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三、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16分。第二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34分。第一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5分。1、区内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340分。1、上述所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所有填报志愿资格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最低资格控制线。2、划线原则: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按其计划数110%划定。填报批次为艺术和体育专业本科批次(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和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本科和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志愿。
关键词:录取院校;院校本科;控制分数线;填报;录取控制;体育;高职;舞蹈;高考总分;考生高考
作者简介:
宁夏2016年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一本理465文516
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公布如下:
一、文史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16分;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86分;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406分;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二、理工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5分;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34分;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54分;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三、国家专项计划
第一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16分;第一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5分;第二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86分;第二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34分。
四、地方专项计划
第一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16分;第一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5分。
五、体育类(文史)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74分;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11分;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86分;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六、体育类(理工)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23分;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62分;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34分;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