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教学一线
国企“走出去”面临的挑战研讨会
2013年06月28日 08:49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网 作者:李慧镝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2013年6月25日下午,第三期高级外交官研讨班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国际化人才发展战略研讨班在国家行政学院举行以“国企‘走出去’面临的挑战”为主题的合班研讨会。合班研讨会为高级外交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搭建了一个交流国企“走出去”经验的平台,是一个很好的研讨方式。两班学员围绕主题积极发言、热烈讨论、建言献策,增进了对国企‘走出去’面临挑战的认识,对如何应对挑战形成了许多共识。

  研讨会由学院教务长、进修部主任陆林祥主持。他希望本次研讨聚焦在怎样“走出去”,分享“走出去”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研讨会从坦桑尼亚说起。来自企业国际化人才发展战略研讨班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秦玉秀率先发言,她说,中建在坦桑尼亚的项目是个失败的案例。从中总结出的经验和教训:一是需要对当地的经济、政治、法律环境加强了解;二是由于对当地的材料、规范、价格不了解,导致施工工程报价比较盲目;三是需要妥善处理与当地雇员的劳动纠纷;四是遇到突发问题时,需要依靠国家(尤其使馆)的力量。接着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黄河提出“走出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如何做到从“走出去”到“走下去”、“走进去”?他分享了中水电为埃塞俄比亚做电力、水资源规划(免费),并建议国企不仅做单个项目的援助,援助应该扩展到技术和规划层面。来自高级外交官班的驻坦桑尼亚大使吕友清首先感谢国企为坦桑尼亚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指出当前急切需要国企“走出去”,参与坦桑尼亚经济发展,提升两国的经贸合作水平。但国企在“走出去”时,要注意安全(治安)风险、法律风险、经济风险,以及企业形象。他希望国企“走出去”:一要具有使命和责任意识;二要具有安全意识;三要注重公共外交,国企要传播中国优秀文化和理念;四是发挥国企管理、技术和人才优势,从EPC总承包商变成真正的投资者,提升“走出去”的水平。驻埃塞俄比亚大使解晓岩提出不断开拓新领域,打造“走出去”升级版。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陶星虎建议政府加强对经贸合作区的支持,为企业在海外发展创造好的外部环境。

  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公使衔参赞赵宏在发言中指出“走出去”要树立国家和企业的形象,输出中国的法律体系和行业标准,做好对派出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驻纽约总领馆教育组参赞衔领事岑建君和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公使衔参赞李建民提出“走出去”需要人才,建议企业面向海外留学生招聘,国内机构受商务部、中联部委托为友好国家培养人才,建立人脉,企业可以参与合作。外交部欧洲司公使衔参赞王红坚认为欧盟法律比发展中国家更严,保证竞争的公平性。所以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国家一定要了解当地法律,避免采用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建议成立商会组织,形成合力。其他学员也为“走出去”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慧镝认为国家应该抓住国际金融危机的机遇,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抱团“走出去”。比如,全球移动通信行业正处于从第三代技术(3G)向第四代技术(4G)转换阶段,我国应该借机在全球推广中国主导的TD-LTE 4G标准,鼓励中国的运营商、设备制造商、终端制造商组织起来“走出去”,在国际上占有一定的市场。同时,要把“走出去”和“引进来”统筹起来考虑,实行对等原则。如果某国对我们“走出去”制造障碍,我们也要对它“引进来”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

  最后,两个班的班长作了总结性发言。企业国际化人才发展战略研讨班班长、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总经理罗哲夫感谢外交官们对国企“走出去”采取的方式和技巧提出了好的建议,表示金融企业愿意为其它企业“走出去”提供金融服务,公共外交是国有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第三期高级外交官班班长、驻坦桑尼亚大使吕友清表示国企“走出去”既是国家战略,又是历史必然,企业“走出去”要遵循“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做到“胜不骄、败不馁”,驻外使领馆将为企业提供信息、提示风险服务。

  两个班的学员充分肯定合班论坛,使得外交官和企业家们就国企“走出去”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和研讨,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更好地“走出去”起到了启发和借鉴作用。

  (作者系学员代表、中国移动通信副总经理)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墨祎)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