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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与法院共建实践基地 培育法治人才
2015年05月19日 11:18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赵文明 朱忠宝 字号

内容摘要:本报讯记者赵文明通讯员朱忠宝厦门海事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近日举行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签订仪式,就充分发挥优势互补作用,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着力培育法治一流人才达成共建意向。

关键词:海事法院;厦门;高校;厦门大学;法学院

作者简介:

  厦门海事法院联手高校育人

 

  法制日报讯 记者赵文明 通讯员朱忠宝 厦门海事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近日举行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签订仪式,就充分发挥优势互补作用,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着力培育法治一流人才达成共建意向。

  根据协议,厦门海事法院作为厦门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通过每年接收一定数量的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参加庭审观摩等活动,支持厦门大学法学院开展法学实践教学。厦门大学法学院作为厦门海事法院法官教育培养基地,将努力为培养高层次海事法官人才,提供师资和场地等方面支持。

  协议明确,厦门大学法学院可以定期选派优秀专家、学者到厦门海事法院挂职锻炼,可根据实际情况,担任庭长助理、法官助理等职务。厦门海事法院可定期选派高层次审判人才,接受厦门大学法学院的聘请,兼任硕士研究生实习导师,以双导师制模式共同承担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培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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