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 >> 法知原味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关于召开“首届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的通知
2013年10月24日 14:13 来源: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经过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的民事立法取得了重大进展,以民法等部门法为主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中国法治建设已经逐步进入 “后法律体系时代”。在这一中国法治发展的转型时期,我会决定召开“首届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

  本次会议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承办。 具体安排是:

  一、会议时间

  2013年11月9、10日,会期两天。

  报到与住宿地点:大连市,大连理工大学国际会议中心。(会议安排接、送站。请提前以回执或其他方式告知到会与离会安排)

  二、会议地点

  11月9日,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楼中远报告厅;

  11月10日,普兰店市,大连豪轩庄园。

  三、会议内容

  1.民法基础理论

  2.民法哲学

  四、参会人员

  本次会议为小型全国性学术会议,为便于组织,参会人员30人左右,一部分为特邀代表,由会议主办方直接寄送邀请函,一部分为以文参会代表。以文参会代表需要提交与本次论坛主题相关的论文,论文电子版请于11月5日前发至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信箱(lncivillaw@163.com),会议主办方将组织评选,最终确定以文参会代表名单。

  五、会议费用

  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承办方负担。

  六、会议组织与联系方式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孟强:mfxhmsc@163.com;13701248771。

  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金万红(电话:18940891089)、王勇(电话:13998472366)、王文军(电话:13478415320)。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邮政编码:116026。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2013年10月8日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邢泓琳)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