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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工作区建设:要硬件更要制度和管理
2012年02月05日 17:15 来源:《检察日报》2012年2月5日 作者:蒋彬 林旭东 邓雪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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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蒋彬、林旭东、邓雪梅,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基层检察机关进行讯问和询问工作,有时会选择在办公室或宾馆进行,实践证明,没有独立的办案工作区,既影响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也会给检察机关查办职务案件的保密性、安全性等带来诸多的隐患,因此,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办案工作区的综合效能,对做好文明办案、安全办案至关重要。

 

一、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硬件达标是基础

 

办案工作区是检察机关传唤、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院接受讯问或询问证人的专门场所,通过加强办案工作区的硬件建设,不仅能有效防止各种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便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也能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办案工作区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环境保护及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同时也要遵循以下原则:

 

()保障设施齐全。办案工作区应设有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执勤室、待诊室和卫生间等区域,形成一体化格局,并保证设施达到安全、实用的标准。基层院办案工作区也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设施。

 

()突出办案安全。讯问室和询问室内墙应当采用软性饰面,所有设施均要作安全技术处理,防止嫌疑人撞墙自杀等事故发生,要安装报警装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确保办案区安全。办案工作区也要有明显的标识,以便与其他办公区域隔开。如部分基层院在办案工作区入口处安装电子指纹识别系统,使办案工作区与其他办公区有效隔离,防止人员随意出入,有效地对办案工作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办案工作区建设应彰显人性。在办案区内应根据需要配备饮水机、急救箱、专用卫生间。部分基层院做到了与就近医院建立援救关系,遇有案件需要时能保证医护人员及时到位;还有部分基层院专门在办案工作区内设置了干警休息室,保证办案干警不出办案工作区就能休息。

 

()抓好信息建设。在讯问室、询问室要安装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监控系统,系统不但要具备录音录像功能,同时还应具备远程指挥、对讲、资料回访、审讯笔录录入等功能,使指挥人员通过监控系统能及时掌握讯问情况,适时作出决策,同录设备的安装,对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效果明显。

 

二、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制度管理是核心

 

要真正实现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硬件建设是基础,制度管理是保障,因此抓好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是办案工作区规范化管理的根本保证。只有“软硬”齐抓,才能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办案区效能的最大发挥。

 

()建立使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自侦、法警、技术等部门在办案工作区日常使用和管理中的职责,规范办案工作区的使用和责任追究。

 

()完善办案安全制度。制订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办案工作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详细规定,明确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自侦部门负责人以及办案干警、执勤法警在办案安全上的责任。同时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办案区进行安全大排查,排除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办案安全。

 

()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健全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纪检监察部门定时或不定时巡查监督制度,对办案人员、法警的办案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办案过程进行监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办案工作区的工作秩序。

 

三、确保责任落实,逐步实现由法警统一管理

 

对于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管理,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还要抓好落实。只有将制度分解、量化、细化,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贯穿到每一次任务、渗透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干警,才能使办案工作区建设日趋规范化。原则上,按照“看、审、录”分离的原则,实行“法警部门日常管理,业务部门规范使用,技术部门维护设备”,办案工作区将由法警部门统一管理,形成相对固定的工作平台。

 

()加强检警协作,有效整合检察资源。着眼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的要求,明确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分工,做到工作各有侧重。检察官全面负责对案件审讯方案的制订和落实,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指挥下承担看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维护办案工作秩序等各项警务职责。

 

()认真落实办案工作区管理和使用规定,由法警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推进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法警作用是关键。业务部门需使用办案工作区时,须事先填写办案工作区使用通知单,并提供办案人名单,经分管检察长批准,法警部门安排警务值班。当班法警对办案工作区的使用状况进行登记,同时,对办案工作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加快配齐司法警察力量的步伐,切实解决警力不足、队伍老化两大问题。基层院警力不足、司法警察工作性质相对不固定,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办案区规范化管理与使用。目前,一些基层院正逐步探索规范司法警察拟录、任用及管理方案,越来越多的检察院将司法警察职位列入公务员招考对象范围,使司法警察队伍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不断向年轻化、高学历化发展。

责任编辑:邢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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