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部属各高等学校: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关键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运行;实验室;评估;运行管理
作者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现将修订后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2015年8月20日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范和加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高等学校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开展学术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面向科学前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推动学科建设发展,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
第三条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坚持科教融合,创新引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第四条实验室是由高等学校建设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应独立的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