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今年的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已经开始,各级非常重视换届选举工作,专门召开了培训会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换届程序进行。但是,具体到每一个村,由于存在着群众、选委会和参选人的多种“权力转换”,换届的过程极易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
关键词:村委;换届;“权力转换”;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培训会议;上级;程序;村;群众;选委会;参选人;腐败;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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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已经开始,各级非常重视换届选举工作,专门召开了培训会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换届程序进行。但是,具体到每一个村,由于存在着群众、选委会和参选人的多种“权力转换”,换届的过程极易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
在选委会推选过程中,一些参选人就开始谋划选委会成员的组成,想方设法把对自己参选有利的人,推选为选委会成员。在这个过程中选委会把握着整个村的选举程序,多多少少地可以让他们有“权”在握,一些小恩小惠在所难免。在正式选举过程中,参选人最盼着群众能够支持自己,此时“权”在群众手中,参选人对群众可谓“百依百顺”,甚至用各种方式开始拉拢群众。在选举结束以后,当选的“权”开始生效。此时无论是群众还是选委会成员对“当选人”开始有所依赖。在这个权力转换的过程中,反映出的是利益的更迭。
俗话说:“人为利而死,鸟为食而亡”,在整个换届过程中,盼着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他们为村集体服务的愿望会有多么强烈吗?对践行基层民主政治的热情能有多么高昂吗?说穿了,村委换届选举是对潜在的“权力资源之争”,他们仅仅是看重自己的利益而已,在他们看来,当选后就能利用权力得到丰厚的回报。在权力“资源”越是丰富的地方,选举中不正当手段的运用就注定会越严重。
由此看来,对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必须严肃查处,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即使当选的也要取消其当选资格,要真正把公道正派、踏实肯干、为民谋福的人选出来、用起来。同时,要完善村民监督权利的法律条款,通过依法监督,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来瓦解“权力资源”的膨胀。
(作者系中共山东省临沭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