文在总共134篇论文中所占比例约为32%。就每个项目而言,利益关系声明合格的论文比例差异较大,最低的为11%,最高为73%。
该项调查的主要执行人、剑桥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教授曼纽尔·艾斯纳(Manuel Eisner)说:“如果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决策者相信引入某一商业化‘心理社会干预’项目的效果将优于其现有的心理治疗方案,我认为无需反对,但这样的决定必须基于公平、透明的研究证据,公共卫生政策制定者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将学术研究所包含的利益关系作出透明化处理。”
(王悠然/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