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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负责人“富”“贵”莫兼得
2014年08月20日 00:0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字号
2014年08月20日 00:0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关键词:薪酬;负责人;国企;国有企业;中央企业

内容摘要:要真枪真刀推进改革”,这是作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的习近平,前天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时,被广泛记住和传播的一句话。

关键词:薪酬;负责人;国企;国有企业;中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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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央企高管人均薪酬77万 为城镇居民收入30倍 专家称央企高管应分类拿工资

  “要真枪真刀推进改革”,这是作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的习近平,前天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时,被广泛记住和传播的一句话。会议讨论了调整国企收入分配秩序、考试招生录取改革、媒体融合发展等重要内容。其中,对央企负责人薪酬和待遇的改革更多引发公众关注。文、图/记者曹晓阳

  根据国资委近日公布的《中央企业2013年度总体运行情况》显示,截至2013年底,113家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5万亿元,其中,资产总额超千亿元的企业有68家。有47家入围世界500强,其中许多是在行业内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

  一直以来,国企,特别是央企的薪酬体系备受舆论关注。央企高管的收入不能高,高了群众不干;也不能低,低了没人愿干,而且还会滋生腐败。

  央企高管拿多少?

  最高年入近900万元

  隐性收入加剧不公平

  针对这一改革难题,习近平在讲话中说,当前存在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要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同时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

  对于薪酬结构不尽合理,前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给出了自己的理解,他认为不尽合理体现在三个方面的不公平上,其一是行业之间差距太大;其二是企业领导和普通工作人员之间收入差距大、体制内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之间同工不同酬;其三是一些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造成铺张浪费。

  数据显示,2010年和2011年,国资委下属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在65万元至70万元之间,而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收入差距达到30多倍。近年来随着央企高管收入增长速度加快,这一差距有不断拉大的趋势。

  据同花顺数据,截至5月1日,已披露总经理薪酬的央企有323家(这里的中央企业采用了广义的定义,即经营性质属于中央企业,控制人类型包括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国有企业和大学等),人均薪酬为77.3万元。其中中集集团总裁麦伯良以869.7万元,夺取了央企总经理薪酬之冠。而去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是总经理平均薪酬的1/30,是麦伯良薪酬的1/330。

  此外,央企负责人的“隐性收入”——高福利和职务消费也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现象。2011年审计署通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薪酬管理违规涉及资金超过9.1亿元。今年6月份,审计署发布11家中央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显示,11家央企均存在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违规发放福利的主要手段包括,虚列支出或巧立劳防用品、健身费等名义为职工发奖金或购物卡,涉及金额过亿元。

  过去怎么改?

  不得超过职工收入12倍 将采取追索扣回制度

  央企负责人薪酬的改革其实从2003年国资委成立之初便有相关制度规定。最初规定高管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不过,伴随中国经济发展和国企盈利数额的增长,这一数字早已被突破,效益好的企业基层员工与高管薪酬甚至相差三四十倍。

  央企负责人的薪酬问题,向来比较难处理。央企负责人身兼两种角色,一是企业领导者,二是在适当转化后,即可成为一定级别的党政官员。央企负责人的薪酬,不只是企业内部的问题,还具有较强的社会性。这就要求,业绩考核标准应激励这些央企负责人追求企业效能的提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还要做到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着实不容易。这意味着,央企负责人的薪酬管理既要体现效率原则,也要体现规范原则。倘若两者能够得兼,自是更好。

  2009年,为了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人社部会同中组部、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益三部分构成。基本年薪与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联系;此外,每年国资委与每家企业签订年度责任状进行考核,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增加值、节能减排情况、自主创新等都会影响考核结果。最终考核结果等级越高,央企负责人绩效薪金越高。

  2013年年初,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通知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人社部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针对国企工资改革的目标,就是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对国企高管薪酬支付实行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以此来抑制国企高管获得畸高薪酬,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

  专家谈未来:

  竞争类企业薪酬

  应由市场说了算

  另一方面,也有央企负责人对于自己的收入不及民营企业感到不满。今年5月,保利地产副总经理、广东公司董事长余英就在微博上大吐苦水,称万科董事长、总经理的年薪约为1500万元,而在央企保利地产约200万元~300万元。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曾表示:“国企应该分为自然垄断性、公益性和完全竞争性三类,公益性和自然垄断性国有企业高层管理者的薪酬待遇应该与同等级别的公务员保持一致;竞争性国有企业高管应完全取消行政化,薪酬则应该由市场决定,不应该对高层管理薪酬实行上限。”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旭涛也持相同观点,“国企高管薪资水平不能简单地与企业效益挂钩。竞争性行业国企,高管薪资应体现同行业管理人员的平均水平;垄断性行业则应相对弱化,同级别国企高管之间的薪资一致;在国企内部,不同岗位、部门之间也应该建立市场化的考核机制。”

  辣评

  该高的适当高

  该低的就要低

  据新华社杭州电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18日审议的《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将拉开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大幕。各界普遍期望,借助这次改革,部分央企负责人脱离国情实际的高薪能降下来,“又富又贵”的“跨界待遇”能够被改得更合理。

  在市场经济发展大潮中,上一轮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曾经发挥出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如今,掌握核心资源的央企,许多效益被公众认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经营红利。尤其是近年来,一些国企、央企负责人既拥有比较高的行政级别,又领取高薪酬。

  在一些沿海发达地区,能到国有企业或者央企担任负责人被认为是一种重用或“福利待遇”,致使一些人甚至动用关系“铺路子”“走后门”。这些变味的做法都脱离了上一轮央企薪酬制度改革的良好初衷,需大力纠偏。

  此外,一些国有企业中还长期存在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有的高管薪酬与其经营业绩不相符,一些国企高管的待遇甚至在企业出现巨亏时不降反升。这些做法不仅违背央企的国有资产定位,甚至直接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

  人们期待,本轮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会遵循市场化的根本原则,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由其经营业绩和贡献大小合理决定,让有能力、能够给企业发展带来巨大效益的人才拿到相适应的薪酬,该高的适度高,该低的就要低。同时,企业领导尽快实现“去行政化”,回归企业家本质。

  人们相信,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会牢记搞好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根本使命,正确对待、积极支持此次薪酬制度改革,实现“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大目标。 

  (新华社记者华晔迪、裘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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