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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半职员工的幸福生活
2013年02月15日 20:06 来源:《环球》(京)2007年8期 作者:刘黎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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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竞争激烈的全球化时代,人们工作日益紧张,许多人面临着事业家庭难以两全的无奈。为了事业而懈怠家庭责任、委屈个人兴趣,还是为了家庭和喜好而放弃部分工作?在荷兰,近年来悄然兴起一股“半职工作”潮流,或许为这道难题提供了一个答案。

  “做自己想做的事”

  在荷兰一家出版社工作的亨丽叶特•波特是一位典型的“半职妈妈”。39岁的波特每周一、二、四工作3天,余下的两天在家照顾两个女儿。受过大学教育的她曾有一份全职工作,但自从第一个女儿7年前出生后,她就把每周工作时间减为4天。四年前,第二个女儿出生后,她的工作时间又减为3天。

  波特说,在荷兰,像她这样的情况很普遍。通常有了孩子后,一位家长就会改为半职工作,一般是母亲,而丈夫则全力在事业上发展。波特的丈夫除了孩子出生时休了法定的两天假外,一直坚持每周40小时的全职工作。

  从事半职工作,工资、福利、休假等比全职员工少,事业上进取的步伐也不可避免会受到影响,但波特对此并无遗憾。“我选择了家庭,这是我目前最重要的事。”

  事实上,半职工作并不轻松。在波特上班的每周3天里,她必须完成通常需要4、5天完成的工作;而在家的两天中,往往也要和同事保持联系,甚至网上办公。“半职工经常比全职工的工作强度更大,而且工作需要更合理的计划安排。不过我很高兴,我的老板并不认为坐班时间短影响了我的工作质量。”她的声音里透着自豪。

  除了照顾家人,半职工作也让波特有了一定的个人时间,“这种感觉很好”。波特说,即使孩子大一些后,她也不一定急着找全职工作。

  与波特一家不同,在荷兰皇家航空公司(KLM)当飞行员的爱德华,佩尔选择了自己每周工作4天以便妻子继续全职工作。妻子在一所国际学校任教,工作要求必须全职,佩尔便按照航空公司提供的便利,休不带薪的“家长假”。

  “家长假”可分开休,佩尔选择在一年时间里每周少工作20%的时间,以便在家照顾两个年幼的女儿。不久前他已休完假,恢复了全职工作,然而那段与家人厮守的温馨时光令他十分怀念。

  “当爸爸的感觉太好了!而且我又重新挤出了与亲友会面的时间。如果我还能有一次机会,我会毫不犹豫地立即休假,少点钱也没有关系。”38岁的佩尔说。

  佩尔说,近年来,他认识的人里半职工作者越来越多。有的是为了匀出时间学习充电,有的为了从事个人爱好,有的为了照顾亲人,还有的为了参加公益志愿活动。但总的来说,都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半职工作有利于人们在个人生活和工作中寻找平衡。”

  “半职”也稳定

  波特和佩尔的情况在荷兰很有代表性。欧盟统计数据表明,去年第四季度,荷兰的半职员工占全部就业人数的46%,是欧盟27国中最高的,而位列第二的德国这一比例只有25%。在荷兰就业妇女中,半职工的比例更高达75%。可以说,在荷兰,一周工作2~4天已成为相当普遍的工作方式。

  在许多国家,半职工的待遇、福利与全职工相差很大,“半职工作”基本是“不稳定”、“低报酬”、“受歧视”的代名词。那么为何荷兰人如此青睐半职工作?这主要得益于荷兰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保护半职员工利益的政策。

  上世纪80年代初,面对居高不下的失业率,荷兰政府着手提倡半职工作,以增加就业机会,促进财富均衡分配。由于女性是失业问题的一大关键,提高女性就业率后,也有利于男女社会地位平等。

  1996年,荷兰出台了《平等待遇法》,对半职工的待遇和权利做出了细致规定,严禁雇主对其有任何歧视。半职工的一切待遇与其工作时间成正比。例如,一周工作24小时的雇员,其工资、奖金、带薪假期是一周工作40小时的全职雇员的60%;工作32小时的则是全职工的80%,以此类推。一旦签订长期雇佣合同,半职工便依法享受全职工享受的全部保障,如病假、产假、医疗保险等,雇主不得剥夺其晋升机会或无端将其解雇。

  1996年和2000年,荷兰又先后出台了两部有关工作时间的法律。法律规定,不管雇员出于什么原因要求调整工作时间或排班,雇主必须尽量予以考虑。其目的是方便雇员合理安排个人生活,促进身心健康。如果雇员对雇主的处理不满,可上告法院。

  “半职”的感觉真好

  完备的法律保护,加上工会和其他社会团体的积极推动,使得半职工作日益为荷兰社会接受。荷兰长期以来女性婚后只“主内”的家庭格局发生了变化,不少母亲用半职工作来化解家庭和事业的矛盾。荷兰女性就业率从1980年的29%,上升到了2006年的56%。同时,越来越多的男性也开始加入半职大军。目前,荷兰就业率为63.3%,在欧盟各国中名列第二,其中半职工作的普及功不可没。

  半职工作者的增多使荷兰人平均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效率有所提高。2006年第四季度,荷兰人平均每周工作31小时,为欧盟最低;而荷兰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欧盟27国中却名列第六。此外,荷兰人对工作的满意度之高也世界罕见。

  调查显示,高达97%的荷兰雇员上班时心情愉快,98%的雇员认为自己的工作很有意义;而在临近的比利时和法国,喜欢上班的雇员却只有61%和71%。

  半职工作不仅受到荷兰雇员欢迎,也得到雇主的普遍认可。飞利浦(荷兰)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范赫瓦登介绍说,他们的雇员中16%为半职员工,一周工作时间从3天到4天半不等。只要上级同意,职员的具体工作时间完全可以灵活安排。在飞利浦,从秘书到专家顾问、部门负责人,都有半职工作者,他们的工作质量并不输于全职工。范赫瓦登说,有些岗位并不需要全职工,扭募半职工对公司是很好的补充。

  在荷兰高柏伙伴规划园林建筑顾问公司,半职员工也颇受重视。高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埃德•本兹说,20年前,公司基本没有半职员工,而近10年来,半职员工迅速增加,从事半职在行内已成为一种潮流。

  本兹介绍说,公司目前有40%的员工为半职,其中不少是城市规划师或建筑师,他们腾出时间是为了参加设计比赛等活动。本兹认为,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谋求本职工作之外的个人发展,对员工的全面平衡发展有利,对公司也没有坏处。另一方面,半职员工为了在有限时间里赶完工作,往往比全职工干得更卖力,对雇主也“划算”。

  对现代人而言,平衡工作与生活,永远是说易行难的一大考验。有人说,“有钱不如有闲”,荷兰人似乎已悟得此中真谛。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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