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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传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以立为本、立破并举”的辩证法
2018年10月22日 09:3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双传学 字号
关键词:意识形态;辩证法;马克思主义

内容摘要:

关键词:意识形态;辩证法;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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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必须坚持以立为本、立破并举,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这一重要论断既深刻阐述了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担当新作为,又蕴含着丰沛的科学有效的辩证法思维,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意识形态”概念并不是马克思创制,但马克思是意识形态理论奠基人。早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就指出:“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自此,“意识形态”概念被引入社会历史领域,成为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工具。马克思恩格斯公开宣称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

  既然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那么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立”与“破”的斗争。所谓“立”,就是确立、树立能够体现本阶级属性和利益要求的意识形态;所谓“破”,就是破除、打破与本阶级属性和利益要求相背离的意识形态。不破不立,“立”与“破”之间辩证统一、有机融合,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经典方式”。比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列宁则一针见血地指出,“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学说,是科学工作者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我们必须在工人中重视这种意识形态的灌输,否则就是加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对于工人的影响”。在这一“立”“破”双向作用下,他们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同其他意识形态甄别开来。

  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一直高度重视并善于运用立破并举的辩证法做好各个时期的意识形态工作。早在1920年,毛泽东同志就意识到“主义譬如一面旗子,旗子立起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知所趋赴”。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鲜明提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概念,反复提醒全党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通过开展大规模的思想改造运动和学习宣传活动,确立起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同志强调,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做好这项工作是全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任务,决不能削弱。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提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妥善应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不断发展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就意识形态工作发表许多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既清醒地认识到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又明确提出要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对各种错误思想必须敢于斗争、敢于亮剑。有立有破,立与破的辩证运用,成为社会主义中国意识形态建设的一个特色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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