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2008年8月28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上谈到经济合作问题时说:“中方对本组织《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商谈顺利结束表示满意,愿本着最大诚意同各成员国及联合国、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合作,商谈协定附件。”[
关键词:中国,上海合作组织,亚洲开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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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8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上谈到经济合作问题时说:“中方对本组织《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商谈顺利结束表示满意,愿本着最大诚意同各成员国及联合国、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合作,商谈协定附件。”[1]这是中国国家最高领导人在重要国际会议上谈论与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的合作问题。
的确,在覆盖中亚地区的各种经济合作机制中,亚行是较为重要的一个。亚行对中亚地区的关注和介入是在苏联解体、中亚国家独立后开始的。最近几年,亚行对中亚地区的关注明显增加,对中亚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管理给予资金和智力支持;同时,亚行与中国也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亚行与中国和中亚国家的多边合作项目多数通过1997年制定的《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综合行动计划》(以下简称《综合行动计划》)实施的。《综合行动计划》的许多内容与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的经济合作项目有相似甚至衔接之处。例如,交通方面的合作项目就是如此。本文简要介绍亚行《综合行动计划》的基本内容以及与中国和上合组织的关系。
一 亚行《综合行动计划》的基本内容
亚行《综合行动计划》是1997年提出来的,中国是最早参加该《综合行动计划》的国家之一。目前,《综合行动计划》覆盖8个国家,即阿富汗、阿塞拜疆、蒙古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中国。其中,有5个国家是上合组织成员国,1个国家是上合组织观察员国。仅从参加国的成员来看,亚行《综合行动计划》就与上海合作组织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亚行称,制定《综合行动计划》旨在促进中亚区域经济合作,造福于覆盖地区民众。具体地说,是降低贸易壁垒、更有效地开发和利用水资源与能源、发展其他形式的区域合作,使该地区的人均收人有所提高。亚行认为,中亚地区具备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条件,特别是这里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丰富的自然资源,使该地区正在重现古丝绸之路的繁荣。
亚行在2006年撰写的研究报告《中亚:通过贸易政策、运输与海关转变的区域合作增加贸易收人》也认为:“加强跨国运输和海关转变的合作有利于中亚国家减少运输成本、缩短运输时间,有助于中亚国家拓展贸易,特别是拓展与较远国家的贸易,积极参与全球生产网络和相关的制造业产品贸易”。
《综合行动计划》为自己确定的指导原则是:第一,参加国要具有主人翁意识,实行协商一致、互利共赢的经济合作;第二,区域合作项目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参加;第三,与商界和其他区域合作组织建立伙伴关系。
总的原则是务实高效。
《综合行动计划》的目标是通过合作,促进发展,加速区域经济合作和减少贫困。长远目标是,使参加国成为“好邻居、好伙伴”,并拥有“好前景”。
亚行还提出支持《综合行动计划》的“四根支柱”和《综合行动计划》的“两个结构层次”。
第一根支柱是知识和能力建设,就是对覆盖本地区的国际组织的研究和分析力量加以整合,以增强获取信息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此 外,还包括对参加国高中级官员的培训工作和举办商业论坛以及建立研究机构等。
第二根支柱是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主要包括国家和多边机构对交通、能源和与贸易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支持,以促进本地区的一体化。
第三根支柱是贸易、投资和商业发展,旨在改善中亚地区投资环境,促使商业团体加人全球价值链并获得其他贸易机遇。
第四根支柱是区域公共产品,即以具体项目为基础,解决跨边境的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等问题。
《综合行动计划》提出解决问题的“两个结构层次”是:第一,解决与运输、贸易和能源等核心领域相关的问题。第二,解决与人力发展、农业、环境和旅游等相关的问题。
《综合行动计划》提出,在2006一2008年的3年间,亚行将提供42笔贷款,以用于支持本地区交通、能源和贸易等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总金额超过23亿美元。此外,还将提供23笔赠款和技术援助,总金额约为1500万美元。
二 中国与亚行《综合行动计划》的关系
中国是最早参加《综合行动计划》的国家之一,与亚行推行的《综合行动计划》保持着密切关系。中国积极支持亚行的工作,认真落实《综合行动计划》规定的项目;同时,派员参加高官会议,举办专业会议和论坛以及负责人员 培训等。
中国政府最初规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参与落实《综合行动计划》,2008年又将内蒙古自治区列人参与落实《综合行动计划》的省区。
中国认真落实《综合行动计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亚行在推动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支持亚行开展的工作,希望亚行能为促进区域发展提供资金、技术和智力支持.希望亚行发挥区域合作的倡议者、协调者和融资者的作用
中国特别希望在亚行《综合行动计划》框架内参与中亚区域的交通、物流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以促进区域合作软环境的改善。
中国在能源、交通、电信、机电、轻工和农业等领域对《综合行动计划》参与国投资。中国政府在“十一五”规划中指出,要“积极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加强对话与协商,发展与各国的双边、多边经贸合作”。《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则更进一步明确指出,要积极参与同中亚各国的双边和多边合作。中国还从机制上支持和保证《综合行动计划》的实施。
为此,中国相应地建立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外交部、交通部、铁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电监会、民航总局、全国工商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地区和部门参与的国内协调机制,以切实保证合作落到实处。
中国方面认为,《综合行动计划》确定的“四根支柱”与中国和中亚国家间的合作领域以及与上合组织框架内的经济合作基本吻合。
中国希望这些合作机制能够相互配合,从而产生最大的效益。
中国将增强新疆、内蒙古两个自治区作为交流平台的作用,支持亚行提出的将交通、能源与贸易便利化作为区域经济合作的首选,将深化同有关国家的双边和多边合作。
(二)中国政府正在实施若干有助于西部地区发展的重大战略,以推进中国参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
这些战略有:(l)西部大开发战略;(2)扶贫战略;(3)西气东输和西电东送战略;(4)发展西部交通战略;(5)经济转移战略;(6)向西开放战略。中国的这些战略有助于与亚行《综合行动计划》的对接,推动亚行《综合行动计划》的落实。其中,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向西开放战略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关系最为密切。
西部大开发战略是1999年6月提出来的。2000年3月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正式确定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列人国家议事日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最主要的目的是推动中国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消除贫困。这与《综合行动计划》的目标基本一致。向西开放战略是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组成部分,是指导中国西部对外开放的重要方针。例如,在此方针指引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中亚市场积极推动出口加工区和边境自由贸易区建设,建设国家向西出口加工基地、中转集散地和物流大通道,加强与周边国家进行以资源互补为主的经济技术合作,加快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建设等,这同样有助于《综合行动计划》的实施。
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中国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在((综合行动计划》关注的交通、能源、贸易领域与扶贫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就。例如,目前,全国贫困人口数量已经低于2%。
在交通方面,以参加《综合行动计划》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其公路里程和铁路建设均取得进展。到2007年年底,新疆公路总里程已达到14.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025公里。初步形成以乌鲁木齐为中心,以国道干线为主骨架,东联甘肃、青海,南接西藏,西出中亚、西亚各国,北达蒙古国的干支线公路交通网。横贯中国东西部、连接连云港与霍尔果斯全长4395公里的国道主干线已全线贯通。它标志着《综合行动计划》关注的东西运输走廊的重要公路线路在中国已经建成。
在新疆境内,投资60亿元人民币的电气化铁路—精河一伊宁一霍尔果斯铁路已经基本建成,预计2009年10月将投人运营。待哈萨克斯坦将阿拉木图与霍尔果斯的铁路修通,使中国与《综合行动计划》参加国之间又增加一条铁路大动脉。中、吉、乌公路项目顺利进展,中国除修建本国地段工程外,还向吉尔吉斯斯坦提供了资金援助。
在能源运输方面,中哈输油管道阿塔苏至阿拉山口地段已投人运营,二期工程正在施工,2010年有可能建成。中土天然气管道已于2007年动工,2009年有望建成。中哈输油管道和中土输气管道的建设和投入运营,使中国油气管道网络与中亚国家的油气网络接通,有助于实现油气运输方面的网络化。
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经贸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合作方式有新的进展,特别是中哈两国通过建立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探索实现自由贸易的新形式,对中亚地区的经贸合作会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新疆取得的成就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与亚行倡导的区域经济合作分不开。例如,亚行提供的用于新疆地区公路走廊开发项目的1.5亿美元贷款,对发展新疆公路建设发挥了一定作用。
(三)中国本着积极务实的态度,支持和参加了((综合行动计划》框架内的重要活动,如一 年一次的部长会议、一年两次的高官会议以及每年一至两次的行业会议等
2006年以来,中国开展了如下一系列重要活动:2006年10月20日,中国在乌鲁木齐市成功地举办了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第五次部长级会议,会议发表《乌鲁木齐宣言》,提出了“好伙伴、好邻居和好前景”的长期方针。2006年ro月16日,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工商发展论坛在乌鲁木齐召开。这是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框架内的首次大型工商论坛,上海海关学院举办了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海关税收征管研修班。
同年9月25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亚行在中国杭州共同举办了中亚国家商会合作研 讨会。2007年8月和2008年6月,在乌鲁木齐分别举办了《综合行动计划》参加国贸易便利化和经济合作培训班和农产品贸易政策研讨会。2007年9月17~28日,中国农业部在北京、青岛和哈尔滨市与亚行共同主办了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禽流感防控技术培训班。2007年10月,中国环境保护部在北京举办了中亚区域环境政策对话会。同年12月,中国卫生部在乌鲁木齐举办了中亚地区新发传染病国家战略研讨会,与哈萨克斯坦共同组织实施中哈边境地区主要传染病防控合作项目等。2008年7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在乌鲁木齐举办了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法律论坛。此外,还有中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亚行共同主办了《综合行动计划》参加国电力管理论坛,等等。
(四)中国通过在亚行设立的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向有关国家提供了技术援助,主要用于农业开发、环境保护和能力建设
在中、吉、乌公路项目中,向吉尔吉斯斯坦提供了6000万元人民币的援助。此外,2006年以来,《综合行动计划》规定的重点合作领域在中国取得了重要进展。例如,中国交通部对于亚行开展的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之间的公路建设项目研究给予了很大支持。中国海关总署主办了5次中亚区域间贸易便利化的协商活 动。中国牵头其中的“海关单证和手续的简化”与“风险管理和后续稽查”两项。
这里主要介绍亚行2006一2008年的资助情况。
在交通、能源、贸易和电力等领域,亚行有如下贷款项目。
2006年贷款项目:区域电力互联项目(阿富汗、塔吉克斯坦,5650万美元)。
2007年贷款项目:(l)地区运输走廊公路维护项目(吉尔吉斯斯坦,2000万美元);(2)西部区域公路走廊开发项目(蒙古国,3200万美元);(3)新疆地区公路走廊开发项目(中国,1.5亿美元);(4)塔吉克斯坦一吉尔吉斯斯坦边界公路修复项目,第3期(塔吉克斯坦,2500万美元);(5)地区基础设施(公路)建设项目(乌兹别克斯坦,2000万美元)。
2008年贷款项目:(l)地区交通项目(蒙古国,3200万美元);(2)地区交通(铁路)项目(乌兹别克斯坦,2000万美元);(3)比什凯克一图噜噶尔特(Torughart)公路重建项目(吉尔吉斯斯坦,2000万美元);(4)中亚南亚输电项目(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和巴基斯坦,l亿美元);(5)西哈萨克斯坦电力输送加强和互联互通项目(哈萨克斯坦,1亿美元);(6)中亚与中欧间天然气管道修复项目(哈萨克斯坦,3亿美元);(7)500千伏南北电力互联项目(哈萨克斯坦,1亿美元);(8)地区海关现代化和基础设施发展项目,第2期(塔吉克斯坦,1000万美元)。
亚行提供的赠款、技术支持和开展研究的款项有:(l)区域公路运输走廊维护(吉尔吉斯斯坦,50万美元);(2)中亚地区交通战略研究(95万美元);(3)中亚区域经济合作计划参加国区域公路融资与管理(60万美元);(4)新疆的物流业发展与能力建设(中国,70万美元);(5)交通总体规划(塔吉克斯坦,40万美元);(6)中亚区域经济合作计划区域铁路发展,第1期(85万美元);(7)交通改革和效率(塔吉克斯坦,40万美元);(8)铁道部门进一步改革(中国,40万美元);(9)中南亚输电项目可行性研究(100万美元);(ro)减轻东北亚区域的燃煤发电厂所造成的跨国空气污染项目(90万美元);(11)加强电力供应(塔吉克斯坦和阿富汗,50万美元);(12)各国贸易便利化、一体化战略(160万美元);(13)发展物流业以支持区域贸易便利化项目(80万美元);(14)各国贸易便利化、一体化战略,第2期(80万美元)。从《综合行动计划》确定的资金资助来看,资助中国的项目不多。
四 亚行《综合行动计划》与上合组织的关系
亚行关注与上合组织的合作,在《综合行动计划》中特别提到该组织。《综合行动计划》写道:“寻求……与商界和其他区域组织的伙伴关系(例如,上海合作组织和欧亚经济共同 体)。在务实、注重实效的基础上促进贸易和商务发展”。同样,上合组织也表明了与亚行加强合作的愿望。2007年8月16日,胡锦涛主席在上合组织第七次国家元首会议发言中指出,中国愿以实际步骤推动上合组织区域合作发展;他同时强调,上合组织应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加强同有关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2]。
这里自然包括亚行。如前所述,在2008年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上胡锦涛主席明确提到与亚行合作的建议。
《综合行动计划》与上合组织经济合作相比,有相同的方面,也有不同之处。
《综合行动计划》为国际金融组织与各国政府的合作,而上合组织则是国家主导的组 织,属于各国政府之间的合作。因此,从成员国的具体国情来看,上合组织对履行计划的动员能力要强于亚行的《综合行动计划》。
从合作领域来看,《综合行动计划》确定的第一个层次的合作是交通、能源和贸易;第二个层次的合作是人力发展、农业、环境和旅游。
上合组织确定经济合作的重点领域首先是能源、交通、电信、现代技术和农业,其次是旅游、银行信贷、水力和环保,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建立直接联系。两个合作机制都把能源和交通作为重点合作领域。两个合作机制都注意到,政策不协调和贸易壁垒是影响经贸合作的大问题。这是《综合行动计划》和上合组织共同关注贸易政策的相互适应和对接以及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重要原因。
从资金来源来看,《综合行动计划》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亚行,同时得到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伊斯兰发展银行、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多边合作机制的支持。《综合行动计划》第六次部长会议通过一项计划,拟议未来10年将投资187亿美元兴建六大交通走廊,其中大约一半的资金来自亚行及其他多边机构。总体上讲,在资金筹措方面,《综合行动计划》具有明显的优势。而上合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各成员国政府。例如, 中国政府于2006年提供的9亿美元优惠买方信贷已经落实。上合组织银行间联合体将通过市场化运作,为区域内的大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目前,已签署贷款及授信协议金额逾8亿美元。正在研究和考虑设立上合组织发展基金。同时,考虑引人亚行、欧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资金,拓宽融资渠道。
从项目选择来看,《综合行动计划》更重视交通网络建设。例如,2007年亚行成员国第六次部长会议通过了一项150亿美元的战略计划,其要旨在于改善中亚的公路、机场、铁路及海港运输网络,使中亚成为欧洲与亚洲贸易的重要交通路线。上合组织在重视交通网络建设的同时,还特别关注电信、能源和电力网络建设。
在重点合作领域和项目选择上,《综合行动计划》与上合组织存在重合和交叉的情况。由于两个合作机制都将能源、交通和贸易作为合作的重点,因此,存在合作的可能性。从目前情况来看,《综合行动计划》与上合组织可以在交通网络建设、水资源开发和利用、电力网络建设、能源、贸易政策和贸易便利化、人才培训等项目上加强合作。事实上,《综合行动计划》与上合组织曾有过成功合作的先例。《综合行动计划》原打算将发展跨国公路运输作为成员国重点合作项目,后考虑到上合组织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不少工作,《综合行动计划》放弃了原来的想法,而是协助上合组织成员国商谈缔结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议,并最终于2(X)8年签署。可以相信,从促进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共同愿望出发,《综合行动计划》与上合组织合作的前景会十分广阔。
(责任编辑:刘庚岑)
作者系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研究员。
注释:
[1]《人民日报》20()8年8月29日。
[2]《人民日报》2007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