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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公布在职研究生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2015年03月19日 12:45 来源:黑龙江省委党校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3、填写《优秀学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入本人学籍档案,一份交研究生部存档。

关键词:黑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评选办法;学员;党校;黑龙江

作者简介:

  为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形成良好的学风,鼓励在职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特制本实施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优秀学员从各班级学员中评选,评选比例为通过毕业答辩学员人数的10%。

  二、 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品质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在职研究生各项规章制度,关心班集体,团结同学,尊师爱校,能在班上起表率作用,面授出勤率达到2/3以上;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认真,学习成绩突出,毕业答辩成绩优秀。

  三、评选程序

  1、优秀学员的推荐工作由各办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候选人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民主产生;

  2、班主任将优秀学员推荐名单上报至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审核同意后报主管校长审定。

  3、填写《优秀学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入本人学籍档案,一份交研究生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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