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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十年安全与合作之路
2013年01月12日 13:11 来源:《俄罗斯研究》2011年第3期 作者:М·伊马纳利耶夫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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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今年 6 月 15 日是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十周年的日子。在这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时刻到来前夕,2011 年 5 月 27 日,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在上海举办主题为“弘扬上海精神,促进和平发展”的学术研讨会,回顾总结这一新型国际组织十年来的成长历程和在各个领域所取得的重要成就,并展望其发展前景。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理事长、上合组织首任秘书长张德广,副理事长、全国政协常委、外交部原副部长刘古昌,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太彤,上合组织秘书长伊马纳利耶夫,吉尔吉斯斯坦驻中国大使库鲁巴耶夫,塔吉克斯坦驻中国大使阿利莫夫,俄罗斯、 哈萨克斯坦驻中国大使馆公使衔参赞,乌兹别克斯坦驻中国大使馆参赞,上合组织各成员国、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驻沪总领事,中国外交部和上海市有关部门官员,京沪两地有关研究机构及高校的学者共一百余人参加了研讨会。征得报告人与主办方的同意和授权,本刊选出其中四位外国政要及高官的正式发言稿予以刊发(文章标题均为本刊所加),目的在于展示他们视野中的上合组织、上海精神及未来上合组织的发展理念。这四篇文稿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既表达了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共同诉求,也体现了各方在议程设置问题上的细微差别,值得读者 细心揣摩。

  上海合作组织十年的发展经验表明,上合组织国家一贯遵循“上海精神”,坚定奉行本组织的宗旨和原则,缔造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国际组织,有效地推动了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和繁荣。

  十年前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做出的抉择,成为加强共同应对 21 世纪威胁与挑战的重要战略步骤。在十周年纪念即将来临之际,上海合作组织显得成熟稳重、生机勃勃而又前景广阔。

  М·伊马纳利耶夫(М. Иманалиев),上海合作组织现任秘书长。高端论坛:上海精神与上海合作组织- 7 -在过去的十年里,上海合作组织为坚定向前发展打下了牢固基础。一系列共同原则和充实的国际法基础的建立,正积极推动本组织区域内多边合作的开展。2010 年在塔什干举行的本组织第十次峰会宣言指出,各成员国领导人决心继续努力发展各领域的合作。为实施这一战略制定了上合组织 2010-2011 年措施计划,以及由主席国哈萨克斯坦方面起草并经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同意的活动计划。本组织各领域工作的优先方向,无疑是确保上合组织地区的和平、安全和发展,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及非法贩卖毒品和武器。2001 年通过的打击恐怖主义上海公约,是这方面工作所迈出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于 2002 年设立了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这是促进各方在此问题上进行协调与合作的常设机构。2005年,结合已有经验,形成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构想。

  在上合组织安全会议秘书会议、总检察长会议、国防部长会议和公安内务部长会议等会议机制的框架内,各方就进一步加强合作和完善机制、共同反对“三股势力”、打击非法贩卖毒品和武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跨国犯罪活动和非法移民,进行了有效协调。可以确定,现已具备了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开展系统、持续的安全协作的一切必要条件。

  上合组织各国在打击毒品买卖和有组织犯罪方面开展合作,对阿富汗局势发展具有特别的现实意义。上合组织成员国认为,阿富汗问题必须通过联合国主导并吸收阿富汗人民参与,经过周密组织的谈判进程,以和平手段解决。国际社会在联合国协调下,就阿富汗问题开展密切合作,应在此发挥特别重要的作用。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对上合组织的兴趣不断增长,体现了本组织声望和影响的日益提高。上合组织目前共有 4 个观察员国:蒙古、巴基斯坦、伊朗和印度,白俄罗斯和斯里兰卡是本组织的对话伙伴国。为建立接收新成员国的法律基础,2010 年通过了本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现阶段正在起草关于申请国义务的标准文件。众所周知,上合组织对与赞同本组织宗旨和原则的各国际组织开展互利合作,持开放态度。上合组织近年来形成并有效运转的全方位对外联络体系,证明了这一点。

  2010 年签署的上合组织秘书处和联合国秘书处合作的联合声明,使我们能够同联合国系统的专门机构、组织、规划和基金加强实质性合作,从而有利于共同落实前述领域的具体项目。

  为加强禁毒工作,秘书处倡议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以及国际麻醉品管制委员会建立联系。目前正就与这些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积极工作。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已与独联体反恐中心建立了工作联系,地区反恐机构正在与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委员会一起开展工作,并与其他国际组织建立了定期的业务联系。现在我们正在实施相关文件中达成的协议。发展经济合作问题曾经是,也将仍然是本组织工作最重要的方向之一。2001 年在阿拉木图签署了《政府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以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2003 年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上批准的《多边经贸合作纲要》,确立了基本的远景发展方向。在 2009 年叶卡捷琳堡峰会上,各国元首认为,应采取措施消除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鼓励开展更加密切的地区经贸和投资合作。为此,2009 年上合组织政府首脑理事会会议通过了有关文件——《共同倡议》。为应对危机,上合组织框架内的有关协议得到了及时的、分阶段的落实。

  目前上合组织共有 20 多个专门机构负责处理经济合作事宜。其中包括经贸高官会,以及负责投资、海关合作、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开发过境运输潜能等特别工作组。

  农业合作正在顺利开展之中。上合组织各国正就发展农产品贸易、交流农产品生产的规范法律信息进行探讨。2010 年塔什干峰会上各方签署了《政府间农业合作协议》,为我们各国在该领域进一步开展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的工作非常重要。最近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的合作快速发展。2010 年 1 月在蒙古首都首次召开了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会议,除上合组织成员国外,观察员国的实业界代表也出席了此次会议。我想再次指出,10 年前成立本组织的决定是我们迈出的重要的、具有战略意义的一步,这开启了基于上合组织各国人民历史上长期睦邻友好所形成的巨大潜能。成就巨大,前景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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