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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明:十大法治新闻折射十大关系
2014年02月28日 09:31 来源:《检察日报》2014-2-26 作者:刘桂明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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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回望的眼神与审视的目光去分析研究2013年十大法治新闻,我发现,与其说是十大新闻,还不如说是十大关系。

  上与下的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法治中国”正式写入党中央文件,意味着法治建设又一次极为重要的全面提速与极为深刻的转型升级。这个转型升级不仅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重要的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内与外的关系。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提出“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目标,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目的是为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同样,通过大力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建设,既是为了强化内部管理,更是为了强化外部监督。

  大与小的关系。2013年,多名大小官员落马,“寻虎打蝇”取得了显著成效。抓大不放小,治标更治本,“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任何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长与短的关系。201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五年反贪报告,不仅体现了中央领导人对反腐败的高度重视,也预示着检察机关在反贪工作中的作为和地位将越来越凸显出来。

  破与立的关系。不破不立,不废不兴,劳教制度的废止体现了中央对人权保障的重视,对民众期待的回应,更重要的是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心和力度。

  纠与防的关系。发端于2013年春天的张氏叔侄冤案平反,助推冤假错案的纠防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进入下半年,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频频通过各种形式要求各级战线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开与闭的关系。从“薄熙来案”、“刘志军案”到“北京街头摔婴案”、“南京女童饿死案”、“李某某强奸案”,从“@济南中院”到“@京法网事”乃至“@最高法院”,这一年,无论是社会热点案件还是专业庭审细节,都以微博直播的方式将司法公开推到了世人面前。这是近年来司法机关借助新媒体推行司法公开、塑造司法公信力的里程碑式事件。从此,司法不再神秘化、封闭化。

  好与坏的关系。如果说“中国好声音”是电视艺术的一种提升与扩张,那么,打击网络“大谣”,净化网络环境,则是为了让大V更加履行社会责任,发出更多的“好声音”。无论是中国互联网大会上的倡议还是“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发布,都是为了最大限度保护人们的网络表达权、知情权、名誉权,同时告诉人们一定要树立底线意识、底线思维,用好话语权。

  美与丑的关系。选举人大代表,本是十分美好而神圣的事情,但是有一些人公然以钞票换选票,以金钱谋取政治权利,这是典型的权钱交易,这是明显的美丑颠倒。衡阳破坏选举案的严重性、危害性,绝非一下子可消除。我们期待着依法追责乃至依法严惩的结果,更期望每个公民手中的一票真正落实、真正合法。

  真与假的关系。真实,既是新闻报道的信誉,更是新闻报道的生命。陈永洲事件不仅成为新闻界2013年的最大丑闻,而且还将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带来的严重危害置于社会各界的风口浪尖。新闻界如何杜绝有偿新闻、虚假报道,避免新闻寻租,是广大新闻工作者都必须回答的问题。

  十大法治新闻折射了十大关系,十大关系画出了十条杠杠,十条杠杠代表了我们未来努力的方向。

  (作者简介:刘桂明,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本文为作者在“2013年度法治发展综合评估项目”之“2013年中国十大法治新闻”单元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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