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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实施新《通信监听法》 民众担忧滥侵犯隐私
2016年12月01日 16: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据日媒报道,日本本月1日实施了修改后的新《通信监听法》,犯罪调查中可进行电话和邮件监听的对象新增9个类型,包括疑为组织性的诈骗、盗窃等。

关键词:监听;隐私;通信;通信监听法;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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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1日电 据日媒报道,日本本月1日实施了修改后的新《通信监听法》,犯罪调查中可进行电话和邮件监听的对象新增9个类型,包括疑为组织性的诈骗、盗窃等。

  日本办案部门准备用于查处汇款诈骗等行为,但由于监听数可能会大幅增加,出现了担心滥用和侵犯隐私的声音。

  据报道,新法与规定警察和检方审讯嫌疑人时必须进行录音和录像(可视化)、引进诉辩交易的新《刑事诉讼法》一同在日本国会上接受审议,并于今年5月成为法律。办案机构方面要求,作为取代审讯的证据收集手段扩大监听对象的范围。

  日本《通信监听法》于2000年8月实施。监听仅限于极难通过其他方法锁定犯人或了解犯罪行为的情况,并且需要法官的监听令状。

  然而,立法时发生了主张“与保障通信秘密的《宪法》相抵触”的激烈的反对运动,成为监听对象范围的犯罪仅限于毒品与枪支犯罪、集体偷渡、组织性杀人等4种类型。

  新法增加了杀人、纵火、诈骗、盗窃以及儿童性交易等9个类型的犯罪行为。讨论办案与公审改革的法制审议会(法相的顾问机构)小组会议上,有担任委员的律师指责称“在防止蒙冤的对策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就大幅扩充了调查手法”。

  据悉,日本政府必须每年把监听的实施情况汇报给国会。据法务省透露,2000年8月法律实施以来至去年年底,法院发出的监听令状共有323份,监听后最终被逮捕的人数为640人。

  另一方面,2015年实施的约1.4万次监听中,与犯罪相关的约为5000次。监听的经过和案件具体内容未被透露。

  新法规定,将采用可加密监听数据的专用仪器,不需要NTT等通信公司在场。该规定将在今后两年半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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