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财政学发展史上,财政历来是被视作一个经济范畴并在经济生活领域来定义的。
关键词:财政学;中国特色;财政;哲学社会科学;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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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新论断为标志,中国财政改革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以往作为经济范畴、经济领域要素之一的财政,已经延伸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上升至国家治理层面,在国家治理的总棋局中加以定位。这意味着我们党对财政运行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也表明以现代财政运行规律和中国特色财政运行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中国财政学要相应地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对实践给予新的理论指引,在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推动理论和学科体系创新,构建中国特色财政学。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面对中国特色财政学发展的有利契机,对照“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大论断,应当沉下心来,认真地对有关财政理论问题做一番梳理。
财政概念新变化:从经济范畴扩展为综合性范畴
在财政学发展史上,财政历来是被视作一个经济范畴并在经济生活领域来定义的。在已经使用多年的教科书中,所谓财政,就是政府的收支或收支活动。政府的收支或收支活动之所以必要,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它能够提供通过市场机制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公共物品和服务。换言之,它所关注和对接的是政府职能层面的基本问题。
随着财政从经济领域提升到国家治理层面,其固然仍可表述为政府的收支或收支活动,但已不再仅仅是一个经济范畴、局限于经济领域,而是一个涉及治国理政各个领域的国家治理范畴和治理要素。国家治理层面的政府收支活动之所以必要,就在于它能够满足存在于不同经济社会主体之中的公共利益——社会公共需要,提供与各个经济社会主体公共利益相对应的公共物品和服务。换言之,它所关注和对接的是国家治理层面的基本问题。
这就是说,“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揭示并带来了财政概念内涵的深刻变化。以此为转折点,财政具有了鲜明的综合性特征:一个可以跨越多个学科、涉及治国理政所有领域的综合性范畴和综合性要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