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一直是国内学术界的热点议题之一,包括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地理学等多个学科都积极参与讨论。同时,我国政府对如何处理好城乡关系,推进新型城镇化也高度关注,并制定了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增强小城镇服务功能,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等思路和措施。一些中小城市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城乡关系的实际格局受制于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时也是政府干预和一系列制度安排的结果。根据政府干预的态度及基本的价值取向,可以区分出几种具有代表性的城乡关系理论:自然发展论、城市偏向论、乡村偏向论以及协调发展论。相对于前几种理论而言,协调发展论是一种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城乡关系理论。它主张通过政策手段调节城乡发展,发挥城市经济的效率优势,同时对农村发展给予必要的支持,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加快小城镇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城乡关系,使全体居民都能共享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的成果。
自工业革命以来,城乡协调发展一直是人类发展的一种美好诉求。托马斯·莫尔、圣西门、傅里叶、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的理想社会,就反映了城乡协调发展的制度构想。一些早期的城市研究者也很重视城乡一体发展。英国社会活动家、城市学家埃比尼泽·霍华德在19世纪末提出“田园城市”理念,实质也是在追求城乡融合。丹尼斯·朗迪勒里提出的“次级城市”发展战略,则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行动路径和政策工具。他认为城市的规模等级是决定发展政策成功与否的关键,要寻求社会和区域领域的全面发展,政府需要分散投资,以地理区位和经济水平等因素为基础,建立分散的次级城市(secondary cities)体系,以小城镇作为增进城乡联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中介。小城镇在城乡协调发展中具有必不可少的经济和行政功能,特别是增强农村和小城市之间的联系。
城乡协调发展需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工具,辅助和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将城乡差距控制在合理的幅度之内。一般而言,城乡差距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市场机制、地理区位、资源条件、制度安排四大因素。其中,市场机制和地理区位促使生产要素向城市集聚,导致城乡差距扩大化;资源条件导致城乡之间的发展起点不同;制度安排既可能对城乡差距产生矫正作用,又可能导致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