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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宪法简介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2年09月10日 21:48 来源:中国法学网 作者:张彩霞 广州中医药大学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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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肯尼亚的基本概况与历届宪法

  
肯尼亚,全称肯尼亚共和国,当地班图语中意为"驼鸟";位于非洲东部,地跨赤道,东邻索马里,南接坦桑尼亚,西连乌干达,北界苏丹和埃塞俄比亚,东南濒印度洋;面积582646平方公里;人口4100万人(2009年1月);有吉库尤、卢奥等42个部族;官方语言为英语和斯瓦希里语;居民多数信奉基督教;首都内罗毕。

  肯尼亚独立前为英国殖民地,1963年12月12日宣布独立。1964年12月12日肯尼亚共和国成立,仍留在英联邦内,乔莫·肯雅塔为首任总统。迄今为止,肯尼亚一共通过了三部宪法,即1963年宪法、1969年宪法和2010年宪法。目前生效的是2010年宪法,该宪法于2010年4月7日被提交给肯尼亚总检察长,官方于2012年5月6日向民众公布,并于2010年8月4日通过公投,67%的选民批准了新宪法。2010年8月27日,新宪法被正式公布。

  二、新宪法的主要内容、变化与成就

  
新宪法共分18章,264条。目录包括如下内容:序言;第一章 国家主权与宪法的地位(1-3条);第二章共和国(4-11条);第三章公民(12-18条);第四章人权法案(19-59);第五章土地与环境(60-72条);第六章领导权与诚信(73-80条);第七章人民代表(81-92条);第八章立法(93-128条);第九章行政(129-158条);第十章司法(159-173条);第十一章政府分权(174-200条);第十二章公共财政(201-231条);第十三章公共服务(232-237条);第十四章国家安全(238-247条);第十五章委员会和独立办公室(248-254条);第十六章宪法的修订(255-257条);第十七章一般条款(258-260条);第十八章过渡性条款(261-264条)。

  与1969年宪法相比,新宪法在国家机构方面发生了如下根本性的改变:1.引入了三权分立制度,即立法权、司法权与行政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2.只设国家与县两层政府机关;3.对于国籍问题,取消男女性别歧视,承认双重国籍,即肯尼亚公民如果获得外国国籍也不会失去本国国籍。

  新宪法取得的主要成绩包括:1.通过了比较先进的人权法案,保护肯尼亚公民的诸多权利,包括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第4章);2.废除总统候选人必须年满35周岁的年龄限制,新宪法允许所有成年肯尼亚公民参与总统竞选(第137条);3.增加了撤回参议院议员和国民议会议员的权利(第104条);4.选举性机构的代表必须满足宪法关于性别平等的有关规定,即任何一种性别的席位不得超过全部席位的2/3(第7章,第81条);5.建立一个独立伦理委员会对所有政府机构遵守诚信的情况进行监督、调查与建议(第6章);6. "人权与平等高级委员会"将有权调查、传唤人权争议的涉案政府和公众(第252条);7.国民政府和县政府之间由议会决议决定如何公平分享资源(第12章有关规定);8.设立"平等基金"改善边缘化社区的基本生存条件(第204条);9.任何公民都有权对政府侵犯人权法案的行为进行起诉(第23条)。法院和政府机构受宪法中人权法案的约束(第2条、第10条);10."工资和薪酬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机构,有权定期审查所有国家官员薪金以确保偿付清单在财政上的可持续性(第230条);11.确立了司法独立(第160条);12.设立"独立国家土地委员会"对所有属于国家和县级政府的公共土地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公众的投诉进行政策建议,对国民政府、县政府的土地使用提出建议和规划,并解决争端(第67条);13.确认了环境权(第5章有关规定);14.确认了表达自由与传播自由(第33、34条)。

  三、肯尼亚新宪法对我国的启示

  
肯尼亚新宪法对我国有如下启示:

  1.人权是宪法的核心。第一,肯尼亚新宪法第五章确认了一系列权利,包括:生命权、平等与非歧视的权利、人格尊严、人的自由与安全、免于奴隶制与奴役及强迫劳动的权利、隐私权、宗教信仰自由、表达自由、媒体自由、获取信息的权利、结社权、集会、请愿与游行的权利、政治权利(参加政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自由迁徙和居住的权利、财产保护权、劳动权、环境权、经济与社会权利(包括健康权、食物权、住房权、水权、教育权等)、语言与文化权利、家庭权、消费者权利、公平行政行为、司法救济的权利、公平听证的权利等等。既包括公民与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其中有很多权利是比较先进的,如环境权、要求公平行政行为的权利等。第二,设立了"人权与平等高级委员会"对有关人权争议进行调查与监督。第三,确认人权争议的可诉性。规定任何公民都有权对政府或私人机构侵犯人权法案的行为进行起诉,也有权向"人权与平等高级委员会"提出申诉,法院和政府机构受宪法中人权法案的约束。

  2.宪法的制度设计注重权力制衡、防止腐败与节省行政成本。例如三权分立制度。根据新宪法,肯尼亚设总统、国家最高法院及参议院,取消总理职位。新宪法还制定了条款限制和监督内阁及总统权力。又如仅设国家、县两层国家机构。这一方面可以防止腐败,另一方面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

  3.十分关注政府机构的诚信与政府官员的清廉。例如,设立独立伦理委员会对所有政府机构遵守诚信的情况进行监督、调查与建议等。又如,设立工资和薪酬委员会对所有国家官员的薪酬进行监督。

  4.重视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第一,第五章第三部分分别对儿童、残疾人、青少年、少数民族及边缘人群、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利进行了规定;第二,十分重视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包括在国籍、工作、教育等多方面;第三,专门设立了一个"平等基金",帮助边缘化社区改善基本生存条件。

  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值得我国借鉴。

责任编辑:斯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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