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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武俊,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
据报道,来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2006年至2011年,该院共办理文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4件36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占全部涉案人数的44%,凸显出实权岗位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高。
自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文化建设事业开始进入快车道,文化产业得到蓬勃发展,各地明显加大对文化建设事业的财力投入。曾几何时,文化系统都是穷单位,如今文化单位的市场化发展速度非常快,从昔日的“清水衙门”变身成了今天的“香饽饽”。不过,随着政府投资、广告收入的增多,这些文化企事业单位如何抵制金钱和腐败的诱惑,预防和遏制正在抬头的职务犯罪趋势,已经成为绕不开的新课题。
当前,文化系统反腐形势日趋严峻,文化建设领域正在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区和重灾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负责人表示,文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所占比例较高、涉案人数多、涉及罪名多,案件中涉及一案多人的案件有5件,占案件总数的21%。发案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以及对外合作等项目中。涉案人员多为本单位的经济实体或者项目部门负责人。研究报告显示,高校和科研院所所属的公司、出版单位下设的工厂、电视台负责工程项目的部门和后勤服务部门相关负责岗位的职务犯罪风险高发。看来,在文化建设领域构建反腐防火墙刻不容缓。
诚然,文化建设工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一些古建筑的修缮需要有特定的资质,并且拥有特定的技艺,合适的主体少,为暗箱操作提供了空间;不少文化工程小而零散的特征,容易对其疏于防范。有的以工期紧、工程量小等借口不进行文化部工程的招投标,为腐败留下空间。文化工程通常含有非物质性的因素,一些文化工程的设计使用材料含有非物质性的智慧劳动,市场没有统一定价,有的当事人存在反贪部门无法认定犯罪数额的侥幸心理。
国家投入越来越多的文化建设经费正在成为文化系统的腐败黑洞。面对文化系统职务犯罪愈演愈烈的严峻形势,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钱的监督体系,才是做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根本途径。这些制度包括:完善人财物管理制度,紧紧抓住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监督程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财务的透明度,规范财务支出管理,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完善采购和基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制定完善本单位的管理细则;完善文化建设工程经费的管理和审计制度。
要切实加强对文化系统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建议有关部门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时,可考虑将文化企事业单位列入“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组织开展送法进文化系统的活动,举办参观监狱、服刑贪官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文化系统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此外,还可以积极开展纪检司法机关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廉政共建活动。例如,检察机关与文化企事业单位联合签署联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共建协议,签署廉政合同,检察机关可以全程监督文化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过程。
和其他领域的腐败一样,没有健全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文化系统同样也会沦为硕鼠的乐土。建立健全一种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愿腐败的制度环境,才是文化系统反腐的根本所在。
一言以蔽之,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绝对不能也不可能以腐败为代价换来。我们要高度警惕文化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向文化建设领域的腐败亮剑,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营造纯洁清廉的环境。
责任编辑:邢泓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