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本文主要内容是:一 俄罗斯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的背;二 俄罗斯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的成效;三 俄罗斯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中的问题;四 俄罗斯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范围。
关键词:俄罗斯,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研究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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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俄罗斯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的背景
21世纪初,俄罗斯政治、经济形势趋于稳定。在这种条件下,重新审视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的合作是十分必要的。研究俄罗斯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问题,有助于经济转轨国家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和教训,扩大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范围。
众所周知,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的对立,阻断了苏联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1944年,苏联参加了美国布雷顿森林国际金融货币会议。但是,由于美国是国际金融机构的主要股东,又因其意识形态的主导作用,苏联政府没有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章程,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失之交臂。
后来,苏联参与国际金融合作的范围也非常有限。20世纪60、70年代,苏联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共同建立了国际经济合作银行和国际投资银行,并在联合国秘书处备案[1]。苏联参加国际经济合作银行和国际投资银行的本意是借助国际金融的力量解决国内的经济政治问题,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但事与愿违,经互会成员国却因此将自己封闭起来,被排挤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之外,割断了“社会主义阵营”与国际货币信贷和金融机构的联系。
在对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实行改革伊始,苏联便积极着手与主要的国际金融机构接触。1985年,苏联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签订了关于合作、技术咨询合作协议。20世纪90年代末,中东欧国家相继开始体制转轨,苏联支持建立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并成为创建国之一。1992年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二 俄罗斯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的成效
俄罗斯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十余年的合作是卓有成效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俄罗斯弥补预算赤字、争取贷款、广泛吸纳国外资金提供了机会。俄罗斯主要依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获 得长期贷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提供贷款及对外支付担保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2]。近年来,在俄罗斯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组成的联合代表团的年会上,在评价主要宏观经济指标的问题上,各方就稳定国家经济的重要内容——结构改革的关键问题达成了广泛共识。双方承认彼此的合作关系是“务实的,具有实质性意义”。凭借1999~2004年稳定的国际收支顺差,俄罗斯开始逐渐减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务。原有的政治关系基本没有影响俄罗斯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的发展。俄罗斯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保持密切合作的主要目的是:一旦外部经济形势恶化,如主要出口商品价格迅速下跌时,可以争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援助,获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以摆脱危机。
俄罗斯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合作理念使其成为国际开发协会、国际投资争端清算中心、多边投资保障代理公司(MIGA,又称“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为商业贷款长期保险组织)、国际金融公司这四个组织的成员国。
国际复兴开发协会向俄罗斯提供项目资助。投资保障多边代理公司为俄罗斯公司获得各种投资贷款提供担保。十年间,投资保障多边代理公司总计为俄罗斯的25个项目提供了担保,并建立了向“俄罗斯私有化”提供无偿援助的机制。
国际金融公司主要向私有经济部门投资,鼓励发展俄罗斯的资本市场。近十年来,国际金融公司共投资了20多个项目,投资总额为25.58亿美元。国际金融公司不仅在俄罗斯进行项目投资,而且还提供技术援助,为私有经济的发展及吸引投资创造了条件。
三 俄罗斯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中的问题
因1998年发生金融危机,俄罗斯未能如期完成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资助的项目,进而影响了双方关系。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大幅度缩减对俄罗斯的贷款额,从1999年的19亿美元减少到2000年的9000万美元,实际比计划贷款额减少了30亿美元。2002年年末,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停止了贷款总存量为93亿美元的48个项目和贷款总存量为68亿美元的20个项目,只有贷款总存量为25亿美元的28个计划项目得以继续完成。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所资助的项目通常集中在不接收私人投资的经济领域,如电力、筑路、交通基础设施等社会福利生产部门。与此同时,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支持私有经济,鼓励发展俄罗斯的市场机制,促进金融和税收制度的稳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投资项目促进了俄罗斯社会领域的改革和煤炭工业的改造,加速了农业的市场化改革进程。
但是,俄罗斯在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1.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每签订一项贷款协议后,俄罗斯都要支付贷款总额的0.25%~0.75%作为储备金,不论项目能否完成。
2.俄罗斯在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合作的项目中,有大量资金从俄罗斯流往国外。在支付贷款本息前,多数项目可享受5年的优惠期,如果完成项目用时超过5年的优惠期,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下一年对该项目的直接贷款拨款金额将低于俄罗斯当年返还给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金额。
3.俄罗斯获得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的项目大都需要进行适时调整。其中有些项目在起步阶段就要进行调整,如压缩俄罗斯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的部分贷款。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对项目调整报告审议和批准周期长,削弱了项目的时效性;由于无法在有效期限内使用非计划内贷款,也就必然减少了非计划贷款的余额,其直接后果是项目不能按期完成。
4.地区贷款项目在完成中存在问题。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将项目投资总存量的70%以上划拨给俄罗斯各地区。但是,拨款区域分布不均衡,只有少量地区的项目能得到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贷款。也就是说,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资金主要拨给俄联邦的中央地区(占29%)、乌拉尔地区(24%)、西北地区(20%),只有少量资金拨往远东地区(1%)。
5.在多数情况下,俄罗斯并没有将贷款资金用于经济建设中的技术改造,而是用来弥补预算赤字、偿还国家债务。
6.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对投资俄罗斯的项目审批时间长,尤其在俄罗 斯改革的最初十年。其原因是俄罗斯执行机关对完成项目过程缺少有效的监督、有关信贷资金使用的法规不完善以及国际金融机构对俄罗斯政府缺乏信任。
四 俄罗斯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范围
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是俄罗斯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一个很有意义的事件。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俄罗斯便可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获得长期低息贷款,并享有还贷的优惠期。1991~2002年,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向俄罗斯提供的贷款总额为140亿欧元,向私人投资50亿欧元。在2002年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贷款项目中,商业项目投资占81.3%。在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帮助下,俄罗斯经济的各个领域都吸引到了外资。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贷款的主要投资方向是工业(占24.3%)、交通运输和通讯(12.1%)、电力和采掘业(26.7%)、金融银行部门(31.7%)、农业贸易(1.8%)和市政设施建设(1.9%)[3]。
俄罗斯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合作促进了俄罗斯私有经济的发展。为了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设立了专项基金,如区域发展基金、小企业发展基金、技术援助基金。在过去的十年中,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不仅为俄罗斯政府提供贷款,而且为外国投资者在俄罗斯市场进行投资提供了资金保障。
俄罗斯与独联体其他国家共同组建了独联体国家银行(1993年)、黑海商业发展银行(1994年),以发展区域合作。这两家银行都具有国际金融组织的地位。黑海商业发展银行成长为一个国际性信贷组织经历了几年衍生过程:1992年12月通过成立决议;1994年12月签订创建协议;1997年1月协议生效;1999年6月正式开始运营。由于黑海商业发展银行业务开展较慢,它的第一个商业发展计划直到1999~2000年才确定下来。黑海商业发展银行主要做出口信贷,支持农业和加工业的中小企业。开展业务四年来,黑海商业发展银行的信贷总存量已达到5.29亿美元。
独联体国家银行是一家跨区域发展银行,由独联体国家政府创建,成员是独联体各国的中央银行。独联体国家银行的主要政策方向是发展独联体国家的经济[4]。因此,随着独联体国家的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变化,独联体国家银 行的功能也在变化。十年来,独联体国家银行并没有成为独联体国家支付联盟的专业机构。独联体国家银行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独联体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速度。
俄罗斯与国际经济合作银行和国际投资银行的合作态势良好。虽然经互会解体、卢布不能再进行国际结算,但是,原经互会成员国仍决定保留国际经济合作银行和国际投资银行承担国际结算业务。不过,从1991年起,国际经济合作银行和国际投资银行转变了职能,转向从事纯商业贷款业务。银行成员国的经济发展特点,以及成员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变化都直接影响银行信贷政策走向。国际经济合作银行和国 际投资银行停止向国有大型企业建设项目提供贷款,转向为不同所有制的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将生产日用品以及从事运输旅游等服务业的私有中小企业作为主要信贷对象。俄罗斯是国际经济合作银行和国际投资银行的最大股东,即占有国际经济合作银行法定基金的44.35%(为6 650万欧元)、国际投资银行法定基金的44.7%(为9 600欧元)的份额。因此,俄罗斯能够更积极地参与银行信贷政策的制定。俄罗斯与国际经济合作银行和国际投资银行合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债务问题。
近年来,俄罗斯不断扩大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它已成为欧洲投资银行和北方投资银行的成员国,并与其保持着合同关系。20世纪90年代中期,俄罗斯与欧洲投资银行合作的发展前景已清晰地显现出来。欧洲投资银行是欧盟的一个金融机构。为了经济利益和政治目的,欧洲投资银行在世界许多国家开展业务。
2001年3月,欧盟国家经济和财政部长会议批准欧洲投资银行向俄罗斯市场投资1亿美元。其条件是:资金用于欧盟国家所关心的生态保护项目;资金必须用于俄罗斯西北地区的建设项目;要求俄罗斯提供100%的国家担保;俄罗斯必须按期向巴黎俱乐部成员国偿还债务;俄罗斯政府要积极同“洗钱”行为作斗争。
俄罗斯与北方投资银行进行了五年的合作,成效显著。1997年4月,俄罗斯政府与北方投资银行签订了实现沿边境地区生态保护项目的合作协议。北方投资银行已为俄罗斯诺里尔斯克镍业公司改造克拉半岛上的“别切嘎尼格利”工厂(减少向大气排放有害物质)的项目投资,向圣彼得堡“西南净化设备”项目提供贷款,以支持俄罗斯生态保护现代化建设。
目前,俄罗斯已经加入各种国际信贷金融机构,并与其他一些国际金融机构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
五 俄罗斯与国际金融 机构合作的政策取向
由于缺少完善和稳定的国家政策,俄罗斯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效率不高。长期以来,俄罗斯一直认为:国际金融机构只是货币信贷和金融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也只是由像俄罗斯一样具有同等地位的成员组成的金融组织。俄罗斯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旨在获得优惠贷款。与此同时,俄罗斯往往不能按照国际金融机构的要求使用贷款资金,资金使用分散化,并有挪用贷款资金的现象。
2002年2月21日,俄罗斯通过国家合作纲领。这是俄罗斯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战略合作的开始。此后,俄罗斯又通过了与欧洲复兴开 发银行合作纲领、与欧洲投资银行合作纲领。制定实施这些纲领是俄罗斯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的中期政策。
2000~2003年,俄罗斯经济金融形势好转,黄金储备增长,外资流人增加,信贷成功率提高,进而改善了在国内外市场吸引贷款的条件,减缓了对国际金融机构借贷的依赖程度(国际金融机构成为俄财政预算支出的主要来源)。俄罗斯已调整对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借贷政策。俄罗斯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的政策取向是:
1.在合作中,必须签订合作协议、合作纲领,明确合作战略和合作目标;合作必须有助于实现俄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期纲要,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期纲要的实现;在与各个国际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或以成员国身份,或以合同关系,俄将最大限度地利用或发挥其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的比较优势。
2.在合作中,必须明确各方在合作中的作用,监督贷款的利用情况;明确国际金融机构与代表俄联邦政府的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
3.在合作中,必须注重贷款的利用率,减少低效贷款,将借贷资金集中用于完成国家大型投资项目。
4.国家政府部门和社会舆论界要对合作性质与合作范围进行监督,负责合作工作的各部委应当将相关信息在网上公布。
5.现阶段俄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政策的重点不是降低贷款数量,而是要积极有效地利用国际金融机构成员国为俄提供的一切资源;与国际金融机构成员国合作不仅仅是为俄国内项目争取贷款,更重要的是在国际经济政治活动中实现俄国家利益。
综上所述,俄罗斯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策略应当有助于解决俄罗斯迫切的社会经济任务,特别要有利于国家非原料出口的发展。在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中,俄罗斯要寻求新的合作方向,以扩大工业产品和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出口。为此,俄罗斯还计划开展并加强与其他区域性金融机构的合作。
(责任编辑:高德平)
作者系大连大学科技处处长、教授、东北财经大学博士后。
注释:
[1]关于建立国际经济合作银行的协议于1964年在联合国备案(7338号);关于建立国际投资银行的决议于1971年在联合国秘书处备案(11417号)。
[2][俄]夫·库兹涅佐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国际经济关系》,莫斯科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3][俄]帕·塔拉索夫:《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在俄罗斯是十分认真的》,《国家银行杂志》2003年第12期。
[4][俄]阿·扎哈洛夫:《关于独联体国家统一货币空间的构想》,莫斯科2001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