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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倩,最高人民法院。
反腐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在反腐工作迈向制度化、深入化的新时期,要致力于构建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惩防腐败体系的构建既需要专业反腐机构的积极努力,更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从而发挥整体合力,提高反腐工作实效。
现阶段,专业反腐机构与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尚未全面建立,这在实践中已经成为制约反腐工作成效的瓶颈,急需妥善予以解决。立足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实践,积极探索构建刑事审判与反腐的衔接机制,能够体现能动司法的基本理念,最大限度地发挥刑事审判服务于反腐大局的职能作用。
人民法院作为重要的反腐职能部门,依法审理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涉及腐败行为的案件,有力地推进了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适应了反腐败斗争发展的现实需要,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人民法院通过刑事审判工作,除了依法惩治腐败行为之外,还能固定反腐线索证据,反馈反腐机制成效,提炼反腐工作规律,从而有助于深化反腐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办案工作质量。
要通过刑事审判固定反腐线索证据。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腐败案件,能够固定腐败行为的证据材料,为办理其他腐败案件提供重要的线索和依据,进而推进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这项工作是构建刑事审判与反腐衔接机制的一项新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必要尽快构建相应的工作方案。
腐败分子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通常在实施违法违纪活动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腐败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例如,有的以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出售物品;有的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有的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的财物;有的向境外转移资产……给调查取证、追缴赃款造成很大困难。在反腐实践中,腐败案件之所以难以查办,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相应的违法犯罪线索。人民法院在对腐败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能够发现与腐败行为相关的违法犯罪线索。同时,涉案被告人还会基于立功等考虑而积极交代涉及其他人员腐败行为的线索。这些线索具有可查性,并且非常具有调查价值。通过仔细核查有价值的违法犯罪线索,能够推动腐败大案要案查办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向纵深扩展。
人民法院通过刑事审判工作固定的反腐线索证据,此前一直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这些线索证据未能充分发挥潜在的价值。由于反腐工作线索具有关联性和时效性等方面的要求,因此,为扩大反腐工作成效,有必要构建人民法院反腐线索证据查证的专门方案,以确保此类反腐线索证据得到及时、认真的调查核实,切实提高反腐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通过刑事审判反馈反腐机制的成效。人民法院在对腐败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需要基于犯罪证据认定犯罪事实。腐败案件的证据是否存在瑕疵,证据收集是否全面,证据体系是否完善,诸如此类的证据问题都与前期工作密切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从案件线索收集、初核、立案、调查取证、移送办理等环节的工作成效,以及人民检察院的侦查、起诉工作成效,直接决定着腐败案件的证据质量。如果纪检监察机关的初查工作全面、细致,人民检察院后续的侦查和起诉工作合法、到位,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法院就能够通过刑事审判工作认定相应的犯罪事实,进而依法惩治腐败分子。否则,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就将面临证据方面的障碍和困难,导致无法准确地认定犯罪事实,进而影响到反腐工作的实际成效。
人民法院作为反腐工作的后续环节,也是关键性环节,能够切实体会到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前期工作和后续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也能够发现上述工作存在的不足。通过向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及时反馈反腐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有助于提高腐败案件的办案质量,进而提高反腐工作的整体水平。
要通过刑事审判提炼反腐工作规律。反腐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必须集中力量,加大对腐败重点领域的整治。人民法院审理的腐败案件,都是最严重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总结腐败案件的类型,有助于明确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审判经验表明,传统的资源集约型领域和权力集约型部门,如工程建设房地产、土地批租、矿产开发、金融、国有企业等领域和拥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司法权等部门属于反腐重点领域。同时,随着中央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投入,这些政策主导型领域也开始出现腐败案件多发的迹象,值得密切关注。
此外,通过腐败案件审判还能够探索反腐的方式方法。反腐工作事关重大,一方面需要保护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需要切实提高反腐工作的成效。在新时期深入推进反腐工作,需要特别讲究方式方法。一些腐败分子可能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调查时不愿袒露心扉,但在审判阶段真诚悔悟,进而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违纪的原因和历程。人民法院在腐败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可以加强案件剖析,认真研究案发规律,总结违法违纪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并且探索富有成效的反腐方式方法,进而将相关情况反馈给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反腐理念、思路、方法、措施和机制制度方面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邢泓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