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指出“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完成约1亿人居住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关键词:陈宝生;户籍制度改革;两会;供给;城镇化;新型城镇化;供给侧;十三五;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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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指出“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完成约1亿人居住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上述目标的确立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工市民化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抓手,同时也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五大发展理念特别是共享发展理念的要求。
我国现阶段经济增速放缓,很大程度上是供给侧的原因,归根结底与劳动力短缺相关。首先,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从2011年开始出现负增长,造成劳动力短缺、工资上涨。劳动生产率如果跟不上工资上涨速度,单位劳动成本就会上升,竞争力、比较优势就会下降。其次,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新成长劳动力增长变慢,整体劳动力的素质以及人力资本改善速度就会放缓,资本过度替代劳动,致使投资回报率下降。再次,劳动力存量减少了,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就会变慢,资源重新配置的速度就会降低,从而不利于生产率的提高。在此背景下,增加劳动力供给,就牵住了解决问题的“牛鼻子”。但增加劳动力供给不可能增加总量,只能在提高劳动参与率方面努力,即促进更多劳动年龄人口进入生产性的非农产业就业。因而,实现稳定的农民工市民化,有利于增加有效的劳动力供给,实现资源的重新配置。从增加劳动力供给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角度看,户籍制度改革就成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组成部分。
来源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