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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8—19日欧盟秋季首脑会议通过了一项为欧元区的银行业设立单一监管机构的决议,并拟在2013年1月1日前建成银行业单一监管机构的法律框架,这一机制将在2013年逐步开始实施。如何认识德国与欧洲银行业联盟的关系?
一、建立欧元区银行业单一监管机构只是走向欧洲银行业联盟的第一步,但即使是这第一步,也还存在着一系列难题需要协商解决
要想建立一个真正的欧洲银行业联盟,首先要解决一系列根本性的大问题,其中包括:就银行业本身而言,欧元区各成员国银行业的立法和整个金融资本市场必须实现真正的统一,而目前的现状还是各自为政;在更高的层次上,欧洲只有在实现了切实的财政统一甚至政治一体化之后,才有可能谈得上建立真正的银行业联盟。在所有这些方面,欧洲看来都还任重道远。但无论如何,在欧元区建立银行业单一监管机构还是走向这一目标的第一步。
不过,即使是这重要的第一步,也还存在着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监管范围之争。欧委会主张(也是法国的主张)对欧元区内 6000多家银行全部实行监管。而德国主张,仅对那些对整个金融业有重大影响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其他中小银行还是由各成员国自己负责,并且主张欧洲稳定机制仅对那些有竞争能力的银行实行救助。德国显然意在竭力防止和减轻日后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可能给自己带来的压力。第二个问题是,一旦危机发生,监管机构到底该如何处理。欧委会提出,危机发生时,如果相关国家的保险系统和担保基金无法满足要求,可以向其他成员国的保险系统和担保基金借钱以渡过难关。德国则担心其他国家染指德国的保险系统和担保基金,因此德国坚持只有那些通过压力测试证明健康的银行才能加入银行业联盟,而且加入银行业联盟之后的负债才由联盟共同负责偿还,此前的债务还是由各成员国自己负责偿还,反对全部债务共担。德国认为,要建立银行业联盟需要有两个具体条件:一是各成员国要建立本国银行业的保险系统;二是各成员国还要建立储户担保基金,在银行破产或遭到清算时能够保证储户10万欧元的利益。第三个问题是,德国建议,要赋予欧委会负责经济与货币事务的委员可以干预一国预算的权力,即该委员可以将赤字过高的成员国预算退回到该成员国议会令其修改。至于是通过增加收入还是减少支出来达到预算基本平衡,仍属于成员国内部事务。德国的用意也许是想借此推进更高层次的财政逐步统一。德国同时重视财政与金融问题是有道理的,因为它们二者犹如一对连体婴儿,只有同时推进改革,才是解脱欧债危机的正确之道。但它们有的方面可能会涉及成员国的国家主权,又要修改欧盟基础条约,因此在着手行动时,还需要妥善把握速度与力度问题。
二、在建立欧洲银行业联盟问题上,既然德国与欧盟及其欧元区一些成员国有一系列分歧,为什么德国还是同意有条件地积极稳妥地推进首先设立欧元区银行业单一监管机构?
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欧元区一些国家的主权债务危机与欧盟及其欧元区银行业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交互结合作用在一起,这不仅可能使欧债危机更难克服,而且还可能危及欧洲的金融、经济、社会乃至政治的稳定与安全,更遑论欧洲经济的强劲增长与繁荣。欧元区一些国家的主权债务危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源自“私债”变成了“公债”(当然也还有其他一些原因,例如西班牙房地产泡沫破灭等)。这同发端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国际金融危机有关。从2008年10月到2010年10月两年时间内,欧洲各国政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想尽了种种办法,或者将受困的欧洲私人银行国有化,或者为它们注资,或者向它们贷款,或者替它们提供担保,等等,这些所谓“救市”措施,一共强加给了欧洲各国政府大约4.5万亿欧元的负担,结果是它们的国家债务与政府赤字骤增。这实乃欧洲不得已之举,因为之前欧洲金融机构买了太多的美国金融衍生品,危机使它们的资产严重缩水,危及银行正常业务,政府被迫“救市”,于是,“私债”变成了“公债”,引发了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反过来,欧洲私人银行由于拥有大量的欧洲国家债券,因此,主权债务危机即“公债”危机又拖累了私人银行。欧元区国债的特点之一是它们相互持有,至2012年2月初,“欧猪五国”主权债务余额为2.76万亿欧元(意大利16339亿,西班牙6392亿,希腊2741亿,葡萄牙1304亿,爱尔兰860亿欧元),上述五国2012年到期债务合计5715亿欧元,欧洲银行持有上述五国国债的风险敞口超过5000亿欧元,而欧洲90家大银行的资本金为1.21万亿欧元,如果发生债务违约,欧洲银行业发生危机的可能性较大,后果严重。事实上,至2012年8月中旬,欧洲银行的不良贷款已经超过1万亿欧元。
第二,德国的愿景是通过这次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进一步提升欧洲一体化的水平:签订“财政契约”,逐步建立欧洲银行业联盟,致力于推动形成欧洲政治联盟。这些只是逐步走向目标过程中的几个关键词语。欧洲的前途系于联合与改革,这是一条正确的道路,当然它绝不会平坦。但依然有希望。
第三,德国还希望经历了主权债务危机磨难之后的欧洲各国,能在“改革”方面开始真正迈出强有力的步伐。这里主要包含两个意思:一是欧盟及其欧元区成员国能在宏观经济指导思想上达成更多、更大的共识,特别是遵守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和严格货币政策运用的规则。这是一国经济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二是希望欧元区国家,包括德国自己,能从这场欧债危机中吸取教训,付出必要的代价,承受不可逃避的若干痛苦,认真改革,纠正过去多年来积累起来的一系列政策性错误和不少结构性与制度性缺陷(例如僵化的、成本高昂的劳动力市场,弥漫欧洲的不思进取的普遍社会惰性,本意良好的社会福利制度被过度大量滥用,规模庞大的偷漏税和“地下经济”),寻找并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产业与产品结构与档次,遏制国际竞争力的普遍下降,等等。这特别要求欧洲国家领导人拿出改革的勇气,并有能力找到经济合理性与政治可行性之间的平衡点。只有大力改革,提高国际竞争力,欧洲才有希望和前途。德国在改革方面前些年曾经走在前头,但还远远不够。
总之,设立欧元区银行业单一监管机构,是欧洲走向联合与改革的有意义的一步,也是为克服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和银行业困境的一个新步骤。其实,欧洲并不缺钱。欧洲目前最需要的恐怕还是领导人的不怕丢掉“乌纱帽”的行动勇气和各国达成团结的政治意志,当然同时也还需要欧洲公众的理性。
责任编辑:王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