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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委党校发布在职研究生班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2015年03月20日 10:26 来源:黑龙江省委党校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教学质量评估是实行教学目标管理的重要举措,是衡量教师教学质量,判定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教师聘任、评定职称、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教学质量评估;在职研究生班;评估;制度;教师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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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质量评估是实行教学目标管理的重要举措,是衡量教师教学质量,判定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教师聘任、评定职称、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一、评估对象

  承担在职研究生班课程授课工作的教师。

  二、评估内容

  1 、教学内容

  2 、教学方法

  3 、教风教态

  具体评估内容及评估分值,详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

  三、评估方法。

  教学质量评估以学员为主体。每学期面授结束时,由研究生部和办学单位共同组织,由该班次全体学员对本学期任课教师进行评估打分(参与评估打分的学员出勤率必须达到该门课程的50%以上)。

  四、评估要求

  1 、教学质量评估是考察、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状况的主要依据之一,全体学员、班主任和各办学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2 、评估打分时,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严禁行人情分。

  3 、授课教师应自觉自律地接受评估,不得做争取人情分的工作。如出现此类情况,该门课程评估分计0分。

  五、评估结果量化与奖惩办法

  1 、教学质量评估分实行百分制,每位教师最终评估得分为各班次评估分的平均值。

  2 、教学质量评估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高于80分(含80分)的教师,必须认真查找原因、分析问题所在,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提出整改方案,必要时重新进行集体备课 。

  3 、教学质量评估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教师,暂停其授课资格,建议其承担课程组授课以外的其他工作项目。一年后可重新申报,按照新增任课教师程序与要求进行审核。

  4 、教学质量评估分作为评选优秀教学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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