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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部门:P2P网贷平台或成非法集资“外衣”
2015年06月12日 14:23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号
2015年06月12日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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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法集资;金融部门;P2P;北京市;新华网

内容摘要: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近日通报的信息显示,当前非法集资采取智能化、网络化手段作案已成新趋势,网贷平台或成非法集资的“外衣”,公众选择P2P网贷平台进行投资时需谨慎。

关键词:非法集资;金融部门;P2P;北京市;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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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记者阳娜)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近日通报的信息显示,当前非法集资采取智能化、网络化手段作案已成新趋势,P2P网贷平台或成非法集资的“外衣”,公众选择P2P网贷平台进行投资时需谨慎。

  据介绍,截至2015年4月,北京共有20家P2P网贷问题平台,包括经营困难、诈骗、跑路等现象。目前,北京共立案中欧温顿、网金宝、融信宝、里外贷四家P2P类非法集资案件,总计涉案金额约17亿元,涉及投资人4230人。

  业内人士表示,通常假借P2P名义的非法集资,都是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沈鸿指出,辨别P2P平台是否系非法集资,可从股东构成、经营模式、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判断。一般此类平台在股东构成上自然人居多,且外部投资项目少,结构较为简单,且营销人员比例高,技术人员、金融专业人士比例低。

  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P2P网贷平台需有清晰的经营模式,专注于具体领域。“如果P2P网贷平台仅标明高收益率,而没有清晰模式,这就很危险。而一些P2P网贷平台仅需一套3万元左右的软件系统加上3至5人就能做起来,这样的平台风控能力和安全性均不足。”沈鸿说。

  此外,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回报率不受法律保护,这点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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