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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深化思想认识入手强化查办自身违法违纪措施
2013年10月21日 11:08 来源:检查日报 2013年10月13日 作者:孟国平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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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孟国平,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是深化检察机关自身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表明,当前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工作仍缺乏必要的力度。其制约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认识上有“矛头对内”的顾虑;二是办案能力不足;三是案件查处机制不完善,案件受理渠道单一,对办案工作缺乏有效监督。

  进一步加大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各级检察机关要从深化思想认识入手,着力提高办案能力,完善办案工作机制,认真解决制约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工作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执纪行为,提升执法执纪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各级检察机关对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利益关系纷繁复杂,检察人员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面临着各种诱惑,一些意志不坚定者,极易丧失理想信念,将手中的权力转变为谋求个人私利的工具。各级检察机关要把自身反腐败工作纳入到全党反腐倡廉建设的全局中考虑,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做到发现一件,严肃查处一件。只有这样,才能保护更多的检察人员避免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才能保证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神圣的法律监督职责。

  二、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人员办案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一是配齐人员。各级检察机关要选派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纪检监察队伍。二是强化业务知识培训。组织纪检监察人员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条规,熟练掌握立案标准、办案程序、证据规则、处罚原则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三是强化岗位练兵。针对基层院纪检监察人员缺乏办案经验的情况,省、市两级院要有计划地采取指定异地办案、抽调协助办案、选派人员到当地纪委办案部门挂职锻炼等方式,使基层院纪检监察人员在实践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办案能力。四是整合办案资源。省、市两级院要选拔优秀业务骨干建立人才库,充分发挥他们在办理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干部教育培训中的骨干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机制,规范执纪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一是进一步完善案件发现机制。在现有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受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纪检监察部门与案件管理、检务督察、网络舆情监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和与人大、纪委、政法委、政府信访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实现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的信息共享,拓宽案件发现渠道。二是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的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备案制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一律上报上级院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中层正职以上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一律由上级院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基层院检察长或者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违纪案件由省级院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从制度上杜绝压案不查现象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的监督机制。上级院要强化对下级院查办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工作的监督,既要监督案件的处理结果,又要监督案件的调查过程,对问题案件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查办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工作的监督,对群众的署名举报,要件件有结果,件件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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