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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文:我们共产党人要有团结信教群众的本事
2015年06月17日 10:32 来源:光明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作为群众工作的宗教工作,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侧重。

关键词:信教群众;宗教;共产党人;叶小文;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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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群众工作的宗教工作,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侧重。进入近代以来,中国一度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使中国宗教凸显“封建宗法性”特征和“洋教”特征。随着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建立,中国第一次庄严宣告,“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并进一步庄严宣告,“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这两句话,和“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一起,写进了宪法第三十六条,使我国宗教迈出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一步。

  在社会主义阶段,我们着眼于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就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自主选择,确定并认真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 立足宗教在社会主义阶段长期存在的现实,就必须积极引导已经存在的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其发挥积极作用。

  强调群众性,不是当群众的尾巴。 要教育信教群众尊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国务院 2004年颁布了关于宗教事务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由于历史上中国经过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宗教一度成为帝国主义用作侵略中国的工具,至今一些反华势力还要利用宗教作为渗透、颠覆、西化、分化中国的突破口,所以我们要特别强调“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因此,现在处理“社会主义与宗教”的问题,我们不仅有了清晰的认识——牢牢把握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和宗教问题的群众性这两个基本问题;更有了明确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这就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就可以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祖国统一、民族复兴中的积极作用。在这次中央统战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 4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前 3句讲的是重大政策和原则,最后一句讲的是根本方向和目的,是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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