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
关键词:农村学生;招收;贵州;工作通知;普通高校
作者简介: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及省内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省外院校和部分省直本科院校将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在贵州省2015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教育部直属高校、省外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及贵州大学将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计划数和录取办法由各有关院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
三、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继续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计划安排不少于年度招生计划的2%,具体计划数将在贵州省2015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四、录取批次
省外、省内院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外院校和贵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均安排在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省直本科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二批开始前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