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学 >> 公司·企业
加多宝六败广告语案 总计赔偿金已接近2000万
2014年12月05日 08:38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齐琳 阿茹汗 字号
2014年12月05日 08:38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齐琳 阿茹汗
关键词:广告语;赔偿金;饮料;中级人民法院;中国

内容摘要:加多宝与王老吉之间关于广告语的纷争还在持续发酵。

关键词:广告语;赔偿金;饮料;中级人民法院;中国

作者简介:

  加多宝与王老吉之间关于广告语的纷争还在持续发酵。昨日,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又一广告纠纷案在京宣判,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三则广告语侵犯了王老吉的正当利益,损害了公平、平等的竞争原则,构成了虚假宣传,判令加多宝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300万元。

  据了解,除了此次判决外,加多宝此前在广州、重庆等地的“王老吉改名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5起广告语案中被判败诉,累计赔偿金额达到了1660万元,加上昨日判决的赔偿额,总计赔偿金已接近2000万元。

  对于昨日的判决结果,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广告语证据确凿,加多宝不能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并且会坚决上诉,因此一审判决将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记者 齐琳 阿茹汗)

作者简介

姓名:齐琳 阿茹汗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文齐)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回到频道首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