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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乐平,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所谓“特权”,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还包括更大的范畴——专门保护特权阶层利益的法律和制度,以及更多的“潜规则”。在皇权天授和皇权神授的时代,人们并没有意识到特权的概念,直到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公民权利意识觉醒,自此特权和反特权相伴而生。人类越文明,社会越进步,特权的市场就越小。某种程度上说,特权之大小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
追逐权力是人们的本性,而与此同时,人们一旦拥有了权力就等同于获得了强势的地位,如果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一旦形成了特权思想,就会有意无意地滥用权力,自然而然地形成霸道作风。有特权还必然会产生腐败,腐败是表,特权是根。
我们的社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转型,公民权利意识快速觉醒,必然带来人们价值观的冲突。一方面是“官本位”思想、“官老爷”做派,一方面是人民当家做主从思想到行动的迅速觉醒,因此,任何特权行为必然成为过街老鼠。从“我爸是李刚”的衙内做派到“宝丰县领导开套牌车PK交警”的嚣张气焰,都成为网络上最吸引眼球的舆论焦点。这些事件背后折射了“权力至上、官贵民贱”的思想。从近年来高检院通报批评的情况看,检察系统中到办案单位吃拿卡要的有之,酒后驾车交通肇事的有之,违规违法办案、刑讯逼供的有之,长期借用其他单位车辆使用的有之,对于有些人来说,手中的权力不过是可供个人使用的资源,为自己谋利的工具而已。
一部政治文明史,就是一部公权力由集权到分权,由分权到制约的历史,检察权的产生本身就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产物,是权力制约权力的产物。检察制度本身的存在与否,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及其结构文明化的标志之一,检察制度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政治制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程序正义的坚守者、捍卫者,是权力制约的担当者,是防止权力恣意扩张的监督者,因此加强自身反特权、反霸道作风就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
为此,2010年8月起,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着力增强检察人员对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危害性及其思想根源的认识,纠正检察人员执法思想、执法方式、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培养检察人员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此,检察干警应将反特权作为自觉行动。
首先,牢固树立“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意识,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从源头上扼杀特权思想产生的苗头。权力的本质在于人民性,特权思想的根源在于脱离人民群众,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检察机关时刻远离特权思想、对抗特权思想的法宝所在。
其次,要清醒头脑,细辨权力和权利的关系和边界,只有常常细思权力的来源和本质,才会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才会不迷失于权力,才会杜绝特权思想的侵袭,才能对待权力有如履薄冰、如舟行水的危机意识。
最后,要坚守平等意识,唯有坚守平凡,“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才能在与特权思想的长期斗争中,做到几十年如一日,才能不见异思迁,不给特权思想一丝一毫的可乘之机,牢固守护好反特权思想的胜利果实。
反特权思想,当持之以恒。人类的发展始终是权力与权利博弈的过程。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反特权思想任务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深刻认识检察权在反特权斗争中的天然使命,因此加强自身“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就显得尤为重要。专项活动有期限,“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的任务无穷期。
责任编辑:邢泓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