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各市委党校: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为做好今年全省党校系统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口径。
关键词:任职资格;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全省党校;系统教师
作者简介:
各市委党校:
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为做好今年全省党校系统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口径
1、关于评审条件
执行《江苏省党校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1〕18号)规定条件。
2、关于职称外语要求
按苏职称〔2011〕18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执行。
3、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按苏职称〔2011〕1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执行。
4、关于“核心刊物目录”
以省委党校新修订的《校定重点核心刊物目录》为主要依据,并参考最新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和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5、关于同级转评
按苏职称〔2011〕18号文件第三十五条规定执行。
6、其他事项
教师参加进修、在职攻读学位期间申报职称资格评审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