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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两国投资合作的现状与前景
2011年03月06日 14:20 来源:《西伯利亚研究》2005年第4期 作者:邢广程、张中华 字号

内容摘要:  自1991年苏联解体、新俄罗斯独立以来,中俄两国的经贸关系在两国最高领导人的直接支持和两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以比以往更快的速度、并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向前迈进。尤其是2001年《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签订,不但奠定了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基础,而且因此使中俄两国的经贸关系在政治互信的前提下,进入了一

关键词:中俄经贸关系,投资合作,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邢广程,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张中华,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  F13/17.55.5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0961(2005)04-0011-02

  14年弹指一挥间。自1991年苏联解体、新俄罗斯独立以来,中俄两国的经贸关系在两国最高领导人的直接支持和两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以比以往更快的速度、并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向前迈进。尤其是2001年《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签订,不但奠定了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基础,而且因此使中俄两国的经贸关系在政治互信的前提下,进入了一个双边贸易大幅提升、相互投资逐步增加、科技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宽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一、中俄两国投资合作概述

  投资合作是中俄两国双边经贸关系进一步提升的重要基石。近年来,中俄两国相互投资的步伐明显加快。总体看来,目前中俄两国的投资合作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两国相互投资的总体规模不大,对双边贸易的拉动作用不明显。

  从绝对数字来看,截至2004年年底,中国在俄罗斯累计投资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575家,中方协议投资总额6.6亿美元,占中国全部对外投资的5%左右。与此同时,俄罗斯累计对中国直接投资项目1 687个,合同金额11亿美元,实际投入4.6亿美元,占中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0.08%。显然,目前中俄投资合作的规模和水平与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发展的要求还远不相适应,与两国的大国地位和经济实力也很不相称,两国投资合作的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2.两国相互投资的领域比较单一,暂时还缺乏支撑性、长远性的投资合作项目。

  目前,中国在俄罗斯投资的企业主要集中在贸易、微电子技术、通信、制衣、家电组装、公共饮食、木材加工、农业等领域,而俄罗斯在中国的投资主要集中在核电、汽车及农机的组装与化工、建筑、医药等几个领域。需要指 出,实际上,中国一些有足够投资实力的大型公司对俄罗斯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的能源项目有很大的投资兴趣,有希望在这一领域出现像石油管道一类的支撑性、长远性的合作项目。但是,众所周知,由于多方面的因素,中俄两国在石油管道的铺设问题上一直遭遇重重阴霾,不能不说是两国经济合作的一大遗憾。

  3.两国投资合作的地域分布比较集中。

  一直以来,中国在俄罗斯的投资主要集中在俄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而欧洲部分较少。据俄罗斯2004年的统计数据,2003年中国向俄罗斯远东地区共投资1 320万美元,占远东地区全年吸引外资总额的0.4%。2003年中国向俄罗斯投资最多的地区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为990万美元;其次是滨海边疆区,投资额为200万美元。俄罗斯对中国的投资也主要集中在中国像连云港核电站之类的少数几个地区。

二、制约中俄两国投资合作的主要因素

  中俄两国无论从领土面积、还是从军事实力来说都是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大国。两国不但在地理上山水相连,而且经济上具有天然的互补性。但是令人纳闷的问题是,两个经济正处于上升阶段、经济互补性又很强的超级邻国,为何投资合作的步伐如此艰难呢?我们认为,制约中俄两国投资合作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中俄两国都还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渡期,转型过程中均急切需要来自外部的投资,由于自身本来就缺乏足够的资金,因此难以相互满足投资方面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两国投资潜力的发挥和互补优势的现实转化。

  多年来,计划经济的实践使中俄两国国内都先天缺乏植根于本国的市场竞争制度、规范的公司治理制度以及企业家资源和高素质的外向型人才队伍。而且,改制后中俄两国的企业也还正处于成长阶段,企业才刚刚适应国内的市场经济环境。因此,两国的大部分企业暂时还不能像世界500强企业及大型跨国公司一样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丰富的经验走出国门,到境外开展大规模的投资经营活动。

  2.俄罗斯的整体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由于俄罗斯有关投资法律法规中存在众多的技术性要求,因此经常造成执法的随意性。同时,外国投资者经常在人事用工、企业采购和建设必要基础设施等方面遭遇俄地方政府的政策限制,致使投资目的落空,也因此使世界上各国的企业家对向俄罗斯投资望而却步。

  当然不容否认,近年来,俄罗斯政府为根本改善俄罗斯的投资环境做了大量的工作,不但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而且努力降低税负,出台了一系列吸引外国投资的优 惠措施。但是另一方面,俄罗斯也经常出现地方法律与联邦法律不一致、税收及相关法律法规不稳定,而且执法人员经常出现有法不依,不能充分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治理不完善、司法制度不健全、外国投资者的上诉很少能满足等问题。在世界投资商的眼中,俄罗斯依然被认为是投资风险较大的地区,暂时还不足以吸引大量以谨小慎微著称的中国企业家到俄罗斯进行广泛投资。

  3.双方企业对两国经济合作潜力仍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对两国各自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的情况适应能力不强,彼此间的相互信任有待进一步加强。

  需要指出,中国企业家目前对俄罗斯的投资环境和现行法律法规还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双边投资合作的稳定信息交流机制还比较缺乏。由于不能及时掌握俄罗斯方面的政策变化和充分把握俄罗斯的市场,在俄投资的企业常常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这在另一方面也解释了为什么在俄投资的中国企业主要集中在商品贸易和公共饮食这类初级的投资形式上。

三、进一步发展两国投资合作的趋势与前景

  可喜的是,中俄两国高层都已经意识到两国投资合作的不足,并且决定要大力提高相互投资合作的力度。2004年9月,在中俄总理第九次定期会晤期间,温家宝总 理就明确表示,到2020年中国将向俄罗斯投资120亿美元,投资的重点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加工生产和高科技产业等项目的建设。随着两国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和双方企业的充分成长,可以察觉,中俄两国在投资合作上已经出现了一些积极的趋势,这主要表现在:

  1.中俄两国双边投资合作的地缘优势正在逐步被两国经济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所取代,从而相互投资的规模逐渐扩大,投资的领域也逐渐拓宽。

  如果说以前中俄两国的相互投资主要基于地缘优势,投资企业基本集中在两国的毗邻地区,那么现在这一状况正在逐渐得以改变。我国对俄罗斯投资的地域范围 逐渐从远东地区进一步拓展到俄罗斯的欧洲部分,并且开始覆盖俄罗斯全境。特别是近年来,中俄两国各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和联系也日趋紧密,双方已有63个省、州和城市结为友好关系,9对建立了紧密的经贸合作联系。在此基础上,如果能进一步创造条件,调动两国地区和企业加强合作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有实力、有竞争力的企业参与和投资,进一步拓展投资领域,支持双方开展互惠互利的经济技术合作,鼓励中方企业参与俄远东地区和西伯利亚的开发,同时也鼓励俄方企业广泛参与中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西部大开发,一定能够进一步增强 中俄经贸合作的生机和活力。

  2.我国从事对俄经贸合作的主体进一步多元化,地区间和企业间投资合作越来越起到重要作用,并且开始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2005年5月14日,中国上海工业投资公司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市在上海签订了兴建圣彼得堡《波罗的海明珠》项目的总投资协议。该项目总投资13亿美元,是目前为止中国对俄罗斯最大的一笔直接投资。这座被当地居民称为“中国城”的卫星城内包括居民住宅区、商业区以及娱乐场所等,其中住宅楼总面积将超过100万平方米,社会公用设施总面积将达6.3万平方米。卫星城可供3.5万人居住,可提供1万个就业岗位。上海工业投资公司还将负责在卫星城内建设10公里道路以及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医院、急救站、游泳馆、停车场等社会公用设施。可以预见,这种以两国政府部门支持、地区和民间企业负责具体实施的投资趋势在今后的中俄投资合作中将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3.双边投资合作出现了以科技合作为依托、以中俄科技成果产业化为主要内容的新趋势。

  科技合作在中俄投资合作中越来越显示出强劲的动力。应该说,经过两国政府和民间多年的努力,中俄科技合作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格局。自1999年10月以来,中俄双方先后在烟台、衢州和哈尔滨建立了旨在将俄罗斯的科研成果在我国实现产业化的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目前这方面成功的范例要数中国浙江巨化集团公司和俄罗斯应用化学研究院负责实施的3 000吨聚四氟乙烯建设项目。在它们的合作中,由于双方建立了平等、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在短短的几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了研发新型氟化物的实验楼,目前正在建设氟化物工厂等一批项目。在此基础上,2001年5月成立了浙江巨化中俄科技园。2004年,浙江巨化中俄科技园工业总产值达20多亿元人民币,实现利税1亿多元。当前,根据 中俄两国企业的现实状况和优势互补,以俄方出技术、以技术参股,中方出资金将俄方科技成果在中国进行产业化运营的模式越来越受到中俄企业界的欢迎,许多企业都在进行这方面的努力。

四、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强两国政府和企业间的互信,充分改善两国相互投资合作的环境,促进两国经济的共同发展。

  当前,虽然两国在政治上实现了充分的互信,但从近年来中国对俄罗斯的投资实践看,两国政府和企业间的经济互信还很缺乏,俄罗斯对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对俄投资的戒备和防范之心时有流露,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两国的相互投资合作关系。

  双赢乃至多赢是发展国与国之间投资合作的基础,同时也是经贸合作实现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应该说,近年来,中俄双方在改善合作环境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双方还应继续共同努力,按照诚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相互尊重对方利益,创造公平的法制环境,为对方商品、投资和服务进入本国市场提供有力支持。与此同时,两国需要进一步完善双边协调机制,保持磋商渠道畅通,及时解决经贸交往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两国经贸合作健康发展。

  2.建立鼓励和保护中俄两国企业相互投资的机制,使中俄投资合作论坛机制化、常态化,在两国政府的大力 支持下,以政府政策为引导,为两国企业相互投资合作搭建一个稳定的服务平台。

  中俄投资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互补性很强,同时也是实现两国各自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在2004年6月由中国国家发改委与俄罗斯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在哈巴罗夫斯克市联合举办的首届中俄投资合作论坛上,双方共签署了12个投资项目,达成了总额超过10亿美元的投资协议。此次论坛的成功举行,为这些项目的实际实施奠定了基础,标志着中俄在远东地区的投资合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近日,第二届中俄投资合作论坛又刚刚在圣彼得堡市成功举行,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想,如果能够每年定期召开这样的论坛,进一步使论坛机制化、常态化,为中俄投资合作开辟一条“绿色通道”,相信一定会大力推动和加快两国投资合作的步伐。

  另外,双方应继续通过两国政府间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加强双边投资合作中重大问题的磋商与协调,推动两国间能源、科技、运输、核能、航天、银行和通信等各领域投资合作的全面开展,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奠定更加充实稳固的物质基础。

  3.两国政府职能部门和投资企业界应与相关科研学术和商业咨询机构进行广泛的合作,充分利用科研学术机构的智力资源,全面摸清投资国的投资环境和政策变 化,认真分析市场潜力,从而进行合理的投资决策,避免出现投资失误。

  在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作为国内最大的、全面研究俄罗斯东欧中亚国家问题的科研学术机构就具有这样的智力资源优势。我们的科研人员每天都在跟踪和适时研究俄罗斯所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我们也愿意并期待着与广大工商企业界一起,携手为中俄两国更广泛的合作贡献一份力量。

  坚冰已经打破,道路正在脚下。当前,中俄两国面临着难得的合作机遇,两国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高速增长,在技术、投资、资源、商品等领域互有需求,又互为 最大的邻国,具有毗邻的地缘优势和友好交往的传统。

  更为重要的是,双方都有加强互利合作、提升合作质量和水平的强烈愿望。所以我们坚信,只要中俄双方都能站在战略的高度,充分结合各自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地开展包括能源和资源性项目开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电子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投资合作,本着积极、务实的精神,进一步拓宽合作方式,充实合作内容,提升合作层次,努力开创投资合作的新模式,一定能使两国的投资合作实现质的飞跃,也一定能使两国经贸合作实现跨越性的大发展。

  [责任编辑:安兆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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