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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专题质量,规范教学专题确定、评议审核和修改完善等环节工作的任务、职责、要求和程序,近日陕西省铜川市委党校印发了《关于教学专题确定、评议审核和修改完善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开展教学专题各项工作作出规范。
根据《规定》,教学的专题提出采取教师个人提出和学校组织提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研室是教学专题确定、审核、把关的责任主体,并对审核把关的内容和重点提出了要求,明确教学科研处是教学专题全面工作中的责任主体,统筹安排全校性的教学专题计划和评议审核等工作;对全校性的年度或学期专题计划、任务、评议审核轮次安排提出了要求,明确教师在教学专题确定、撰写、修改完善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关于专题评议的组织和审核。《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处负责教学专题评议审核工作;专题评议审核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校专题评议审核小组具体负责所有专题的集体评议、意见汇总和修善完善意见的反馈工作。提出了专题评议的六项基本要求以及评议标准和等次确定的基本规范。
关于专题的修改和完善。《规定》要求,教师依据评议审核提出意见对专题进行修改完善,提出“必须修改、修改必须认真、修改必须到位”的“三个必须”要求,对于评议审核过的专题,确定了教研室负责登记、管理和检查督促继续修改完善的工作职责和原则要求。
关于专题的入库和运用。《规定》要求,进入“专题库”的专题必须是经过评议审核且达到“甲、乙”等次的专题,一式两份,教师留存一份,存档一份;教务处依据干部教育培训需要和内容要求,负责“入库”专题的择优选用,对外宣传、社会推介和适时调整工作。
《规定》的出台有利于解决教学专题的组织负责问题,理顺教学职能处室、校专题评议审核小组和专业教师之间的工作关系和职责范围;有利于提高教学专题质量,完善集体备课基本制度,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党校教学工作上水平。
(作者系陕西省铜川市委党校副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