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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重温“鞍钢宪法”
2014年06月27日 00:00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字号
2014年06月27日 00:00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关键词:鞍钢;宪法;张广宁;三结合;鞍山市

内容摘要:鞍钢集团公司弘扬“鞍钢宪法”精神论坛今日在辽宁鞍山举行。全国总工会、国资委、辽宁省总工会、鞍山市委及鞍钢代表60余人参加了论坛。

关键词:鞍钢;宪法;张广宁;三结合;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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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鞍山6月26日电 (顾威 记者刘旭)鞍钢集团公司弘扬“鞍钢宪法”精神论坛今日在辽宁鞍山举行。鞍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广宁说:“举办‘鞍钢宪法’精神论坛,主要目的是全面理解‘鞍钢宪法’的精神实质和时代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鞍钢宪法’精神,使其不断发扬光大,为鞍钢集团打胜扭亏增效和转型升级攻坚战提供不竭的动力源泉。”

  张广宁说,要不断赋予“鞍钢宪法”新时代内涵。要把“干部参加劳动”,体现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上;把“工人参加管理”,体现在强化企业民主管理上;把“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体现在全面深化企业改革上;把“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体现在把管理者的决策能力、专家的科学知识、职工群众的智慧创造,有机地融为一体,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发挥团队作用上。

  据介绍,1960年3月12日,鞍山市委将以鞍钢为主的《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报辽宁省委并转中央。3月22日,毛泽东向全国批转了这个报告,盛赞“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1961年9月中央颁布的《工业七十条》中,“鞍钢宪法”的原则和精神被吸收进来,成为较长时期指导我国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鞍钢钢铁集团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王延绵和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许家强认为,“鞍钢宪法”的核心是“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领导、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鞍钢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龙强认为,这其中体现的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精神,是国有企业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杨汉平在发言中说,继承和发扬“鞍钢宪法”精神,就是要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方针,就是要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高度重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充分发挥企业民主管理凝心聚力的作用、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的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打造先进企业文化的作用。

  全国总工会、国资委、辽宁省总工会、鞍山市委及鞍钢代表60余人参加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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