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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网意参民意重公意执法意
2012年07月26日 10:36 来源:检察日报 2012年7月26日 作者:张金海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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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金海,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检察院检察长。

 

在新兴媒体条件下,出现了社会人群的复杂性,道德操守的多元性,利益诉求的不特定性,以及公共媒体开放性等特点,这些特点都使我们在公众意思表达时与理想的价值目标追求产生了偏差。所以,对网意、民意、公意,始终要保持反思的态度来看待问题。下面我从几个方面谈谈公众意识表达的影响因素。

 

第一,人格的定位和道德的预断对公众意识表达的影响。网意、民意和公意,很多是由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是由有公平、公正心态的人所参与而形成的。但是毋庸讳言,在一个开放性、身份隐蔽不真实的环境下,恶意攻击的人、发泄私愤的人、断章取义的人是客观存在的。由此,假信息、网络谎言、毁谤、歪曲事实的报道屡见不鲜。在一定意义上对这些参与发表意见的人如果没有一个道德的预断,没有一个人格的定位,我们的盲从态度会对社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第二,舆论目标的差异性有时候直接影响对公众意识表达的态度。以我们经常遇到的监督和攻击现象为例。网络监督不可怕,特别是作为基层司法者,对监督非常敬重。我们最头疼的就是攻击,信息发布不真实、不对等就容易造成攻击。我们在处理监督和攻击这两种目标事态时,要进行分辨,而且要处于一个谨慎的态度。攻击在网络媒体几乎是零成本的,但是处理和澄清它确实要付出非常大的代价。

 

第三,角色定位也决定了对网意、民意、公意应该持不同态度。受众群体接受网意、民意和公意时,首先自己要有一个定位,无非是三点:一是政治人。这种人对各种意识的表达,真假程度也好,舆论力量也好,可能更关注的是多数人的意见。二是自由的人。所谓自由的人就是社会上无利益关系的群体,可能他对这件事情的态度观点和处理方法会是另外一种方法。三是法律人。作为法律人,对民意、网意和公意有一个什么态度?我个人感觉,作为法律人,一个正确的态度应该就是,观网意,参民意,重公意,执法意。作为一位法律人,上要与领导保持距离,下要对“民意”保持清醒。 

 

责任编辑:邢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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