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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郑爱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原文出处:
《比较法研究》(京)2015年第20156期第62-76页
内容提要:
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存在多种原因。法国带薪年休假制度在带薪年休假权的定性、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等方面都对我国具有启发意义。完善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在立法认识上,要重新认识带薪年休假权的性质,确认其属于劳动者休息权的一种;另一方面,多角度细化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规范,使之具有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There are multiple reasons for the failure of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Chinese annual paid leave system. French annual paid leave system could provide some inspirations for improvement of Chinese system,especially in the following aspects:the clear definition of the right to annul paid leave,coercive and enforceable provisions,and the certain liabilities imposed on violators.To improve the system of annul paid leave in China; two efforts shall be made.On the one hand,we should raise the legislative awareness of the nature of the right to annul paid leave,and acknowledge that the annual paid leave belongs to employee’s right to rest.On the other hand,we should refine the respective provisions to make them feasible and effective in practice.
关 键 词:
中法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权/黄金周/Chinese and French annual holiday with pay; right to annual holiday with pay; Golden Week
我国的带薪年休假制度对于工薪劳动者而言,基本上有名无实,这种状况已经反复被黄金周式的突击休假现象所证实。法国带薪年休假制度则是大陆法系国家中较为完备的立法例之一,带薪休年假早已成为法国工薪阶层的一项既得社会权利,并成为法国社会的休假文化。本文尝试在介绍法国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具体内容之后,总结法国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启示,分析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问题和原因,最后提出完善我国相关法律规范的思考和建议,期待带薪年休假早日成为我国全体工薪劳动者切实享有的权利。
一、法国带薪年休假立法的背景、演变和影响
(一)立法背景和演变
法国普遍实施带薪年休假始于1936年,在此之前,只有公务员、记者和铁路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1936年6月20日的带薪年休假法首次赋予工薪雇员享有最长15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工薪雇员获得这一权利和国民阵线(Front National)在1936年赢得议会选举有关。在当时反纳粹、反极右势力抬头的环境下,由法国左派和法国共产党组成的国民阵线在议会608个席位中赢得了386个席位。众多的共产党人进入议会极大地推动了当时的工人运动,工人阶级要求减少工作时间、提高工资、增加福利的呼声高涨。1936年5-6月席卷全国的罢工,有二百多万劳动者参加,有的地方甚至发生了罢工人员和平占领工厂的现象。为了平息这次全国性罢工,资方不得不接受政府召集的劳资集体谈判。劳资集体谈判的结果是劳资双方的团体代表于1936年6月8日签署了法国劳动法历史上著名的马提翁(Matignon)协议,里面包括选举员工代表、集体劳资冲突处理途径、减少周工作时间到40小时、设立带薪年休假等对雇员非常有利的条款。这个协议签订不久,同年的6月20日,议会全票通过了带薪年休假法律。马提翁协议中的其他内容也都在同年得到了法律的确认。由此,1936年被法国学者公认为是法国劳动法黄金时代的开启之年。此后的40年内,劳工大众的权益和福利也一直处于提高和改善之中。①
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国带薪年休假的假期越来越长。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以雷诺汽车公司为首的一系列大企业,纷纷通过集体合同把年休假期限提高到最长3周。这一做法被1956年3月27日的法律确认下来并适用于所有雇员。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是法国经济的黄金上升时期,国内消费水平大幅提高,为带薪年休假延长为4周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于是,1969年5月16日的法律把带薪年休假的假期规定为4周。10多年后,带薪年休假继续延长:1982年1月16日的法律规定带薪年休假最长可为5周,即30个工作日,②一直适用至今。这次延长是得益于当时在任的左派政府重视社会立法、推动国内消费、力图再次促进经济增长的执政目标。1981年5月10日,左派的弗兰索瓦兹·密特朗( Mitterrand)赢得大选成为法国总统,其政府班子中有多名共产党人担任部长。面对1970年代经济放缓的局面,政府选择了一系列类似国民阵线时期的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劳动待遇和社会福利,以刺激国内消费,促进经济增长。为此,一系列措施得以在1981-1983年期间实施,例如,最低工资提高10%、缩短每周工作时间到39小时、延长带薪年休假为5周、提高家庭津贴和住房补贴10%至25%、提高最低档养老金、增加失业保险津贴,等等。③
可见,法国带薪年休假的设立和假期的不断延长是和政府重视劳工地位、愿意推动国内消费和改善经济增长环境的愿望分不开的。
(二)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
带薪年休假制度在1936年的普遍实施是法国工人阶层社会地位和劳动条件得到改善的重要标志之一。从当年法律出台后10天的7月份开始,这些必须每周6天在工厂里、在严格的劳动纪律之下劳作的人们终于有了自己的闲暇时间,可以去娱乐,可以去度假,可以去欣赏艺术,可以享受2周的自由,可以过几天“更加人性的和美丽的生活”。④他们乘着可能使用的简单交通工具,例如火车、自行车、摩托车等,奔向海边,奔向郊外。他们布满了夏日的海边沙滩,而这些地方以前只属于富裕的有产者。当时的总理莱昂·布鲁姆(Léon Brum)曾经回忆:当他看到年休假期间路上跑着的摩托车、老式破旧汽车和车上坐着的用心打扮的年轻工人夫妇时,他有一种非常美好的感觉——带薪年休假制度确实给他们带来了希望,打开了未来之门。⑤社会劳工大众拥有带薪年休假的幸福喜悦之情充溢四方,让·瑞努瓦(Jean Renoir)导演的电影《生活属于我们》中充分描写了这种幸福之情。⑥
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带来的直接经济效果是法国大众旅游业的极大发展,以及体育、娱乐行业和大众艺术领域的快速发展。为此,旅游部开始设立,各类大众文化机构得以成立,企业开始兴办各类度假旅游胜地,海边旅游业兴旺起来。这些行业和领域的兴旺发展也极大地促使交通业快速发展起来。
得益于这项制度,近80年来,从白领到蓝领、从灵活用工人员到工作相对稳定的各类雇员,带薪休年假已经成为几乎融入法国人血液中的生活方式之一。带薪年休假制度对于法国的社会发展、家庭和谐以及个人的精神发展无疑都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⑦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正如研究表明,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对于劳动效率是有益的,特别是可以使劳动质量得以提升。⑧
正是因为带薪年休假制度在促进社会融合、劳动娱乐和交通行业等经济部门的发展,以及促进个人精神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从1982年开始、实施至今、最长可达30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制度从未受到过任何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