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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以校定薪”该纠正
2014年11月25日 14:39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普通院校5000元,重点院校6000元, 211工程院校7000元, 985工程院校8000元,清华、北大、电子科大9000元。

关键词:评论;院校;招聘;普通院校;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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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院校5000元,重点院校6000元,211工程院校7000元,985工程院校8000元,清华、北大、电子科大9000元。”在中山大学南校区本科生招聘专场会上,深圳威富集团以学校等级区分起薪,被不少大学生吐槽:“歧视”太严重。(据《新快报》)

  企业招聘按岗位定薪,是自己的自由,但以校定薪,实在不妥。早在2013年4月,教育部就下发通知,“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如果按该通知评判,以院校等级设置起薪的做法,有就业歧视之嫌。

  企业招收人才当以能力为导向,学生综合能力才是薪资参考的标准,院校只是其中一个要素,不应过分放大。其实,即使是重点大学毕业生,其综合能力也未必都比普通院校毕业生强。马云的学历不高,也非名校毕业,但他是公认的奇才,创造了巨额财富。若以校定薪,他甚至可能不被用人单位录用。可见,以学校论薪资太片面了,是“唯学历论”的翻版,与当今人才观相悖。

  企业也要担当社会责任,具体到招聘,应体现公正与平等,要做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行者和捍卫者。从这个角度看,“以校定薪”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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