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机关党建;党建工作;政治建设;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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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就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特别指出:“机关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机关党建工作很重要。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这些重要论述,为全党抓好机关党建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近年来,贵州省黎平县就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党建工作领导,从严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
1.抓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一是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该县严格按照“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要求,明确党组织“一把手”为党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主职主责意识,按照责任清单有效地督促各单位按月按季推进落实。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围绕州、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对照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下发了《中共黎平县委关于建立黎平县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建立了黎平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黎平县部门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五大”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开好“三个会议”。即在年初及时召开县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和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每年都分别安排3名党建工作完成较好、党建工作滞后的县直部门党组负责人作经验交流发言和末位表态发言,并进行现场点评;年中召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总结年初以来基层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和调度部署下一步工作推进计划。三是签好一份责任书。根据县委党建工作要求,积极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了《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紧扣党建工作要点,季初定任务,季末抓考核,将党建考核由年终考核变成过程管理;四是推行党建督查通报制度。依托县委基层党建督导和县直机关工委督导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督查,形成平时党建督查和日常工作台账并重的工作格局,并严格执行了通报制度,使县直机关工作逐步走上了责任压实、有序推进的快车道。2017年,共落实党建督查3次,党建通报6次,党务培训4期453人。五是深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强力推进《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发挥党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黎平县重大决策工作部署量化积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制定《中共黎平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党组建设工作的意见》,为各党组开展工作提供了针对性、规范性指导。
2.着力打造服务型效能型机关。该县制定了《黎平县创新城市基层党建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20个县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打造服务型效能型机关。一是推行公共服务准入机制。要求各机关单位在城中社区全面推行公共服务准入机制。准入确实需要社区协助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项,应以法律法规、党委政府文件为依据,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委托给社区办理的事务,按照“责权相统一,人财物相配套”原则,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明确授权内容、对象、权限、时限和经费。在准入程序方面,对各类工作事务、机构挂牌、达标创建等事项进入社区的,由县直部门提出申请,提请县法制办研究审核。二是推行党员到社区报到。通过建立联络服务站、规范侗族款约方式,在城中8个社区建立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站,提供报到登记、岗位安排、服务记录等服务,共有1957机关名党员到社区报到,认领工作任务。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援助、扶贫帮困、民族事务等内容,科学设置服务岗位,将在职党员按照业务特长和民族编入社区服务队。目前,共建有机关党员服务队8个,开展活动121场次,发放资料2.2万份,走访困难群众3260人,开展法律援助122次。三是突出考核问责。按照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要点,把全县划为25个作战区,制定了路线图,明确时间表,细化脱贫攻坚各项措施,层层签订责任状。2017年,共对履职不到位的11名第一书记进行召回管理,对1名作用发挥差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对易地移民搬迁工作存在失误的4名干部进行问责,对4名推进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乡镇(街道)班子领导进行约谈。8月-11月,按照县委“年度考核、平时掌握、群众评价”原则,对照标准,组建了7个调研组对全县19个乡镇(街道)118个深度贫困村(中心村99个)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进行研判和排查,对不合格、不称职、不胜任的5名党组织书记和1名村主任进行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