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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微调”日美地位协定 冲绳县知事质疑其实效 意图扩大日本对相关犯罪行为的审判范围;冲绳县知事质疑其实效
2016年07月06日 08:02 来源:文汇报 作者:丛云峰 字号

内容摘要:日美两国政府5日上午联合宣布,双方就修改日美地位协定中有关美方享有优先审判权的“美军工作人员”范围达成共识,将通过明确4类获日美地位协定保护的“美军工作人员”的定义,事实上缩小了适用对象,从而扩大日本对相关犯罪行为执行司法审判的范围。

关键词:地位协定;美军;共识;冲绳;美方

作者简介:

    原题:日美“微调”日美地位协定

  日美两国政府5日上午联合宣布,双方就修改日美地位协定中有关美方享有优先审判权的“美军工作人员”范围达成共识,将通过明确4类获日美地位协定保护的“美军工作人员”的定义,事实上缩小了适用对象,从而扩大日本对相关犯罪行为执行司法审判的范围,以顾及冲绳当地民众的感受。据悉,日美今后数月内将就相关共识确定具体细节,并签署最终协议。

  但冲绳县人士批评这只是“权宜之计”,和冲绳方面提出的彻底修改日美地位协定的要求“相去甚远”。

  4月发生的驻冲绳美军工作人员强奸杀害女性恶性事件导致冲绳当地民众反美情绪高涨,日美两国近期被迫就改善日美地位协定运用方式展开了多轮磋商。在此基础上,日本外务大臣岸田文雄、防卫大臣中谷元和美国驻日大使卡罗琳·肯尼迪、驻日美军司令约翰·多兰5日上午在东京的外务省饭仓公馆举行会谈,正式对外宣布日美双方已就改善日美地位协定运用方式达成明确共识,将大大防止相关恶性事件再度发生。

  围绕此次日美达成共识的有关日美地位协定中的“美军工作人员”范围,此前仅规定为属于美国国民、非军人且“受雇于驻日美军、随同美军在日本工作”的人员。其中“随同美军”的范围模糊不清,完全由美方的任意解释而确定,而只要是属于驻日“美军工作人员”,对其执行公务期间的犯罪行为美方就具有优先审判权。而在此次共识中,日美地位协定中的“美军工作人员”则被明确划分为4类,包括(1)受雇于美国政府且为驻日美军工作的美籍民间人员;(2)美军船舶及飞机上的船员或机组人员;(3)基于与美军相关的正式项目在日本逗留的美国政府雇员;(4)与美军签署协议的民营企业技术顾问和咨询顾问等。今后,不属于这4类人员的美军人员,即使在执行公务时犯罪,也将接受日本法律制裁。

  此外,鉴于此次冲绳县发生的强奸杀害当地女性的美方嫌疑人是与美军签署协议的民间企业员工,因此根据共识,民间企业员工被认定为美军工作人员的情况将仅限于“具有高度技术和知识、美军任务不可或缺的人”。共识还确认今后将定期评估美军工作人员是否符合资格。不过,日美在共识中均强调,达成共识并不意味着改变日美地位协定本身,只是将拟定一个有关美军工作人员定义的新文件。

  日本外务大臣岸田文雄在宣布共识后向媒体表示,依照共识内容,此次强奸杀害女性的嫌疑人不属于美军工作人员,今后美军工作人员的范围无疑将缩小。

  如果今后能够严格限定驻日美军工作人员的对象,根据日本法律程序审理的案件将出现增加,将会产生一定的威慑。然而,就在驻日美军工作人员强奸杀害冲绳女性事件之后不久,又相继发生了多起美军士兵酒驾和撞人等事件,可见日美双方此次达成的共识能否产生抑制犯罪的效果还难以确定。

  日本冲绳县知事翁长雄志5日担忧地表示,日美此次达成共识并不彻底,“是否具有实效性令人不安”。他还强调,“要解决围绕美军基地的各项问题……有必要彻底修改日美地位协定”。

  冲绳县名护市长稻岭进批评说:“这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和冲绳县所要求的彻底修改日美地位协定“相去甚远”。(文汇报东京7月5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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