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造福江西人民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尺,最大限度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关键词:人民福祉;幸福生活;和谐文明;人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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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造福江西人民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尺,最大限度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这一重要论断,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党的宗旨目标一脉相承,彰显了以人为本、让人民生活更幸福更美好的为民情怀,充分体现了省委致力于推动共享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坚定决心。当前,要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奋斗目标,就必须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加深理解这一重要论断。
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党的宗旨目标一脉相承
人民福祉是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的综合概念,是指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体现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总体而非个体、公共而非私人、普惠而非特惠的需要、权益和成果,主要包含经济福祉、政治福祉、文化福祉、社会福祉和生态福祉,分别指向经济富强、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和生态友好,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生活。
增进人民福祉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对其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客观条件的依赖和需求,完全是正当的,满足正当需要是人不可剥夺的权利。幸福是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辩证统一。同时,马克思主义还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是与人的片面发展相对而言的,全面发展的人是精神和身体、个体性和社会性都得到普遍、充分而自由发展的人,必须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理论依据,也是人民正确认知幸福、努力创造幸福的行动指南。
实现人民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奋斗目标。回望历史,我们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和历史任务,提出了一系列关于造福人民、发展经济的理论成果并为之努力奋斗。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邓小平同志曾反复告诫全党,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江泽民同志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胡锦涛同志提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新实践中,既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又全面审视和科学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态势,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为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这是我们党赢得人民拥护、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所在,更是团结带领亿万人民走向民族复兴的力量源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