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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美两国间政治冲突解决的基本经验和教训
2012年12月28日 14:46 来源:《山东社会科学》(济南)2008年5期 作者:胡元梓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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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胡元梓,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人民出版社。(北京 100706)

  内容提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主要国家关系中,除美苏关系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两国像中美那样之间曾发生过如此多、如此严重的冲突与危机。中关两国的学者一致认为,一系列认知性、结构性和程序性的关键变量对于国家在冲突及冲突管理中的行为具有重要影响。其主要包括:精英的认识与信念、国内政治与公众舆论、决策机制与程序、信息和情报接受与处理、国际环境及个人性格等特殊因素。进行中美间冲突管理应该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保持直接沟通渠道的畅通,发出具体、清晰的信号;确定有限目标以及达成这些目标的有限手段,为对方保留面子和退路;保持选择的灵活性,缓慢升级,做出对称性的反应;基于利益原则而非道义原则;进行自我约束,不要对对方所有挑衅性行动都做出反应;避免采取高压手段和最后通牒,为对手保留退路;将大的、难以解决的争议分解为较小的、可以管理的问题;预先考虑到己方行动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

  关 键 词:国际冲突 冲突管理

  一、概况

  20世纪以来,特别是1949年以来,中美关系发展变化的历史,是一部频繁发生冲突的历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主要国家关系中,除美苏关系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两大国之间曾发生过如此多、如此严重的冲突与危机①。为什么中美两国之间发生冲突的频率如此之高?而自朝鲜战争后,中美之间的冲突没有导致直接的军事冲突,这又是为什么呢?今后,中美能否避免再次发生重大的政治—军事冲突?如何避免?这都是值得关注的重大理论课题。

  2004年2月,中国国际战略学会与美国卡耐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在北京联合主办的一次中美危机研讨会上,中美两国学者在各自的假设之上,对历次中美冲突爆发的背景、决策模式、演变过程和结局及其影响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论证。会议论文形成了《冲突博弈合作:中美安全危机管理案例分析》一书(张沱生、[美]史文主编,2007年1月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本文研讨所依据的资料大多出自该论文集。尽管他们讨论的是“危机”,但可以认为,“危机”是“冲突”的另一种说法。“危机”主要描述的是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一种状态,特别是偏离原有发展轨迹或路径的一种状态。“冲突”描述的是,这种特定状态下,所有组成要素之间的一种紧张、对立关系②。由于危机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冲突,危机管理也有别于冲突解决。查阅文献后发现③,对于危机管理和冲突解决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对于如何成功地管理危机或解决冲突也没有一致的说法。事实上,许多学者要么避免对这两个术语做出明确界定,要么将两者混为一谈④,国际危机就是两个国家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的一场对抗和冲突,通常持续的时间很短,在其间,参与国之间爆发战争的可能性被认为是大大地增加了⑤。

  美国马里兰大学国际发展与冲突管理中心的J•维尔肯费尔德(Jonathan Wilkenfeld)教授引用Michael Brecher教授1993年的研究成果分析了二战结束以来中国经历的16场国际冲突(参见表1)。该表还标出了美国是否为这些冲突的参与者,即美国是否也面临高度威胁、反应时间紧迫和极可能陷入军事敌对这三种情况。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直至1958年,美国卷入了中国经历的所有冲突,但直接参与的只有一次。第二,2002—2003年间的第二次朝核冲突则是双方“联合制止”冲突的例子,在这场冲突的大多数问题上,中美两国站在了“同一战线上”。这可以说是一个令人吃惊的发现。尽管观察家们可能对如何定义这一发现持不同见解,但显而易见的是,中美两个大国之间的敌对状况很早就发生了改变。

  从表1可以看出,尽管许多观察家包括这次会议的组织者将越南战争、1995—1996年台海冲突、1999年炸馆事件以及2001年撞机事件视为中美之间的冲突,只有台海冲突属于中美之间的国际冲突且美国并不是冲突主体。对于中国来说,这三个事件也没有出现冲突的一个关键特征即存在发生军事对立的高度可能性。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些都可以被称为詹姆斯提出的“准冲突”的典型案例⑦。

  即便双方都认为陷入一场冲突,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对危险的看法是一致的,因而应对方式仍可能存在显著差别。博布罗(Bobrow)、钱恩(Chan)和克里根(Kringen)认为⑧,国家精英在认知、理解和应用先例上会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产生误解、导致冲突意外升级、无法找到令双方满意的解决策略均是可能的。

  中国和西方在观念和行为倾向上的对比或许能为此提供最令人感兴趣的恰当例证。博布罗、钱恩和克里根指出,西方对冲突的共同看法有以下诸点⑨:1.国际冲突是“异常”情况,将引发政治机构和决策者采用不同平常的应对机制;2.国际冲突会对处理冲突的主体构成压力,无论这些主体是国际系统、联盟、行政机构还是决策者;3.外国或外部政治运动发生突然和急剧的变化,引起国际冲突,给决策带来异常的、不规则的和不常遇到的问题;4.国际冲突预示着当前稳定的国际关系会出现大范围的动荡;5.国际冲突涉及其他国家对本国利益造成的威胁;6.国际冲突开始和持续的标志,总的来说表现在冲突和暴力上,具体来说体现在军事政治威胁和行动上;7.国际冲突是持续时间不长的事件。

  他们认为,中国对于重要国际事件或冲突的典型认识与西方主流观点存在实质性区别。对照以上7项,博布罗等学者对中国的看法进行了下列概括⑩:1.只是在行为与信号的程度和强度方面,冲突才不同于其他局势;2.在带来压力和威胁的同时,冲突与危机为推进自身利益提供了机遇;3.冲突来源于长期的经济过程,潜在地体现了国家关系的敌对本质和正常竞争;4.冲突体现了国际关系固有的不稳定、脆弱和不断变化的特点;5.同国外因素相比,国内因素是冲突的主要起源(至少在最初阶段是如此);6.冲突管理中需要有控制地使用对立和妥协的策略,而且主要涉及的是经济问题及其解决方法(军事政治问题仅是经济问题的伴随物或结果);7.冲突会延续很长的时间,处理这类长期持续的现象需要坚持不懈的斗争、坚定和耐心。

  在国际体系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中国与西方的上述区别是否仍然存在,这对美国来说非常重要。美国和西方是否仍将冲突视为需要启动异常机制的异常事件?布什政府的先发制人战略如何与西方的冲突观念相契合?中国是否仍将冲突视为推进国际日程的机遇,或者由于已经成为国际政治外交舞台上的主要行为者,中国已趋于接受西方的冲突观念:即对抗带来的是紧张和威胁而不是机遇?“战略文化”上的差异如何有助于解释政策选择上的不同?江忆恩(Alastair Iain Johnston)和陆伯彬(Robert S. Ross)也提出:“中国在全球和区域资本主义经济和安全体制中不断增大的利益,是否促进其领导者们形成显著的保持现状心理?”(11)

  二、影响中美两国间政治冲突解决的基本变量

  史文(Michael D. Swaine)认为,根据以往的学术文献,一系列认知性、结构性和程序性的关键变量对于国家在冲突及冲突管理中的行为具有重要影响。其主要包括:精英的认识与信念、国内政治与公众舆论、决策机制与程序、信息和情报接受与处理、国际环境及个人性格等特殊因素(12)。研究中美间的冲突管理,必须对这些关键变量的形态、特点及其对双方冲突行为和冲突管理带来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

  (一)精英的认识与信念

  精英(主要指领导人、官僚层和具有影响力的知识阶层)的认识与信念对于冲突的发生、演变及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因而一直是冲突管理文献普遍关注的问题。研究文献对其论述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第一,精英对本国和对方国家的基本看法及对军事—政治冲突的基本认识;第二,精英对强制(胁迫)、动武、让步及说服等措施在冲突中的价值的看法;第三,精英对在冲突中承担风险、确保冲突稳定、控制升级和保持最佳威慑手段的看法;第四,精英对发送冲突信号的看法,特别是如何才能做到在表示决心时不挑起对方的危险反应,在传递让步信息时又不向对方示弱。

  尽管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精英的相关认识与信念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零和的方式看待冲突,认为自己热爱和平而对手具有侵略性;认为缺乏坚定的决心和做出较多的妥协与让步会导致战争,因而倾向于采取决定性的强制行动;认为己方有能力控制冲突升级和避免意外战争,并认为在某些情况下战争将是唯一的选择。另一类则认为冲突在一些条件下是可以给各方带来正和效果的事件;认为双方都有和平解决冲突、避免战争的愿望,对手的行动也可能是出于防御性的动机;在冲突中,甚至是较小的强制措施也可能导致冲突升级与失控,较好的办法是采取渐变策略;为避免战争应不惜付出必要的、甚至是较高的代价。前任美国亚太事务局副助理国防部长库尔特•坎贝尔和美国智库哈德逊学院高级研究员理查德•韦兹在总结中国大使馆遭轰炸案的教训时认为(13),对于中国使馆被炸这一不幸事件,双方缺少有效的危机管理。但分析表明,虽然有些迟缓,但双方很快都意识到,对事件的最初反应——特别是华盛顿对危机程度的估计不足,北京对示威游行的顺水推舟——有破坏极为重要的双边关系的风险。两国高层接触和双方的对话虽然也具有意义,但最重要的是双方越来越意识到美中美系绝不能再恶化下去。从这一角度看,中美关系犹如在惊涛骇浪中航行的一艘巨轮,船上巨大的“压舱物”只能允其倾斜到一定程度,再不纠正就有倾覆的危险。此次危机之所以最终得以缓解,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双方多年的交往、商贸关系、对两国共同战略利益(“压舱物”)的全面认识,以及危机管理者真诚的努力,他们勇敢地采取措施,使这一悲剧性且依然神秘难解的事件不再成为影响两国关系发展的障碍。以零和的方式看待两国冲突的趋势已不占主导地位,双方都认为应以慎重和克制的方式管理冲突而非诉诸绝对主义的原则与武力(虽然双方都有学者指出,美国因其拥有超强的军事力量,采取强制性手段和动武的倾向仍远高于其他国家),在维护自身根本利益的同时,需要表现出较大的弹性和做出必要的妥协,通过谈判找出对双方都有积极意义的解决办法。中美双方还都认为,必须以现有国际法为基础,以符合公认的国际规范的方式来解决冲突,虽然双方对于如何理解国际法和国际规范仍有一些不同看法。

  美国学者认为(14),首先,和几十年前相比,中美双方对对方形象的认知和各自的自我形象认知的差距明显缩小(历史材料还表明,即使是在当年,这种差距也并不像表面上显示得那样大),对对方认知的负面因素显著下降,双方的认识都在趋向现实与客观。相比较而言,中国这方面的变化更走在了美国的前面。对于冲突、特别是对两国间的冲突的认识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主流认识中,认为冲突既是危险也是机遇的看法不复存在,把冲突视为两国关系中的异常和消极事件,希望尽力避免或以“慎重”方式进行管理。

  (二)国内政治与公众舆论

  冲突决策者所处的国内政治、社会环境对其冲突与冲突管理行为具有重大影响。国内因素可以限制或塑造领导层的选择,延缓反应时间,放大或扭曲信号。美国学者认为,虽然国内政治在任何值得做的决策分析都是不应该被忽视,但如果认为它具有决定性的支配作用,那将是误导(15)。冲突管理研究文献关于这一变量的探讨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领导层政治,包含权力分布、高级领导人的政治目的及其相互关系;二是媒体、公众舆论和其他形式的公众活动对政府的影响。

  在大多数国家,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冲突决策,均掌握在少数高级政治、军事领导人手中。然而,权力集中的程度以及高级领导人在决策中互动的情况则有很大的差别。处于两极的状况是:权力高度集中在几个相互竞争的领导人手中,他们通过非正式的程序管理冲突;权力分布在相互竞争不那么突出的某些领导人手中,他们通过正式的机制和程序管理冲突。在集权体制下往往出现第一种情况,在民主体制下多表现为第二种情况。此外,集权体制也有高度集权与松散集权的区别,其对冲突管理的决策方式亦带来不同的影响。

  总的来看,集权体制产生的冲突行为往往体现少数高级领导人的见解、个性和利益;公众舆论对冲突决策的影响较小;领导人可能较快地做出冲突决策和调整决策。此外,在集权国家,由于权力高度个人化和不存在解决权力冲突的明确程序和机制,权力斗争可能对冲突行为产生重大影响。

  民主体制的冲突决策亦为主要高级领导人所主导,但媒体与公众舆论(包括议会)对决策有较大的影响;主要决策者易于陷入“承诺陷阱”,因为在民主制度下从公开宣示的立场退却可能使领导人在政治上付出高昂代价,但这也加强了其强制性威胁的可信度。有充分理由认为,民主体制下的领导人拥有的决策权虽然少于高度集权体制下的领导人,但却高于松散集权体制下的领导人。

  冲突解决决策小组的人数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最佳人数是12—15人。12—15人既能确保主要相关机构的代表均可参与坦率的讨论,又能减少决策泄密的机会(16)。中美两国由于政治制度与体制的巨大差异,国内政治因素对于美中两国冲突管理行为的影响曾是相当不同的,并带来了双方决策行为的许多不同特点。然而,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持续发展,中国政治体制与公众舆论的状况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此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国内政治因素对于双方冲突管理决策行为的影响,已有了越来越多的许多相似之处。充分认识这一重大变化,对于加强中美间的冲突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当然,在国内政治与公众舆论方面,双方的差异仍然存在,有些差异还相当明显。

  (三)决策结构与程序

  决策者的国家基本价值观受到威胁,其反应时间有限,而爆发军事敌对行动的可能性大增(17)。在这种情况下,如上所述,决策者人数很少,参与的部门有限,标准操作程序也会被压缩(18)。这种状态不利于理智地衡量国家利益,也不利于危机双方的领导人为避免冲突而进行有效的沟通。上述情况在朝鲜战争时期美国两次面对中国的军事冲突中表现得十分明显(19)。艾伦•S•怀廷(Allen S.Whiting)根据朝鲜战争与越南战争时期的美国对华危机管理认为,完全可以通过最终结果是发生还是避免了战争来评估危机管理的效果,即使这种评估可能流于表面化。在朝鲜战争中,一些关键角色的政治愿望、根深蒂固的官僚作风、加上国内大环境,便可能扭曲危机决策的进程,与对对手意愿和意志的情报分析相左。与朝鲜战争不同,越南战争中,中国的行动并未导致华盛顿的危机感。事实上,正是由于西贡的局势越来越不稳定,美国才决定部署更多的部队、扩大空袭范围及性质、并打击河内在境内及老挝的渗透路线。但每次做出决定时,美国都需要考虑中国可能做出的反应。朝战中美国的决策对中美关系是灾难性的,而美国在越战中的决策则是成功的。在朝鲜战争期间,华盛顿未能正确评估中国的利益及其甘冒战争风险的意愿。

  政治—军事冲突管理的文献高度重视决策系统的正式、非正式机制对领导层认知与行为的影响。对于这一领域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问题:决策圈内的互动(包括领导人与其主要助手之间的互动);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与竞争;决策者对有关机构提供的有限情报信息的依赖;以及由于时间限制决策者对现存机构性观点与程序(包括“标准作战程序”或已经存在的军事方案)的依赖等。这些因素可能直接影响威胁认知、决策效率、政策选择、所获情报的质量和类型、对实施环节的集中控制等关键冲突行为。根据研究文献的总结(20),与更具有个人化治理风格的政府相比,拥有机制化管理模式的政府更为依赖复杂、正式的决策机制与程序;更为依赖军事、外交等部门的专业知识和综合性机构的情报信息;更为注重与政府有紧密联系的智库与专家的意见;高级领导人也更加依赖主要助手的作用。美国学者根据文献提出的理论和案例研究所提供的新信息、新见解,对双方的决策机制及其对两国冲突决策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形成了一些重要看法。其中最主要的有两点:第一,尽管当前两国的决策体系仍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的决策体系是以党的最高领导人、党的最高领导机构(包括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和各种党的“领导小组”为核心,而美国则是以总统和国家安全委员会为核心,但两国都已拥有机制化的管理模式,决策系统的功能化程度和专业化程度都在持续上升,分工日趋细密,高层与执行层对政策制定和贯彻的综合协调日益加强。两国决策机制趋同的这一面,有利于双方更好地了解对方的冲突行为,有助于双方加强冲突管理。第二,就总体来讲,正式的、机制化的决策程序有利于实现合理、有效的冲突管理,但因为有更多的行为体参与决策过程,且决策程序较为复杂,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降低高级领导人、特别是最高领导人主导决策环节的能力,还可能延缓反应时间,甚至扭曲冲突信号。为使机制化的决策更为有效,必须突出跨部门程序的作用,加强最高领导人的核心作用,并适当发挥非正式决策机构与程序的补充作用。

  (四)信息和情报的接受与处理

  有效的冲突管理需要拥有范围广泛、准确及时的信息情报,和对其必要的认知与解读。信息情报可以对冲突形势提供预警,对冲突的发展做出动态描述,并有助于确定冲突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事件。此外,它们还对对手的基本形象和决策者对冲突的种种假设带来影响。情报和信息对于决策者在冲突中的认识与行为具有重大的形塑作用。然而,以往的研究表明,决策者在冲突中时常难以获得高质量的信息情报,这可能由多种情况所造成。例如,对某些与冲突有重要关联的问题事先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信息过载妨碍了分析人员检查和上报所有重要情况;提供的信息过于部门化,因而不为决策者的高级顾问团队认同;在时间紧迫和高度紧张的情况下迅速整合零碎情报十分不易;情报机构必须争到机会才能向主要决策者提供情报;例行的官僚程序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延缓了信息送达;固有的信念、政策与假设等心理障碍给解读信息带来偏见;为迎合决策者或为了部门利益,情报分析人员改变、排除某些情报内容或提供不加分析的情报;此外,决策者可能无意中传出信息,他们只愿接受某种类型的情报,等等。

  除了上述情况外,在冲突中,对立双方还可能通过信息战操纵信息和情报。这样做虽然可能给己方带来某些好处,但也可能给冲突管理带来严重破坏,甚至引起不希望出现的冲突升级。因为这些活动会扭曲双方发出的信号和对彼此意图和能力的看法,削弱双方寻求解决方案的努力。怀廷根据越南战争和朝鲜战争的教训认为,这两次战争涉及中美关系的有两个方面。一是两次战争中,华盛顿与北京都没有直接联系。两次都是中方对美国的干预公开发出要采取行动的威胁,而美方则公开声明其目标是有限的,并且双方都不得不自己判断对方的意图何在。二是中国对朝鲜战争的干预影响了美国在朝鲜战争中的行动(21)。

  由此可见,信息情报处理对冲突管理的极端重要性。信息情报在战争与冲突中历来占有重要地位,信息时代的到来则使其地位更加突出。在冲突管理中,信息情报既是技术问题、管理问题,也是战略问题。加强中美情报和信息交流,对于双方熟悉对方的基本工作程序,防止情况误判,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美两国之间,要加强冲突管理,在充分掌握“硬情报”(指与冲突事件直接有关的各种政治、军事、经济信息与资讯)的同时,还要高度重视“软情报”的作用,即应更多地了解对方的政治体制、意识形态、战略文化、社会发展、决策机制、公众舆论等诸多方面的情况。在两国的冲突案例中,有不少误判恰恰是由于对对方的基本情况缺乏了解而造成的。

  冲突管理既是博弈又是合作,这一点突出地反映在双方的信息情报工作中。在冲突中,为了取得有利地位,释放假情报,进行信息战,可能成为重要的斗争手段。但双方都应充分考虑到这样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如果未来台海爆发严重冲突,中美两个核国家在冲突中展开信息战,可能造成极端危险的后果。

  由于可以公开使用的材料不多,在案例研究中,无论是美国的学者还是中国的学者对于两国信息情报接收与处理的情况都不可能有充分的研究(相对而言,美方对本国情况的分析略多于中方)。但即便如此,双方的研究仍然表明,中美两国在此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与缺陷,这些缺陷对于两国的冲突管理曾带来十分消极的影响。在制度建设和具体环节上解决好这些问题,是中美双方都应高度重视的问题。一些美国学者一方面承认中国的信息情报工作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另一方面又认为,中国的情报机构至今仍存在“高度封闭、隔绝”的问题,“部门利益突出”,报告制度仍是“烟囱式的”,缺乏以冲突管理为中心的机制对信息情报进行综合处理,从而导致了“情报扭曲”的现象。

  (五)国际环境与国际体系

  国际环境对冲突各方的行为有重大的影响。国际体系是国际环境中最为重要的因素,国际体系影响着国家间相互的沟通和可能达成的互利协定,改变着国家的战略选择,因而会改变政治后果(22)。国际体制促使人们产生一系列的连续观念,创造了国际社会礼尚往来的机会,促进了信息流通,提供了也限制了解决冲突的方法。

  国际社会对冲突的普遍反应,冲突发生时大国关系的状况,是否同时存在其他国际冲突等,是其中最重要的三个因素(23)。国际社会的反应——包括对冲突和冲突各方立场的态度,对冲突进程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如果国际社会普遍反对一场冲突并希望它迅速得到和平解决,冲突行为者的冒险行为和升级行动将会受到很大的制约;如果某一冲突当事方的政策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支持,其在冲突中将获得较为有利的地位和较大的政策选择余地。在国际社会的反应中,大国的反应具有最大的影响。不论是否直接卷入冲突,与冲突有利害关系的大国的态度——支持、同情、敌对、猜疑,将深刻影响冲突当事方的决策行为和计算。例如,大国可能试图操纵甚至威胁卷入政治—军事冲突的小国,特别是如果这些国家是其朋友或是其对手的盟友;而当大国间发生冲突时,其他大国与冲突双方的关系状况及其政策倾向,更是冲突决策者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同时存在多场政治—军事冲突,也会对冲突决策者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如果一国同时卷入不同的冲突或与多场冲突都有重要的关联。在此情况下,决策者为了更好地维护本国的总体利益,不得不进行非常复杂的计算,以避免出现顾此失彼的状况。此外,一场已经发生的冲突和一场潜在的冲突也往往相互联系,领导者必须考虑其冲突决策可能对潜在冲突带来的直接或者是微妙的影响。

  (六)个人性格等特殊因素

  虽然个人层次是无法充分解释冲突的,但不能否定个人的作用。对于1991年的海湾战争来说,伊拉克的萨达姆•侯赛因就是一个关键因素。在1962年的古巴导弹危机中,肯尼迪和赫鲁晓夫都面对着爆发核战争的可能性,并且掌握着最后的决定权。根据研究文献(24),影响两国之间的政治冲突的最后一类变量涉及一系列非常规的现象,包括领导者的个性、心理压力、气候影响、第三方的作用及突发技术问题。在所有的政治体制中,领导层的冲突决策行为,都不可避免地要透过有关领导人的个性体现出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前东亚事务高级主任苏葆立以1954、1958、1996年的三次台海冲突为例,分析了冲突解决过程中,冲突各方政治领导人对其决策的影响(25)。他认为,在第一次台海冲突中,艾森豪威尔总统和国务卿杜勒斯一直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艾森豪威尔对外交事务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浓厚的兴趣,天生谨慎,善于寻找共识。但在第二次台海冲突中,艾森豪威尔总统仍是主要决策者,但由于健康的原因,主要依赖顾问国务卿杜勒斯,而杜勒斯更加关注盟国关心的问题,好像更愿意和蒋介石作对。而在第三次台海冲突中,总统克林顿并不擅长外交,但悟性很高,多方咨询,非常冷静。在这三次冲突解决的过程中,理智最终都占了上风,双方都尽力避免做出因台湾问题而导致直接冲突的决定。

  领导人的个性对决策影响的方式和程度多种多样,但主要取决于政治体制的性质和最高领导人及其高级助手个性的类型。其中,高度集权的体制比其他类型的政治体制更容易放大最高领导人个性特点的影响。而性格类型则差别很大,有头脑冷静、理性的人;有情绪化、强迫型的人;还有极端偏执、富有侵略性或存在认知上的妄想症的人。在同样的冲突条件下,不同个性的领导人可能做出十分不同的决策。

  政治—军事冲突往往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这些压力可能会严重扭曲认知,使领导者做出糟糕的政策决定,从而危险地改变冲突行为。从过度匆忙、简单地做出决策到忽视关键信息,从不知不觉地用既有信念分析局势到一厢情愿地对冲突事态进行解读,压力导致的糟糕冲突决策可以是各种各样的。

  对于第三方对冲突或冲突的影响,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中立的外部大国或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对冲突和冲突的介入;一是在多行为体冲突中,与大国结盟的小国的活动对大国行为的影响。其中对于中美两国较有借鉴意义的是对当年美苏卷入其盟国之间的冲突的研究。在这些冲突中,美苏两个超级大国既要向地区盟国提供有意义的支持,又要避免被拖入危险的、可能导致战争的对抗;而某些小国的领导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又往往有意要将大国拖入严重对抗甚至是军事冲突。

  最后,技术问题,如在关键时刻武器系统出现事故,以及气候条件等其他特殊因素,由于较难清晰界定或预测,冲突管理的历史文献对之尚缺少系统的研究,但研究者普遍认为,对于冲突决策者来说,这些因素都是不应忽视的。

  美国学者(26)在研究中均涉及高级领导人的个性和第三方作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有一些深刻的分析。其中,台湾和朝鲜曾在历史上引发中美之间的重大冲突,目前对于中美关系仍有重大的影响,今后它们可能给中美之间的冲突带来怎样的影响,一直成为关注的重点。在台湾问题上,他们都认为,台湾的言语和行动不仅曾在中美台海冲突中起到催化剂的作用,而且还常常对冲突升级起到直接推动作用。台湾的行为大大加重了中美双方在台海冲突中的风险。在未来的中美冲突管理中,两国须对此予以特别的关注。

  三、中美两国间政治冲突解决的基本经验和教训

  美国学者亚历山大•乔治指出,冲突管理的成功高度依赖于决策者避免战争动机的强度,可拥有的管理冲突的机遇,以及决策者的冲突管理能力。在政治—军事冲突中,采取怎样的谈判策略,是对决策者的动机与冲突管理能力的重要检验。

  冲突管理研究者通常将冲突谈判策略分为进攻性和防御性两大类。按照乔治的看法,前者主要包括:勒索、有限试探、有控制的施压、造成既成事实、缓慢消耗等;后者主要包括:强制性外交、实行对称性的报复并进行威慑、接受在对手设定条件下的“能力检验”、表达承诺和决心以避免误判、为争取谈判解决采取各种可以赢得时间的措施等。

  不难看出,在这两大类策略中,都有一些做法具有高度的胁迫性、强制性,而另外一些做法则偏于谨慎、和缓。决策者要达到稳定和缓解冲突的目的,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对手,采取不同的做法。但总的看,强制性的策略风险较高,而谨慎、和缓的做法相对风险较低。在紧张对峙的冲突中,胁迫性措施有时可能导致冲突迅速升级。

  在中美双方的合作研究中,两国学者未对冲突谈判策略进行全面探讨,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到对谨慎、和缓谈判策略的研究上来。双方一致认为,在新的国际形势下,谨慎处理冲突的策略已得到各国越来越多的重视。中美两国有着重大的共同利益(“利益攸关”则是美方更愿意使用的表述),两国关系的状况对于地区以至世界的影响越来越大,如果未来中美之间发生冲突,更多地采取谨慎策略而非强制性的策略,应是双方共同努力的方向。

  在以往研究文献总结出的种种谨慎策略和原则的基础上,中美学者结合两国的实践与现实,概括出了谨慎进行中美间冲突管理的8项基本原则。他们一致认为,就此形成的共识是双方研究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在未来,认真实行这些原则,必将增大两国冲突管理成功的概率。这8项基本原则是:

  (一)保持直接沟通渠道的畅通,发出具体、清晰的信号

  在冲突局势下,直接沟通可使双方及早接触,从而有利于减少误解,降低发出模糊信号的可能性。有效的直接沟通必须具有权威性、可信性;发出的信号应包含多个具体明确的要求,使对方能有所选择,以引导冲突朝着相互妥协的方向发展。要能正确地发送和接受信号还需要对对方的决策过程与沟通历史有所了解。例如,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美军在仁川登陆并逼近三八线后,中国明确地多次发出警告。特别是10月3日凌晨,周恩来紧急召见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请印度转告美国(27)。但美国学者认为,这些信息不够大声和特别清晰。北京与华盛顿之间没有直接外交渠道,阻碍了交流,使中国不得不依靠外交间接渠道和公开宣示。而印度大使向美国转达了中国的焦虑和干预的威胁,但没有被美国认真对待。部分原因被认为是因为印度大使是亲华的,其信息是不可靠的(28)。因此,涉及军事行动的信号,必须以高代价的形式发给对方,必须使对方确信其坚定的意志和决心。

  (二)确定有限目标以及达成这些目标的有限手段,为对方保留面子和退路

  要巧妙地解决危机与冲突,其策略上必须具备两个特征(29):使对手让步,但不遭受羞辱;限定自己的雄心和目标,以适应对方的关键利益。在政治—军事冲突中,双方都应努力控制冲突升级的速度,减少引起军事冲突的可能性。有限的目标与手段可以降低决策者对利益的期望及面临的风险,使双方有回旋余地,从而为外交谈判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此外,在不做出重大让步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为对方保留面子,也可能对冲突的缓解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如果一方或双方认为冲突给己方提供了增进利益的重大机遇,其决策者将很难放弃无限目标。

  (三)保持选择的灵活性,缓慢升级,做出对称性的反应

  在冲突中,如果双方可能互动的间隙极为短暂,决策过程将会随之简化,做出危害稳定的反应的可能性将显著上升。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决策者应该避免采取重大升级行为,只是对对方做出对称性的反应。要严格控制军事行动的时机,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和挑衅性军事行动。武力威胁必须与外交目标相一致,即传递出愿意谈判解决冲突而不是军事解决冲突的信号。如果一方或多方注重进攻性的作战思想,按照固定不变的预案采取行动,或者有意通过突然的、决定性的行动显示决心,将难以贯彻这条原则。

  (四)基于利益原则而非道义原则

  为避免不利的冲突结果,各方必须愿意谈判、进行利害权衡并做出必要的妥协,而非把意识形态放在第一位。否则,把具体问题视为原则性问题而决不退让,不仅将严重限制讨价还价的余地,难以达成妥协,还可能陷入“承诺陷阱”(即决策者在公开宣示强硬立场之后,由于担心做出妥协将被公众视为示弱从而危及政府的信誉甚至合法性,于是不得不按照承诺采取行动),带来承诺的“自我实现”。公开宣示原则性的绝对立场还可能降低对内部不同观点的接受程度,造成谈判徒劳无益和冲突不可避免的印象。

  (五)进行自我约束,不要对对方所有挑衅性行动都做出反应

  有时,限制冲突升级速度和防止冲突升级的最好方式是不对对方的挑衅行动做出反应或立即做出反应。这将使决策者有机会对对方策略的演变进行观察。而要做到这一点,对冲突的进程有预先准备,对内部有较强的控制力,将是重要的条件。如果决策者易于落入“承诺陷阱”,自我克制将是困难的。当强硬派或那些不愿听取反对意见的领导人掌握决策过程时,当领导者认为冲突局面提供了一个即将关闭的机会之窗时,将难以实行这一原则。

  (六)避免采取高压手段和最后通牒,为对手保留退路

  在高度紧张的冲突中,使用高压手段,特别是当其目的是出于胁迫而不是威慑时,可能带来极大的风险。因为它们可能使对手感到绝望,认定找到退路的前提将是遭受更大的损失,从而变得倾向于冒险,甚至采取先发制人的外交或军事行动,以传递决心或剥夺威胁者实施这些威胁的能力。当对手的核心利益受到威胁时,采取上述策略将使冲突局面更加严峻。然而,在冲突中拥有优势军事力量的一方往往认为对方会顺从自己的意志,忽视对方为弥补不足顽强反抗的动机,因而倾向于采取这样的策略手段,结果导致冲突形势迅速失控。

  (七)将大的、难以解决的争议分解为较小的、可以管理的问题

  要使谈判解决冲突最终取得成功,必须使谈判不断取得进展,并随之建立起某种程度的相互信任。如果双方能够首先在争议较小的问题上达成协议,将有助于冲突的缓解和相互信任的培养。因此,在冲突中,对立双方应该努力把困难的、综合性的问题分解为较小的和易于管理的问题逐一加以解决,以建立合作的习惯,增加谈判解决问题的动力与信心。但是,如果双方纠缠于意识形态的立场,或者冲突已严重威胁到一方或双方的核心利益,“分解解决”的策略将难以实行。

  (八)预先考虑到己方行动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

  有效的冲突管理需要精心的战略考虑。领导者在决策时必须考虑到对方在未来可能采取的行动与反应,尤其是考虑到己方行动在无意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消极后果,防止出现高估己方行动积极后果的倾向。在充满巨大压力的冲突中,领导者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对于那些属于“强硬型”的领导者来说更是如此。在冲突中,决策者往往一厢情愿地认为对手退让是己方施压的结果,但却低估或忽视己方强硬行动与对手强硬行动之间的因果关系。

  上述八项冲突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成功管理冲突所需要的积极、稳妥、谨慎、务实的精神,如果能成为两国决策者的共识,对于未来有效管理中美间的冲突将会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要较好地实行这些原则,和平解决冲突的共同愿望是必要的前提,冲突双方的实力对比不过于悬殊亦是重要的条件。当然,由于冲突管理是冲突各方既博弈又合作的过程,情况十分复杂,即使具备上述条件,如何灵活利用这些原则,实现较好的组合,找出必要的平衡点,对于决策者来说,仍然是一项巨大的挑战。

  注释:

  ①王缉思、徐辉:《中美危机行为比较分析》,《美国研究》2005年第2期。

  ② Oran R. Young, The Politics of Force : Bargaining During Superpower Crisis ( Princeton : University, 1968), P15.

  ③ Jonathan Wilkenfeld:《国际危机管理研究:概念与方法》,张沱生、[美]史文:《冲突 博弈 合作:中美安全危机管理案例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78-111页。

  ④ Kleiboer, Marieke, 1998. The multiple Realities of international mediation. Boulder, CO: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⑤ Phil Williams, Crisis Management: Confrontation and Diplomacy in the Nuclear Age (London: Martin Robertson & CO. Ltd. , 1976) ,P25.

  ⑥ 国际冲突行为项目(ICB)将1950-1953年的朝鲜战争看作三场冲突,其中第二次和第三次称为“战争内”冲突:朝鲜战争Ⅰ(1950.6.25-9.30)、朝鲜战争Ⅱ(1950.9.30-1951.7.10)、朝鲜战争Ⅲ(1953.4.16-7.27)。从概念上说,战争内冲突源自正在进行中的战争,其特点是对立的强度增加并可能导致国际体制结构的初始变化。战争内冲突区别于其他国际冲突的重要特征在于冲突发生于战争期间。国际冲突若具备三个条件,就可视为战争内冲突:(1)冲突是战争的组成部分;(2)至少有一个主要对手参与战争;(3)是一场国家间的战争,而不是内战或纯粹的游击战。根据ICB的研究,18%的冲突是战争内冲突。

  ⑦ Patrick James, Montreal: McGill- Queen's University Press, 1988, pp. 1-50.

  ⑧ Bobrow, Davis B. , Steve Chart, and John A. Kringen 1979. Understanding Foreign Policy Decisions: The Chinese Case. NY: The Free Press.

  ⑨ Bobrow, Davis B. , Steve Chan, and John A. Kringen 1979. Understanding Foreign Policy Decisions: The Chinese Case. NY: The Free Press.pp. 47-52.

  ⑩ Bobrow, Davis B., Steve Chan, and John A. Kringen 1979. Understanding Foreign Policy Decisions : The Chinese Case. NY: The Free Press. p58.

  ⑾ Johnston, Alastair Iain and Robert S. Ross 1995. Conclusion. In Engaging China. Edited by A. I. Johnston and R.S. Ross. NY: Routledge.

  ⑿ 张沱生、[美]史文:《中美危机管理的基本概念、原则与变量》,《世界经济与政治》2007年第2期。

  ⒀⒁张沱生、[美]史文:《冲突 博弈 合作:中美安全危机管理案例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262-281、12页。

  ⒂ Phil Williams, Crisis Management: Confrontation and Diplomacy in the Nuclear Age ( London : Martin Robertson & CO. Ltd. , 1976) ,P89.

  ⒃ Phil Williams, Crisis Management: Confrontation and Diplomacy in the Nuclear Age ( London : Martin Robertson & CO. Ltd. , 1976) ,P71.

  ⒄ Michael Brecher and Jonathan Wilkenfeld, A Study of Crisis (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97), 3.

  ⒅ Glenn D. Paige, The Korean Decision [June 14 -30, 1950]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68), chap. 11.

  ⒆ 艾伦•S•怀廷(Alien S. Whiting):《美国对华危机管理:朝鲜与越南》,张沱生、[美]史文:《冲突 博弈 合作:中美安全危机管理案例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140-172页。

  ⒇ 张沱生、[美]史文:《冲突 博弈 合作:中美安全危机管理案例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14页。

  (21) 艾伦•S•怀廷(Allen S. Whiting):《美国对华危机管理:朝鲜与越南》,张沱生、[美]史文:《冲突博弈合作:中美安全危机管理案例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140-172页。

  (22) [美]小约瑟夫•奈:《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7页。

  (23) 张沱生、[美]史文:《冲突 博弈 合作:中美安全危机管理案例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19页。

  (24) [美]小约瑟夫•奈:《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9页。

  (25) 苏葆立:《美国对三次台海“危机”的“管理”》,张沱生、[美]史文:《冲突 博弈 合作:中美安全危机管理案例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201-241页。

  (26) 张沱生、[美]史文:《冲突 博弈 合作:中美安全危机管理案例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19页。

  (27) 《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25页。

  (28)(29) Phil Williams, Crisis Management: Confrontation and Diplomacy in the Nuclear Age ( London : Martin Robertson & CO. Ltd. , 1976) ,P185、200.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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