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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至上的逻辑理路中深化对制度优势的认识
2020年11月12日 11: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张杰 字号
2020年11月12日 11: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张杰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阐述“人民至上”这一重要理论内容、实践宗旨和价值取向。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再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制度完善、实践路径和评价标准方面的“人民至上”性特征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彰显。同时,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破解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疫情防控等常态化社会治理与发展难题的“人民至上”性指向也得到了更进一步强调。因此,从“人民至上”的维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进行理解、诠释,是我们坚定制度自信、实现新发展的重要逻辑前提与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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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阐述“人民至上”这一重要理论内容、实践宗旨和价值取向。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再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制度完善、实践路径和评价标准方面的“人民至上”性特征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彰显。同时,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破解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疫情防控等常态化社会治理与发展难题的“人民至上”性指向也得到了更进一步强调。因此,从“人民至上”的维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进行理解、诠释,是我们坚定制度自信、实现新发展的重要逻辑前提与理论基础。

  一是要在人民至上的理论逻辑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优势的认识。“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中国化表达,也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化阐释。人民作为历史的主体,是历史进程的实现者,也是历史发展的主导性力量。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区别于历史上一切空想社会主义的一个根本标志,就在于找到了实现社会主义的物质力量——人民群众的力量。同时,马克思主义始终将消灭私有制作为实现人类解放的基本条件,进而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必然是政治层面人民群众的当家作主、文化层面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极大充裕以及社会生活层面人民群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此,在社会主义阶段、共产主义阶段,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历史的主人、社会的主人和自己的主人。人民至上的原则和要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固有属性。这种属性使得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天然的人民性,从而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牢牢建立在人民拥护与群众爱戴的基础上。可以说,从人民至上所蕴含的理论逻辑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内生于这一制度发生发展的始终,内嵌于这一制度结构运行的各个方面。

  二是要在人民至上的实践逻辑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运行优势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新时代主题,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此过程中,人民至上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实践原则。一方面,从实践主体来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就是人民主体作用不断发挥、群众首创精神不断凸显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既是人民群众生动实践的经验总结,又是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亲身参与以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制度载体。另一方面,从实践结果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把是否能够实现人民利益、满足群众需求作为自身巩固、完善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来说,根本政治制度的运行强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基本经济制度的运行强调保障人民利益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人民至上的实践原则与基本要求。正因为人民的广泛参与,这一制度才能汇聚起磅礴的历史伟力,发挥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效能;也正因为这一制度惠及全体人民,所以才能够真正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得到了不断彰显。

  三是在人民至上的价值逻辑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伦理优势的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伦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追求和情感指向为基本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伦理优势,则在于这一制度始终把实现绝大多数人的自由、平等与公正作为其价值追求的核心目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来看,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决定了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从而在生产关系这一具有决定意义的社会关系领域保障了人人享有的基本要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具体内容来看,人民当家作主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活层面的公平正义、在精神生活层面的自由解放。因此,无论是在经济基础领域还是在上层建筑领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本身就内含着科学合理、正当进步的价值取向,符合历史前进的方向。这种价值取向是这一制度本身的固有属性和一般特征,是在价值层面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显著标志。同时,在这一制度的具体实践过程中,这种价值追求又转变成了一种为民的情怀。这种情怀一方面表现为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厚重人文底蕴和一切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的明确目的;另一方面则与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高度契合,从而使党作为领导力量的自身优势与制度本身的价值追求相互统一,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与发展的崭新格局和不竭动力。

  (作者单位:陕西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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