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正如肖荣臣所说,未来一段时间内,品牌授权模式还会持续,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不会随着新《办法》的落地一蹴而就,而需要逐步发挥市场机制,最终把这张网搭建起来。
关键词:4S店;聚焦;品牌授权;汽车;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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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出台,品牌授权单一体制打破
买车,不用非得去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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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达2亿辆。汽车行业高速发展,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内在需求。
将于7月1日施行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了四大改革方向。未来,供应商将通过多种渠道或多种方式销售汽车,经销店可同时经营多个汽车品牌,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并享受售后服务。
商务部近日公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汽车流通业将进入一个新时代。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处长肖荣臣表示,新《办法》的出台在整个汽车流通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意义重大,它将给行业带来新的活力,指导未来5—10年汽车流通业的发展。汽车流通业将由原来的单一品牌授权销售时代进入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发展时代,社会化是核心特征,共享和节约是主要特征。
“新《办法》规范了供应商和经销商的行为,但最终落脚点还是希望由市场和消费者需求决定汽车流通行业的发展。”肖荣臣强调说。那么,新《办法》究竟有了哪些新规定?又给消费者带来了什么?
鼓励多种销售模式,推进汽车流通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中国汽车市场正逐渐走向成熟。截至3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首次突破3亿辆,其中汽车达2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超3.64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3.2亿人。但也应看到,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垄断性经营问题日益凸显,市场竞争不充分、流通效率不高、零供关系失衡、汽车及零部件价格虚高、售后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对此,新《办法》明确了四大改革方向:第一,打破单一品牌授权模式,鼓励多种模式共同发展,新《办法》实施后,销售汽车将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第二,推动建立新型市场主体关系,推动供应商、经销商在更加公平合理的环境下开展合作。第三,突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消费者明白选择、自由消费。第四,加快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取消品牌授权备案制。
放手市场,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鼓励多种销售模式并让之合法化是新《办法》所倡导的。国美汽车事业部总经理陈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办法》的出台具有反垄断性质,打破了一些不合理、不符合市场发展情况的经营模式,加快了汽车交易和流通。比如经销商单店只能经营单一品牌的汽车,4S店禁止跨区域销售,供应商对售后配件和整车价格进行限制等行为都将被改变。未来,随着新《办法》的真正落地实施,电商平台、汽车卖场、汽车超市等非授权模式必将进一步蓬勃发展,并让消费者有更加多样化的选择。
肖荣臣看来,在改革的大背景下,汽车流通业未来将形成“三多模式”:供应商可通过多种渠道或多种方式销售汽车,经销店可同时经营多个汽车品牌,消费者可通过多种方式或渠道购买汽车并享受售后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