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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占中游行推动民意结构化
2014年08月22日 10:29 来源:《大公报》2014-08-19 作者:田飞龙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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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占中大联盟成立于今年的七一大游行和预演占中之后的7月3日,旨在于针对泛民派强大的社会动员和民意政治化压力进行“技术跟进”,展开香港民主的“左右手互搏”和“泥浆摔跤”,将香港民意进一步结构化和对立化。这既是香港民主政治发展的常态产物和必经阶段,也暗伏下香港社会理性对话与深度整合的隐忧。817反占中游行是香港民主的一个重要节点,标志着双方政治对抗的技战法与民意强度已基本对称和常态化。

  毋庸置疑,任何社会运动都有政治倾向、精英领导和组织系统。“自发”的民意其实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精英领导下有一定放大和加工处理幅度的“民意”。这也是民主政治的常态,纠缠于此并无意义。不过,这种加工后的民意仍然具有对比和分析意义。随着817游行的落幕,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香港社会沿着“占中/反占中”以及更为宽泛的“泛民/建制”民意的大体结构:签名数是79万对146万;游行人数是9万对11万(以警方数字为准)。这样的对比之所以成立,还可得到双方在立法会议席比例的印证,尽管后者由于功能组别的机制因素而对直接民意的反映有所偏差。

  游行展现香港民意多元化

  对于最近一个月的反占中签名和游行,反对派多少抱持着一种不适应和焦躁心态。本来,民间签名(公投)和游行似乎是反对派的“民主专利”,运动的数字也是一方垄断,任何赞成与批评也必须围绕这一数字的真实性与代表性展开。如今,这一“垄断性民意”已被打破,“民主无专利”已成共识和事实,民意的多元化与结构化已经正式呈现。

  七一大游行时,未见到建制派的搅扰行为,但反占中游行却至少遭到四种搅扰:第一,维园外的反占中街头标牌被涂污篡改,比如“坚决反对占中”的“反对”二字被黑漆涂抹遮蔽,“保普选,反占中”最后两个字被涂改为“中共”;第二,《明报》等指责817午宴是“变相诱导民意”,实际上不过是同乡聚会与政治游行的耦合;第三,人民力量等团体街站骚扰;第四,游行主持人伍家廉遭到所在单位D100电台报复性解雇,联系此前林新强会长遭不信任动议,显示香港“政治正确”之严酷。

  上述种种行为,是反对派不适应香港民意结构化的情绪性反弹,但对于香港民主而言,只有相对均衡的结构化民意才是理性对话和决策的真实可靠基础,才是民主政治由广场重返议场的关键。817游行的最大意义就在于以广场形式凸显了另一种“民意”,丰富了政府对民意结构的均衡认知,打破了反对派对民意的单方垄断和无限放大,施加给反对派以直接的民意压力,有利于香港政改博弈离开广场,重回议场和谈判桌。

  “民意结构”优势保持的关键

  作为在港访学的大陆宪法学者,我中立观摩了此场大游行,基本感受是:第一,与泛民支持和组织的七一游行类似,这也是一场高度政治化、组织化和有着明确针对性的广场动员,基本技术指标与既往的七一游行类似;第二,游行的基本力量以建制派基本盘、同乡会、校友会等为主,展现出爱国爱港力量深刻的内地渊源,也折射出反对派追求纯粹“本地自治”的虚妄和空乏;第三,游行整体上更加和平理性,没有设街站造势,没有过分渲染悲情,甚至在标语、口号、造型上都甚少创意,在气势上略有沉闷,但这显示出的恰恰是更真实的“原生态”民意,表明爱国爱港力量的温和理性特征;第四,这场游行具有“反占中”的议题单一性和一次性特征,很难发展为七一游行那样的年度长效机制,故长期来看建制派的“广场运动”似不如泛民派议题驳杂和力量持久;第五,游行过分集中于“反占中”议题,未直接、正面回应“公民提名”等政改实体矛盾,尽管在策略上有利于凝聚最大共识和力量,但所反映出的“民意”内涵相对偏窄。

  申言之,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看出双方游行的差异。泛民派游行有着长期、坚定、连续的“民主”诉求,有着普适的价值提炼和政治进取的民间生机,更有着影影绰绰的“外国势力”关注和支持,是一股融合复杂议题且不断吸收低龄群体、政策博弈受挫群体并日益强化本土自治色彩的强劲力量,保持着反对派“草根奋斗”的民间压力与激情。而爱国爱港的建制派在回归以后则日益仰赖官方的各种话语和力量支持,对基层民意整合、青年工作创新以及政治力量竞取的意志和表现似乎仍有较大检讨和进展空间。民主政治的本质是认同政治,政治认同的深度与幅度比应急动员的“浅度认同”式民意数字更加关键。爱国爱港力量能否比照泛民深入基层和青年之中,在官方支持与护航之外尝试独立生存,发展出更加合理化、系统化和富有竞争性的政治纲领、组织网络和行动技术体系,是817游行展现之暂行性“民意结构”优势能否保持和扩展的关键。

  政改成败依赖精英引导

  在民主政治中,广场游行只是达成政治妥协的必要手段。我们看到在反占中游行对冲占中游行政治影响及推动本港民意结构化表达的同时,政治精英群体之间围绕政改关键问题的沟通、对话与妥协亦在密集开展。理性可控的广场游行不应成为“宜将剩勇追穷寇”式政治对决的筹码和垫脚石,而是开展关键议题政治对话与妥协的必要民意根据。

  继香港中间力量提出“13学者改进方案”和“39贤达联署”之后,香港政改博弈的妥协之路实际上已经打开,尽管前景尚不明朗。自8月15日起中联办主任张晓明与“政改三人组”负责人林郑月娥将分四场接见泛民派全体议员。从8月15日下午的会晤情况来看,中央和特区政府表现出了最后阶段争取妥协的诚意,对政改第二轮咨询的空间亦有让步迹象,而民主党主席刘慧卿除了转交《民间政改报告》坚持“三轨制”提名方案之外,亦表示即使中央不能接受“三轨制”,亦不应完全“落闸”,否则将坚决支持“占中”。同时,参与会晤的泛民议员多表示不认同“过半数入闸”的高门槛以及候选人人数的严苛限制,希望予以放宽。这是一个冲突转向缓和的重要迹象,即双方争执焦点已经逐步从“公民提名”移开(尽管泛民原则上仍然坚持这一提名要素),将谈判与妥协的焦点适度转向入闸条件和候选人人数限制上。如果此番会晤以及本周四中央官员与全体立法会议员的深圳会晤、月底的“一锤定音”能够协力走出香港政改的“公民提名陷阱”,引导精英和民众转向基本法框架下的“方案”再咨询与再博弈,则第一轮政改咨询就是成功和富有意义的。

  笔者注意到香港的部分政策研究学者已经开展了这一转向背景下的研究和建议工作。比如香港政策研究所冯可强先生近期提出以“特别否决机制”替代中央一贯主张的“过半数”入闸”,以严格的“出闸”审查替代严格的“入闸”门槛。这种思维变换值得重视,因为很多原则性冲突其实可以通过技术性变通来解决。从法理上讲,“过半数入闸”凸显的是提委会的法人整体性意志,“过半数”是整体意志的拟制性条件,这从法人决策理论上可以证成。但从机构功能角度讲,提委会不是原来的选委会,只负责提名,不负责选举,而提名只是辅助选举的程序性、从属性环节,是否一定需要“过半数”这样的选举性高门槛,在具体机制设计与解释上尚有空间。中央意图采纳的是一种“白名单”式的绝对保险方案,确保正式候选人名单上只出现符合“爱国爱港”条件的人,这一方案对参选人的“入闸”限定是最强的,泛民一再反对。冯可强方案的要害在于维持原来的“1/8”宽松入闸条件的同时建立淘汰性质的“黑名单”机制,即对于“入闸”人选,如中央认为存在“合理怀疑”,可通过提委会“特别否决机制”对涉嫌人选启动特别聆讯程序进行公开个别的甄别,提出嫌疑点并给予答辩机会,最后由提委会集体投票确认其候选人资格,过半数认可则予以资格保留。这相当于在提名程序中建构了一种类似美国参议院式的“提名批准听证会”程序,公开,公正,透明。

  当然,冯可强方案只是众多中间理性化方案的一种。“13学者”的“名单制”也有利于保障入闸候选人的竞选资格,避免不透明筛选。笔者希望看到更多聚焦于提委会如何民主化和公开化的具体规则与机制讨论,而在817之后基本终结广场对抗。“占中”作为下一场广场运动的主题,最好能够被之前的精英沟通、妥协、共识以及中央适度放宽的“一锤定音”所及时消解。政改各方精英如能循此方向协力进取,则是对两次大游行所呈现之民意结构的最好回应与回报,否则若固执于“真理在我”、“民意在我”的不妥协修辞与立场,滥用民意许可证飚高对抗预期,引爆占中行动与警察暴力,则有罪于香港民主,贻害普选前途,也将为香港长期民意所抛弃。

  (作者系北航高研院讲师,香港大学法学院Leslie Wright Fel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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