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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
2016年10月10日 00: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牧 丽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就南陵县全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工作展开研讨,四机关的分管领导及工作负责人员参加会议,对快速审理的流程、步骤、条件、方式方法等进行了充分讨论。

关键词:刑事案件;审理;南陵县;人民法院;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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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报讯 近日,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就南陵县全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工作展开研讨,四机关的分管领导及工作负责人员参加会议,对快速审理的流程、步骤、条件、方式方法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共同制定《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程序的若干规定》。

  规定要求,对适用快速审理程序的轻微刑事案件法院应在十日内结案。在此之前,南陵法院已就醉驾类的危险驾驶罪、盗窃罪等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安排专人独任审理,简化庭审程序。此次南陵法院进一步联合其他三家单位全面推行此项工作,实行“三集中三简化”办案模式,形成共同建立和落实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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