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赵建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赵建文在2011年《法治蓝皮书》发布
——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的演讲)
作者简介:赵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国际人权法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涉及广泛的一项是上学、就业、看病、住房等民生问题,说到底都是经济、社会权利问题。中国1996年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01年批准,2003年提交了第一次报告,得到了好评。2010年提交了第二次报告,现在正在等候审议。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方面,像工作权、工作条件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等权利方面都达到了或者基本达到了公约的要求。2010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方面又取得了新的进展:
第一,国家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平等享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要使每一个中国人都过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可以采取三方面措施来保障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平等的权利:一是国家采取促进措施。比如,去年的户籍制度改革,消除了农民工享受平等待遇的法律障碍,保障他们与城镇居民享有平等待遇。2010年,河北、辽宁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的改革措施。
二是禁止歧视。 例如,
第二,工作权、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权。一是最低工资保障。如我国实行的最低工资制度。 二是安全的、卫生的工作条件保障。
第三,社会保障权。一是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去年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妥善解决宗教组织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
二是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公民从出生后基本上都有保险。
第四,适当生活水准权。 适当住房权,去年住房保障方面进展明显,住房权最困难的是低收入家庭,国家采取了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房制度来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的问题。在收入中上等和低收入之间还有一个部分人,买不起商品房,也达不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条件,国家又出台了《公共租赁房》制度,中等以上的人可以买商品房,中等以下的人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第五,受教育权。 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教育经费的投入要达到国民生产总产值的4%,现在的财政收入是国民生产总值的20%多一点,这就意味着财政收入的1/5要投入教育,难度很大。但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都下了决心,并写进了纲要。
第六,存在的问题与展望。 同时,在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如有适当生活水准权,以每天一个人收入不到1美元就是贫困的标准,我们不如发达国家,甚至不如一些发展中国家。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出了“加强人权保障,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目标,因此有理由相信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保障工作在未来五年一定会得到惊喜和发展。
责任编辑:斯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