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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主导利益集团的演变与制度变迁
2011年03月26日 11:01 来源:《东欧中亚研究》2000年第5期 作者:胡键 字号

内容摘要:  制度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社会契约1,制度变迁就是各利益集团之间的重新签约,是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重新签约就必然涉及到各个利益集团对利益的重新分配。所以,制度变迁始终是一个由利益集团主导的过程2。早在60年代,曼库尔·奥尔森的利益集团理论就揭示了利益集团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内在关系:经济的停滞直接是

关键词:俄罗斯,利益集团,演变,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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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社会契约1,制度变迁就是各利益集团之间的重新签约,是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重新签约就必然涉及到各个利益集团对利益的重新分配。所以,制度变迁始终是一个由利益集团主导的过程2。早在60年代,曼库尔·奥尔森的利益集团理论就揭示了利益集团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内在关系:经济的停滞直接是由利益集团造成的;利益集团是博弈中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利益集团的分化重组可以促进制度的创新3。俄罗斯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正是在不同利益集团的主导下,制度变迁历经了制度僵滞、制度创新和变迁逆转三个阶段。整个过程与俄罗斯主导利益集团的性质演变有着直接的关系。

一 垄断型利益集团与制度僵滞

  所谓垄断利益集团,就是奥尔森所称的特权集团,其最显著的行为特性就是对社会利益的独占,最初,这一集团是由少数与统治者结盟的经济“精英”形成,或者是直接由执掌权力的政治“精英”转化而来,他们由于有合法暴力的庇护而名正言顺地独占社会总收益。他们即使能够从自己的独占利益中拿出一部分来分给其他社会利益集团,实际上也是为了继续牢固地独占社会收益而“赏赐”给其他利益集团“一杯羹”,使之保持“克制”状态而不会提出对现有契约关 系的变更。可见,垄断型利益集团具有这样的性质:其一,它是国家权力的执掌者或是掌权者的结盟者。他们谋求合法暴力在全社会范围内充分发挥作用,尽可能地实施社会控制,排斥来自其他利益集团的角逐者,从中获得对几乎全部资源和几乎全部收益的垄断。其二,垄断型利益集团是设租者更是寻租者,由于现有制度还没有公开地维护垄断型利益集团的利益,就是说,他们对利益独占是公开的(名义上的合法产权),但实现利益独占的方法则是隐蔽的(实际上是非法手段谋取),即在合法的外衣下来实施对社会收益的独占,把通过设租和寻租来达到利益 垄断的目的作为惟一有效的手段。因此,垄断型利益集团的目的不是增进社会福利,而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三,垄断型利益集团为了维护其既得利益总是为改革和创新设置各种障碍,从而使社会制度僵化和经济停滞甚至倒退,并使整个制度收益总水平不断下降。

  俄罗斯的垄断型利益集团形成于苏联时期,特别是勃列日涅夫执政时期。20世纪50年代,党政干部腐败的现象日趋严重,开始只是少数人,尚未构成一个阶层。到了勃列日涅夫执政时期,尤其是其执政后期,机关内部的腐败现象已到了失控的地步。由于领导干部的终身制,干部 队伍十分稳定,用美国学者马歇尔·戈德曼的话说,在十几年的统治里,“勃列日涅夫采取了一种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的政策。”4这就是说,在这个稳定的干部队伍中,很少有人被撤职,于是,他们的权力既是他们瓜分的对象,更是他们划分特权范围的工具。这些特权有政治的特权,也包括生活的待遇,不仅仅是他们自己,还包括他们的家属。70年代,《纽约时报》驻莫斯科记者格·史密斯对这些情况作了详尽的叙述5。这些人就构成了俄罗斯在苏联时期的垄断型利益集团。据俄罗斯学者最近估计,当时这个阶层大约有50万~70万人,加上他们的家属,共有300万人之多,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5%6。尽管这个“特权阶层”人数少,但由于面对丰厚的收益,他们非常容易采取一致的集体行动来长期维持现有的制度,阻碍社会改革、制度创新和经济转轨,从而导致社会制度的僵滞。

  其一,体制危机。社会主义的生命力在于改革。苏联领导人并非不知道这一点。自20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苏联领导人都在改革,但是,由于垄断型利益集团处处设阻,造成创新者预期收益不断下降。因此,苏联时期的改革出现逆转是常有的现象,由于这样,真正意义的改革失去了机会,体制的弊端越来越严重,体制的危机越来越深重。其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是体制不再为社 会提供收益,在客观上要求进行改革,另一方面是特权阶层千方百计地要维持现状阻止改革,导致人们内心中对现有体制(社会主义体制)的抱怨与憎恨,最后,逐渐形成一股反社会主义的思潮。这便是苏联解体的体制原因。

  其二,经济停滞和经济危机。70年代中期,腐败现象已越来越严重,苏联经济开始出现停滞。据统计,苏联“八五”(1996~1970年)期间,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率为8.4%,社会总产值平均增长率为7.4%。“九五”期间两个指标分别下降到7.5%和6.3%,到“十一五”期间两个指标均骤减到3.7%。苏联经济开始沦为穷国经济。到苏联解体前的1991年上半年,国民生产总值下降10%,国民收入下降l7%,劳动生产率下降11%。具体表现为粮食大幅度减产,社会商品可供量与居民购买力严重失衡,商品供应严重短缺,物价猛涨,人民实际生活水平下降,信贷膨胀,预算赤字惊人。这是苏联解体的经济原因,这一切加深了苏联的社会危机。

  其三,民族分裂危机。垄断利益集团为了实现和保持对权力的垄断和对利益的独占,集团内部一直在推行俄罗斯化。在苏联高层领导人中,勃列日涅夫时期俄罗斯化达到了极点,苏联 党内,总书记及中央书记,政府内部长会议主席及各部部长,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第一副主席等,都是清一色的俄罗斯人7。权力执掌者的俄罗斯化使其固有的大俄罗斯沙文主义更容易地向外推行。即使非俄罗斯族的斯大林,也不得不依靠大俄罗斯主义来巩固其权力8。体制僵化助长了大俄罗斯主义的发展,而垄断型利益集团不仅导致制度僵化,而且还是大俄罗斯主义泛滥的催化剂。大俄罗斯主义的泛滥,使苏联这个多民族国家一直充满着尖锐的民族矛盾,苏联各民族再次陷入“人间地狱”。这是导致苏联解体的民族因素。

二 创新型利益集团与制度创新

  制度僵化到极点必然引致制度创新的需求。根据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所谓“创新”,就是“新的组合”,如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组合、新技术与新生产过程的组合、新技术与新生产原料的组合、新技术与新时尚的组合以及新技术与新的组织、管理方式的组合等。制度创新是制度安排的重新组合。制度僵化程度越深,制度的危机就越严重,制度创新的可能性也越大。在僵化的制度下,制度为社会带来的收益越来越小,从而导致不同资源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进而诱发制度创新的冲动。原来的主导利益集团要么发生分化重组,要么被另外的利益集团所取代,亦或 是垄断利益集团与正在形成中的新的利益集团在制度变迁中以某种“合资”的形式逐渐形成新的产权形式,于是制度的僵化被克服,社会进入到制度创新阶段。新制度派经济学家诺思对此作了经典性的阐释:由于相对价格的变化(个人资源增长的所有权方面的变化,要素或产品市场的交易费用从合理的交换率下降,个别劳动集团的相对收入下降,信息费及减少导致交易条件的变化),社会出现新的获利机会,引起了不同利益集团的不均衡,从而导致利益集团进行制度创新的可能9。这就是说,当在原有的制度结构下,由外部性、规模经济、风险和交易成本所引起的收入的潜在增加不能内在化时,一种新制度创新的可能性就会应运而生,并使获取这些潜在收入的增加成为可能。这时候就正好满足了制度创新的两个重要条件:(一)现有制度结构无法提供潜在收益;(二)通过制度创新,预期的制度结构可能提供更大的潜在利润,且超过原有制度下获得潜在利润而支付的成本之和。用公式表示为:

  Wn-Tc>Wo

  其中Wn为新制度运行起来之后提供的预期收益;Tc代表为改革付出的各种代价,即“改革成本”;Wo代表原有体制提供的净收益10。

  正是由于制度的僵化,预期的收益在不断下降,俄罗斯原来的主导利益集团内部开始出现分化。一部分因担心既得利益的丧失而继续抱残守缺,甚至利用先前独占的利益优势来阻碍创新。这就是俄罗斯转轨中的顽固保守派。另一部分虽是制度僵滞阶段的获利者,但由于制度缺陷越来越严重,原有的产权关系不再提供获利的机会,甚至是一种障碍。因此这部分成员开始设计新的制度安排和引进新的产权关系,以谋求更大收益。这部分成员就转变为俄罗斯创新型利益集团的一部分。俄罗斯创新型利益集团的另一部分则是来自于知识阶层的精英。他们学贯东西,是真正意义的“新俄罗斯人”。最初,这部分人只是分散的个体,尚未成为一个相对稳定的利益集团;在制度僵滞阶段,他们是利益分配的“局外人”。这部分人的“出线”,是因为他们痛恨社会的不公,更痛恨原有产权关系的过度束缚,所以,他在制度变迁进程中表现得异常激进。从垄断型利益集团中分化出来的创新集团或多或少还对其既得利益有些顾虑,而这些真正的“新俄罗斯人”却毫无历史包袱,因而在制度变革中也就敢想敢做。

  如果要对号入座,很容易把前一部分人与叶利钦联系起来,而后一部分人的代表自然就是沙塔林、盖达尔、丘拜斯、亚夫林斯基等一批主张激进改革的经济学家。不过,叶利钦只可以算是垄断型利益集团分化出来的,但他在这部分人当中并不具有代表资格,真正代表这部分人的应该是"红色经理”以及他们的上司——各职能部门的部长、党的书记和共青团的干部。叶利钦则是在制度创新进程中“红色经理”与主张激进改革的知识精英们之间的关键桥梁。

  应该强调的是,“红色经理”与知识精英二者要求变革产权关系的目的并不是一样的。前者的目的是要把原来尚未取得合法暴力名正言顺保护、隐蔽的产权关系公开化、合法化,即使之受到合法暴力的保护。他们的制度创新就是要在新的产权关系下使自己的独占性继续保持下 去。由此不难理解,俄罗斯的改革为什么会出现与客观预料相反的结果,原因就在于此。与前者的“自私性”不同,知识精英们则有“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使命感,因而更多的是出于一种社会责任而提出制度创新的要求。二者能够结合在一起组成俄罗斯的创新利益集团,主要原因不在于他们的目标上,而在于他们对原有的制度结构和产权关系的不满。但“红色经理”只是有变革的欲望,并没有创新的方案;知识精英们不仅有变革的欲望,而且还有变革的方案,如亚夫林斯基领导的13人小组提出的“500天方案”。“500天方案”得到叶利钦的支持并实施,立刻就被“红色经理”利用,成为他们将原来隐蔽的产权关系公开化、合法化的方案。于是“自由派”的知识精英开始与寡头们联系起来,抱着不同的目的为改革呐喊。

  制度创新的主要特征是通过重新签约用新的产权形式代替旧的产权形式,实现产权形式的转换。俄罗斯创新集团进行制度创新的根本手段是国有企业私有化。在他们看来,垄断、缺乏竞争以及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种种限制是生产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国有企业私有化将有助于打破垄断、激励竞争和从根本上提高生产效率。这便是俄罗斯私有化目标之一;私有化的目标 之二是要在全社会形成广泛的私有者阶层,从而构筑市场经济和民主社会的强大社会基础。正是这样,私有化本身成为俄罗斯改革成功与否的一个标尺11和实现制度创新的重要标志。

  由于创新利益集团设计的新的制度规则尚未被社会各利益集团所接受,新旧两种制度处于“磨合”时期,这时社会最容易出现混乱,因此创新阶段最需要的是稳定。而这种稳定的获得必须依赖于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和政治体系的公共权威12。这几乎是现代化理论揭示的一般规律。不过,以俄罗斯“民主缔造者”自居的俄罗斯创新利益集团首先是借助于法律秩序来确保产 权形式的转换。为了建立产权变革的法律秩序,1990年10月12日,以叶利钦为首的俄罗斯宪法委员会负责起草了新宪法;与此同时,俄罗斯批准了一整套有关私有化的法律文件,其中包括1990年12月24日批准的《所有制法》,该法规定不仅公民而且法人都可以成为私有权的主体;1991年7月3日俄最高苏维埃批准了《关于国家企业和地方企业私有化法》;第二年6月11日又批准了《俄联邦1992年国家企业和地方企业私有化国家纲领》。这一系列法律和文件确立了变革产权关系的基本法律框架。这样,俄罗斯创新集团进行制度创新就做到“有法可依”了。这是俄罗斯主导利益集团转变的关键。这正好验证了诺思的一条结论:“宪法章程与有关的道德伦理行为合而为一体,构成制度稳定性的基础,并使制度放慢变革13。

三 创新利益集团的蜕变与制度变迁的逆转

  一般来说,当新的制度规则获得宪法的保护就表明各利益集团在博弈中达成了妥协,这时新的制度就处于“帕累托最优”14的均衡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制度本身缺乏创新获利的机会,再加上存在着“搭便车”的情况,各利益集团都不愿从事新的制度创新。这时,达成妥协的各利益集团就会逐渐变成新的垄断型利益集团。然而,俄罗斯新制度尚未发展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其创新利益集团就开始蜕变,甚至在制度创新的开始就已经隐含着蜕变的因素,越往后蜕变的现象就越严重,很快又演变成垄断型利益集团。这表现为:

  “红色经理”在以私有化为核心的产权变革过程中由于获得几乎全部的社会收益而成为俄罗斯新权贵。这些“红色经理”在苏联时期既是权力的垄断者又是经济的控制者,据俄罗斯科学院社会学所精英研究室的调查统计,75%以上的政治精英和60%以上的企业精英是从原来的苏维埃官员中产生的15。他们利用既有的公共权威以最低的代价收购了俄罗斯大型国有企业,例如,近两万人的利佩茨克拖拉机厂被估价为150万美元出售给了新权贵,乌拉尔汽车厂(2.95万人)为180万美元,车里雅宾斯克拖拉机厂(5.43万人)为220万美元等16。“红色经理”独占新制度的收益而不愿作进一步的制度创新,只是想紧紧地、最大限度地操纵国家的经济,然后借助于非西欧式“资本积累”方式聚敛的巨额财富重新渗透到俄罗斯政治权力的核心圈内。因此,在1992年以后俄罗斯政治上出现了这样的现象:金融巨头别列佐夫斯基出任俄国家安全会议秘书、独联体国家元首执行秘书,银行家波塔宁出任俄联邦政府第一副总理,天然气公司总裁切尔诺梅尔金则出任俄联邦政府总理达五年之久等。这种现象正是“红色经理”由垄断利益集 团发展为创新型利益集团,最后又演变成垄断型利益集团的历史进程的一个缩影。

  知识精英在制度变革过程中短时间内“领尽风骚”,但很快就“锋芒俱消”。最初,他们主张以最快的产权变革来达到制度创新的目的,结果,由于这种激进的转轨方案只是西方新自由主义在俄罗斯的翻版,即从外部“搭便车”,忽视了俄罗斯危机与欧美70年代“滞胀”的差异性(欧美的“滞胀”是“过剩经济”危机,俄罗斯则是短缺经济危机),从而导致了社会严重动荡。制度创新的本意是要让全社会(起码是大多数人)从新制度中获得更多的收益,而事实上却与客观的预料相反。因此,知识精英在社会的唾骂声中不得不遁逃了。可见,原来作为创新集团一部分的知识精英并没有像新权贵那样演变成垄断集团,而是慑于社会的压力暂时退却。由此可见,俄罗斯的制度创新不能寄希望于激进的知识精英,而要寄希望于俄罗斯新的创新利益集团。

  俄罗斯原有的创新集团一部分已演变成垄断型利益集团,一部分则退化成“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者,更严重的是,后者为前者创造了蜕变的条件并使社会增加了混乱,从而催生了新的竞争利益集团。这表明,尽管叶利钦给自己和俄罗斯提出的目标是“使改革成为不可逆转的趋 势”17,但俄罗斯制度变迁事实上已发生了逆转。根据沃尔夫冈·查普夫的观点,“转型社会位于一个混乱的环境中,他们不断面对新的竞争者,这样就难以获得自我发展的时间,结果,他们和样板社会之间的差距不是减小了,而是增大了”18。俄罗斯的制度变迁的逆转不是指向起点制度的“回归”,而是离样板制度的距离增大了。这可以从激进变革的效果中找到有力的证据。

  在政治上,创新型利益集团通过民主改革摆脱了原共产党的一党统治,向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的民主政治迈进了一大步。在这一过程中,叶利钦的声名鹊起,并逐渐成为俄罗斯创新利益 集团的成员,而且,在西方国家领导人的眼中,他因使俄罗斯摆脱了苏共极端主义统治而成为新俄罗斯“民主之父”。应该说,从苏联解体到1993年“十月事件”,俄罗斯的确具有不少民主的色彩,因为在此前俄罗斯从来没有过在宪法秩序内政治精英之间正常的政治斗争一一表达自己政治意见的自由——这是大规模民主制度的起码要求19,而俄罗斯在这段时间里或多或少出现过这种现象,尽管民主的成分少,无政府主义的成分多。

  但是,“十月事件”以后,俄罗斯创新集团开始出现蜕变,政治制度的变迁也开始发生逆转。 “十月事件”中,叶利钦用武力消除了反对派,把自己制定的宪法强加给了俄罗斯,名义上确定了民主宪政的制度构架,但总统不属于三权中的任何一权,而是凌驾于三权之上20,而且,连正常的总统弹劾制也是形同虚设。可见,俄罗斯不过是以总统独裁制替代了一党独裁制。甚至有人断言,俄罗斯的民主在1993年就已被“枪杀在萌芽状态”了21。

  与政治制度变革相比,俄罗斯经济制度变革的逆转更为迅速,最突出的是俄罗斯金融寡头迅速形成。经济激进转轨的本意是要迅速建立新的制度结构,作为激进转轨核心环节的私有化 就是要为新制度“塑造”一个强大的社会基础——中产阶级。但是,在变革中,原来的特权阶层利用既有的特权迅速地进行社会资本的集中(主要是变相私吞国有资产)。通过这种独特的资本积累方式,俄罗斯的权贵们在短短的几年中就完成了西欧资本主义需要几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资本积累,最终形成了操纵俄罗斯国民经济的金融寡头。因而,俄罗斯的中产阶级并没有形成22,而是社会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一极在集中货币,另一极在集中贫困23。

  由此可见,随着创新型利益集团的蜕变,俄罗斯离真正的民主政治和真正的市场经济的 距离已越来越远。不过,由于“8.17”金融危机使新权贵也遭到了沉重的打击,俄罗斯制度变革的导航针又在重新拨正。但是,俄罗斯制度创新要继续下去,还需要新的政治精英在俄罗斯政治斗争中的脱颖而出,以及新的创新型利益集团的重新崛起,这是一个艰难的渐进过程。

(责任编辑 常 玢)

  注释:

  1 汪丁丁:《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载《经济研究》1992年第5期。

  2 樊纲:《渐进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年版,第8页。

  3 Mancur Olson,The Logic of Collcetive Action,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5.

  4 [美]马歇尔·戈德曼:《戈尔巴乔夫面临的挑战——高技术时代的经济改革》,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53页。

  5 见(苏)阿·阿夫托尔哈诺夫:《勃列日涅夫的力量和弱点》,新华出版社1981年版,第78~79页。

  6 见陆南泉、姜长斌:《苏联剧变深层次原因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3页。

  7 见[苏]阿.阿夫托尔哈诺夫:《勃列日涅夫的力量和弱点》,新华出版社1981年版,第107页。

  8 高放:《苏联剧变三部曲:矛盾、危机和灭亡》,载《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1999年第2期。

  9 [美]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革》,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0、51页。

  10 攀纲:《两种改革成本与两种改革方式》,载《经济研究》1993年第1期。

  11 冯绍雷:《制度变迁与对外关系——1992年以来的俄罗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14页。

  12 唐贤兴:《权威主义与民主:俄罗斯“大国复兴”的政治发展战略》,《国际论坛》1999年第4期。

  13 [美]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革》,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99页。

  14 “帕累托最优”指的是某一时期所考察的经济已不可能通过产品和资源的配置,在其他人(至少一个人)的效用水平至少不下降的情况下,使任何别人(至少一个人)的效用水平有所提高。 15 见宋锦海、远方:《新权贵──俄罗斯金融工业集团的崛起》,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43页。

  16 [俄]尼.雷日科夫:《大动荡的十年》,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485页。

  17 [俄]鲍里斯·叶利钦:《总统笔记》,东方出版社1995年版,第2l0页。

  18 [德]沃尔夫冈,查普夫:《现代化与社会转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30页。

  19[美]罗伯特·达尔:《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93页。

  20 刘向文、宋雅芳:《俄罗斯联邦宪政制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05页。

  21[俄]尼.雷日科夫:《大动荡的十年》,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页。

  22 汪宁:《俄罗斯的“中产阶级”论析》,《国际观察》1999年第4期。

  23 [俄]尼·雷日科夫:《大动荡的十年》,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4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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