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 >> 法苑传真
发挥核心价值观哲学引领作用
2012年10月29日 13:32 来源:检察日报 2012年10月21日 作者:郗 琳 张云霄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郗琳、张云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去认识、理解和实践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基本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司法实践的理性选择,是开展规范执法的必要前提,也是坚持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从哲学角度来看,检察机关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情况,规划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物质决定意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检察机关应认真结合本时期、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政法干警思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尤其是要紧紧围绕当前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廉洁公正执法”为核心内容的重点工作,努力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融入到日常检察业务活动中去。

 

二是要创新教育形式和途径,落实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根据新情况、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难题、总结新经验。因此,检察机关要敢于和善于打破过去一些僵化的教育思路和途径,注意拓展新的教育思路与途径,采取广大政法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广大政法干警喜于接受、乐于接受。

 

三是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实践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马克思恩格斯都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检察机关实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唯物史观,始终坚持群众观点,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以“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人民群众支持不支持、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最终衡量标准。尤其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机关更应将实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与认真执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强化法律服务,切实保障民生,践行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邢泓琳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任国凤)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